【文案】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久以前看过的文,但它到现在为止还安安静静地在我的p5里占有一席之地,看过那么多小说,里面的书也已经清理过好几次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把它删除。
也许是因为这本书写出了我们心灵最深处的东西吧,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读者给顾漫的留言:“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小说里的场景那么的熟悉,熙熙攘攘的超市,热热闹闹的大学校园,安安静静的自习室。这些都是我曾经经历过的美好时光,虽然永远都不会再有那么单纯美好的日子,但在《何》里我又看见了以前的影子。那是再也回不去的从前。
也许赵默笙配不上优秀又英俊的何以琛,但是爱情谁又能说的明白呢?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试想一下如果何以琛真的和一个与他一样优秀的人在一起了也未必会幸福的吧,通常两个太过相似的人在一起是没有什么火花可以擦出的,两个人过于相似从彼此身上就能看见自己的影子,我想那样的感觉不会太好。而赵默笙的出现就像一道炽烈的阳光那样猝不及防的闯入了何以琛有些阴郁的心里,让他从此会哭会笑,会高兴,会生气,会怀念。在我心里他们就是最适合的。
我很喜欢顾漫的语言有好多文字都写进了我的心里,比如: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也许在我们最无助或者初踏入一个陌生的城市的时候我们都曾经站在街头在心里想念过某一个人,但是那个人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人曾经在心里那样的想念过他。
我是一个不喜欢看杯具的人,我总希望这世界上的事都能是圆满的,虽然我知道这不可能,但我希望小说里的他们会是HAPPY ENDING。很庆幸何以琛和赵默笙跌跌撞撞地过了七年,跨越了大半个地球,经历了生死,他们终于又重新握住了对方的手。
希望他们在他们的那个世界里能够永远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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