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夏凡,三十一岁,时尚界的风向标,知名时尚品牌的创立者,总经理和首席设计师。
纪伊人,三十三岁,夏凡最铁哥们的姐姐,有一个父不详的十五岁儿子纪泽。
有一天,夏凡发现,他竟然是纪泽的爸爸。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春风一度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凡,纪伊人 ┃ 配角:魏峰,林建新,纪千舟,季尧,陈青杨,季芸芸 ┃ 其它:混蛋
原创首发: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373838推荐指数:五颗星
看过《男女关系》和《嘿!胖子》的童鞋肯定知道的啦~
文案真的是太清水啦,完全体现不出此文的有爱啊··
跟前两本是兄弟文···
这文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很鲜明,每个人物都很有爱啊··
尤其是文字,诙谐又真实···
看几遍都觉得能笑喷···
真滴一点都不夸张啊··
此文到目前应该是讲了两对的···
夏少和伊人姐··
GINO(胖子的助理)和季芸芸(大季他姐,夏少前女友,关系有点复杂哈,其实这事是夏少的一大误会啊)···
话说夏少是怎么发现纪泽竟然是自己滴儿子的呢······
原来纪泽小盆友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偷藏各位叔叔喝水时留下的杯子,然后去验DNA(介孩纸多聪明啊)···
然后在关键时刻,有重大事件有求于夏少的时候,就公布了真相了···
夏少称自己儿子为小白眼狼···
因为啊,介小白眼狼各种使绊子不让他爸跟她妈在一块(其实俺搅得纪泽是以退为进啊)····
夏少现在对伊人姐是各种谄媚啊···简直一小太监啊··
而彪悍的季芸芸呢···
虽然已经把夏少甩了,但也想着不能孤家寡人的掉份····
本想找个假的充充···
结果掉入了扮猪吃老虎的GINO的圈套···
恋爱合同诞生了···
嗯哼···是这样滴···
“甲方:季芸芸。
乙方:Gino。
第一条:双方不得抽烟,违者RMB100/根。。
第二条:双方皆可饮酒,但不能大醉,标准是能否认清楚十个手指,违者RMB500/次。
第三条:双方如有出差旅游等计划,应告知对方,违者RMB500/次。。
第四条:约会迟到如果超过十分钟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告知对方,否则罚款RMB100/次。
第五条:双方外出就餐,各自所点食物所剩不得超过20%,违者RMB100/次。
第六条:双方皆不能与对方以外的异性亲密接触,违者,牵手RMB500/次,亲吻RMB5000/次,XXOORMB1000000/次并结束恋爱关系。PS:如果是金钱交易的XXOO罚金将为RMB5000000/次。
第七条:每月双方各自的衣物鞋子及各类奢侈品消费不得超过RMB10000,违者RMB100000/月。
第八条:但凡超过RMB10000的单次个人消费必须告知对方,并认真考虑对方的意见,违者RMB10000/次。PS:有告知的大笔单次消费不计入第七条。。
第九条:不得暴力对待对方,违者:青紫红肿RMB200/处,出血RMB100/毫升,骨折RMB5000/处。PS:如果发生更严重的伤情,或者是骨折超过三处费用另议并立刻结束恋爱关系。
………………
第二十条:在对方工作忙不过来的时候,尽可能的提供帮助,被帮助的一方可以适当给予帮助人一点点报酬。。
第二十一条:约会时间的开销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该合同的条款经双方同意可随时添加。。”
季芸芸傻眼了哈···哈哈哈····(季芸芸那是买东西刷卡不看价钱的主啊)
啧啧···
其实俺更期待这一对啊···
不知道这本完了··会写谁的啊···
小纪还是林建新啊····
太贪心啦··
这本还没完··就开始想下一本了啊···
期待啊期待···
推荐啊推荐· ··[ 此帖被涩之殇在2011-12-13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