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坑,终于填满了。
前后追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
最后结局出来的时候,我都快麻木了。甚至】记不得前面具体写了些什么。
喜欢这本小说,是因为我曾经也构思过类似的故事,但是由于觉得没有能力驾驭自己心中这个庞大的故事,就放弃了。
有人写了这样一本和我构思很相近的小说,而且写得很好,很精彩,我特别开心。
只是这个结局,我有着深深的遗憾。
我不是所谓的“粉”,我觉得每一种选择,都是性格决定的。
可能我本人的性格,就是比较自我的那种,在人生的很多选择中,我常常做出不为大家认可的那种,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这本书,最后阿麦选择了唐。
我不觉得这种选择不好,可能最后,人生总要归于平淡。
但是人仅仅为了生活下去么?
我喜欢激烈的,碰撞出火花的爱情,所以,如果我是作者,我会让阿麦和常在一起。
可能这并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下的正确选择,国仇家恨,怎么能轻描淡写?
可是人生只有一次,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可能是有很多东西在阻碍着他们,但是有爱,难道还不够么?
爱,难道不是这个世界最最伟大的力量?可以创造出奇迹么?
如果是我,我会在最后写。
“你去哪里?”
“找人!”
“去哪里找?”
“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
“喜欢这个人?”
“不知道,先找到了再说吧。”
“……”
“你呢?”
“和你一起去。”
“一起?”
“是不是你从来没想过我会这么做呢?”
“。。。”
“哈哈!我这个人,从来都喜欢做点别人认为我不会做做不到的事情。否则,我便不是常钰青了。”
“。。。”
“该上路了!”
疾风过处,两骑身形渐远,但瞧得道旁新绿处依稀映出红的白的花色。春风正好,隐隐花香扑面而来,竟是一年春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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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要真这样就好了呢,开心的看到这样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