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浅谈流言成罪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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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时事小品] 原创杂谈——浅谈流言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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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星夜

ZxID:17556631


等级: 热心会员
或许相逢,或许背离。。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9-23 0
原创杂谈——浅谈流言成罪
— 本帖被 爱若无涯 执行加亮操作(2013-10-27) —
引用"网络流言被转发500次以上构成诽谤罪"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这件事放在法律上觉得很是严重,但是在同学之前,或许有的人觉得是小题大做了吧,但事实上这种问题并非是小题大做,三人成虎的道理自古皆是,何况现在面对的是500次,且不说他的发展速度的方便性,和人员到底的详细数,毕竟谎言说多了也就让人信以为真了,而处于围观的我们并不知道事情的详细经过,却也给以讹传讹的现象所蒙蔽,那么对于这谎言的当事人必然造成的不是单方面的玩笑伤害,或许严重一点,是名誉什么的诽谤,或许开始也只是玩笑的话,但是在经过那么多嘴的情况下,再加上他或许那所谓相信的人品的小透明之类,无疑给他铺上了一条绝路,于是这件事便也更加严重了,何况是五百人对不对,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方面的小说,也或者是电视剧,或者是动画片,因为所谓的误会流言自杀被杀的不计其数。至于之后那所谓的五千次更不用说,其道理都是一样的,若是并没有伤害到自身的权益,相对的也只是处于现在而已,没准以后那一日因为这所谓的笑话,衍生出其他的祸端,若是想要避免这种伤害,还是尽量的三缄其口,当日若是你手段高明的话,也许会友另算。。不过若是你是检举的事实,当然也是另算。。
[ 此帖被南星夜在2013-09-25 22:1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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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南南星星星星夜夜夜夜+++++
慕迦°

ZxID:22397542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慕笙°
 原艾迪:夏。玖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9-24 0
网络谣言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谣言是不实的猜测
完全应该定罪!否则会扰乱公民的正常生活!
还有特别是无端的人身攻击,更应该严厉打击!
谣言一旦散播成功了,威力是巨大的,当然危害也是不容小觑的啊
所以大家还是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不要遇事儿就冲动
弄清楚事实真相再说,理智思考一下

楼主留言:

人言可畏,口下留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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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落远陌

ZxID:15531231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风浅之
一个还不错、会更好的老阿姨 周年7.23 文编8.17 实在是记不住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09-26 0
所以 社会上的很多事情其实是可以推动进步的对吧

楼主留言:

(⊙v⊙)嗯有好多。。

祤绫

ZxID:10371954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陸言生
企盼。珍惜。奈何。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10-30 0
有的时候流言真的很可怕。、
明明没有发生的事情经过那么多人都将信将疑的传播之后,
却变成了据XX知情人爆料的真相。
想想送一件明明没有事情变成“确凿”的事情只需要经过这么多人的口口相传。
╮(╯▽╰)╭  很可怕是不是?
三人成虎,,那些散播谣言造成了恐慌却只是为了自己知名度的人。
确实应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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