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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大商场或者网站的ipad专柜都被下架,因为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今天我翻看报纸的时候发现都在对这个事件进行报道。
原来ipad这个一商标早在2001年就被深圳唯冠集团注册,而苹果公司也发现这一点。于是在英国注册了英文名前面字母一样的公司,用以和唯冠公司的台湾子公司签订协议,取得了对ipad这一商标的使用权。然后又把这一公司转入苹果旗下用较低的价格获得这一商标。而在这中间唯冠集团又称授权书上没有总裁的签字,同时也没到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在去年唯冠公司便把苹果告上法庭,称其只取得在台湾的商标使用权,而中国内陆的商标使用权并没有一起出售。苹果取得这一商标使用权本存在欺诈,而在中国内陆的使用更是存在着侵权。
关于这一纷争其实也开始了很久,记得有一次官司就是已唯冠的获胜告终。而现在的唯冠正面临破产危机,所以很多人认为现在的唯冠准备在美国起诉苹果,正是因为看中苹果将ipad运营得好,给这一商标带来了巨大的价值。而此时将其告上法庭无疑是手上握有巨大的筹码,而这一筹码也许可以使唯冠集团重获生机。
事件的最终走向到底怎样?ipad这一商标最后花落谁家?那就静观事件的发展吧。而对于ipad2在中国市场是否成为“绝唱”这也是不可预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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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亦茶在2012-02-18 20:4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