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都是为了讨生活。
今天看见一则新闻,内容是一位外地小伙骑着电动车不小心将一只小狗撞到了。此狗无碍,但其主人却硬抓着小伙让小伙赔钱,抓扯之下自己因年岁过大摔倒在地并住了院。医药费人家小伙子给了,还上门赔礼道歉。结果那狗主人让小伙给她下跪并扇了小伙几耳光,这到罢了,后来还让小伙在第二天去闹市口下跪忏悔。小伙无奈照做了,只因为他说外地人,他怕报复,他要在那个地方混口饭吃。
本地人歧视外地人的现象经常见到,如此一件伤人自尊的事确着实让我惊讶。现在的法制社会啊,可笑至及。
人人都是为了讨生活,过日子。有时候,为了生活,人真的什么事都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