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期,别的地方都该是里三层外三层地用衣服将身体裹得严严实实才出门的天气,唯独W市,风和日丽得甚至让人怀疑是世界末日的回光返照。
室友们都劝她说:“该是时候谈场恋爱了,别老闷在寝室里跟守寡似的,也没人来给你立贞节牌坊,出去见见男人才是珍惜生命的硬道理!”
她拍了拍正在享受大好阳光的被缛,将褶皱一一抹平后才说:“没男人我依旧吃喝拉撒玩,日子不是过得照样滋润?”
日子,确实如此吗?
每天深夜,她总是掰着指头数着自己老去的日子,一天一天,慢慢剥下她那身华丽的青春衣裳……
十年前,晓风杨柳岸,风起涟漪,如血的残阳给那个青葱少年镀上了一层寂寞的颜色。她结果那男孩送她的礼物——一只蓝色蝴蝶发夹,中间镶着璀璨的钻。
男孩说:“我去一下加拿大。你等我!”
说话的语气六分命令,三分询问,一分恳求。
她巧妙地善解了“一下”二字,坚定地点点头。
男孩一去十年未归,音讯杳无。
十年星霜折煞人。
人人都看到她一身逍遥的快意,却不解其中十年逍遥的孤寂。
她想:这世界真有上穷碧落下至黄泉的生生世世的爱情么?
毕业那年,她反常地乖,果断地去参加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舞会,带着蓝色蝴蝶发夹,舞姿翩跹,风华卓越。
男人普遍对美女趋之若鹜,更何狂又是单身美女。
她选了一个当男朋友,长得不是很帅但很温柔。
一个月不到,又只剩她孑然一身。
室友问她:“为什么不继续?反正你们都是本地人。”
“他不是我爱的。”她嘟着嘴简短地说了几个字,脸上竟有几分孩子般的天真。
“人生若只如初见”终究也只是百年前纳兰情殇后的一句梦呓。
弹指间已是十年之后,当年的大学室友在街上与她偶遇,蝴蝶发夹早已不在。
她挽着一个貌似年过六旬的老头。
老头虽老,手指上带的戒指却是熠熠生辉,迷幻美丽。
室友微笑示好,然后轻声问:“终于找到意中人了么!现在的他怎么样啊?”
“他是爱我的。”她笑着回答,眼角细纹一览无余。
他是爱我的,这就足够了,不是么?
那些风华雪月早已随着青春沉淀,入了心底,偶尔飘出几缕香,扯痛了心弦。
风月之年,终将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