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从侧影里可以看到扬起的灰尘在漂浮。
像儿时一样,垫着凳子,从柜子的最上方找出那一年的记忆。
宝贝的东西,好像常常适合收藏在那个踮起脚才能够到的地方,
无论是七八岁时的玩偶,还是十七八岁时的记忆。
有一块石头,一直在箱子的一角,被名贵的手表盒子包装着。
每每看到这个盒子,都让人又喜又气,是谁啊,送的一本正经。
常在以前走的那条路上看到放课后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少年,
然后,无比自然的就想起那时每天都要一群人约着回家的日子。
走着走着,少了一个,道一声再见,然后剩下的人继续笑闹着前行。
那几年,我总有一个想不明白的问题,
最后一个回家的人,在分岔的路口,和谁道别。
直到现在,我都会怀疑那块石头的来历。
它一定不是如你所说,在我们回家的路上偶然拾得。
那颗光滑的鹅软石,怎么会无故的躺在水泥地上等你去寻。
可也就是这块石头,那么适合放在掌心,圆润而不冰冷,
回忆着,抚摸着,就能升温,让人欢喜得紧。
是握着谁的手,唱过一些早已忘词的歌,
跑调也不胆怯,跳歌也依旧喜悦,
唱着过去,唱着现在,唱着未来,
唱着我们喜欢的女孩,暗恋的男孩。
后来,在无论多么豪华的KTV里,那时的那些歌,
我再唱不出当时的心情了,没有跑调,却也似乎不在调上。
想静下心来写一封信,写来写去,尽是一些琐碎,
一些过去说了一百遍也不厌倦,如今想想也觉得疲乏的琐碎。
你们的身边呢,还有那个明明一转头就会看到,
却偏偏要传着纸条偷摸着谈天说地的人吗?
掰数着这一年年的时光,才发现,一辈子,原来这么短。
很庆幸,在这个年纪便悟到,仍有大半的人生去珍惜。
耗尽一辈子,想要去在一起的人呐,
我想着你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有一样的回忆。
当我成为那个最后一个回家的人的时候,
才发现,原来,每个人都已经和我道别,
每一个人,我都同你们说过一次,再见。
那一年的少年,总是没有时间的概念。
一辈子的意思,往往就是永远。
PS:想来,应该是读了《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有些感慨。
这些小矫情和冯唐自然不是一个风格的,不过有些心情想必是共通的。
或许等我再年长一些,看过去能再更豁达些。
推荐一下这本书吧,某天开始,我们也会这样回忆过往,
那些在的、或者不在的,陪我们走过青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