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香已尽,唯忆年华】维以不永伤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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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活动专辑] 【尘香已尽,唯忆年华】维以不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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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湄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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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女王殿下!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23 0
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忘记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变成了下午的体育课。与他四目相对,只觉得好秀气的样子。当时的我剪了英姿飒爽的短发,一个像女孩子的男生,一个像男孩子的女生,我暗暗地觉得好笑。这么多年我还能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回忆起来,就像依旧在眼前。认识很多人的第一次见面我都不记得了。他算是个特例吧。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呵呵。
也许吧。
班里有人想追我同桌。他也帮忙问她的手机号。未果。现在想来,那时大概他就有预谋了。借故用我的手机,只在他手上几秒,我怕他看到同桌的号码就立即要了回来。结果,在一群人的暗示下才发现手机多了个拨出记录,便是他的手机号。我还傻傻地想,就是知道我手机号我也不告诉你萏的号码!一向自以为精明的我啊…
忘记第一条短信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是个怀旧的人,有些短信我会留下来当一种纪念。打篮球时被人绊倒摔伤,回家一周。还记得爸爸接我回家的那个晚上,我坐在副驾驶,交错的车灯在记忆里还像刚恍过眼前般清晰。收到了他的信息:快点回来,我请你吃蛋糕。
还有一条短信留了很久:I don't know why but I miss you.
羞涩腼腆,就像他这个人。
不过这些短信,早在大二那年被他亲手删掉了。然后,我也习惯了不留短信,在收件箱渐满时点全部删除。
而我现在最喜欢吃的蛋糕依旧是那年我返校时他送我的蓝莓慕斯。
后来我们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做小抄时简直是配合无间,大学四年一直是系里公认的官方版本。
而我们两个,纠缠了四年,却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错过了太多次。每每想起,我都觉得无比好笑,我们的故事写出来大概比电视剧还要戏剧化,这个世界上大概也没有人比我们错过更多次吧!直到今日今时,我们还是最单纯的朋友,甚至没有单独地一起吃过一顿饭。
你向我伸出的手,我抓起又放下。我没有勇气,没有自信,怕握住就再也舍不得放下。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说的是我们吧?笑。

在活动里看到初恋这个词,我第一个就想到了这个人。不过这个人似乎跟初恋一点也不沾边。笑。
前段日子,有人要结婚了,竟然找我来翻旧账,无奈此人说起的种种往事我都记不得了,那人太叹不公平。其实哪有那么多公平可言。你记得,而我不过记得别人。
只是直到如今,我都无以纪念。就算我们有缘无份,我也从未说过,我从未离开。
因为你早已离开,身边更有了别人,而认识你我的人又何其多,你那薄薄的脸皮,我还是不去让你为难了吧。
看《将爱》的时候,一同的朋友诧异,“我都哭了好几次了,你怎么就没有反应?”我没有回答。怎么会没有反应。看见杨峥,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以琛。只是长情的人命运总是在别人手中的。
爱情真的是需要勇气的。深爱的勇气,受伤的勇气,排除万难的勇气,坚持的勇气,最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漫漫长夜里忍受寂寞和绝望的勇气。
以后我也不想再把自己的幸福放在别人的手里了。
那么就此别过,再不提也罢。


总以为时间可以慢慢等待我们长大,成熟,却只是自己不肯睁开双眼,一切早已不知在哪一瞬便物是人非了。终于又到了补上那句再见的时候了么?每个人都要说再见,可这个再见是再次见面还是再也不见,又有谁知道呢?
时光会在一个个仪式中流走,或许穿梭在别人的礼堂间,终于我们也会挽起一个人的手定格成永远。可我却想要就这么孤单地老下去,有我的书陪着我就这么老去。只在墨色间泯然一笑。
本应能够再遇见谁,与谁一起到老,都已经不想要知道了,就这样一个人好了。心已经穷尽了。踏不遍千山万水,数不尽一现的花火,更不能握住最希望的那双手,那就让一切都散去,归为尘土罢。
花生叶落,叶现花枯。彼岸之花,只能招摇相望。过了奈何桥,饮下孟婆汤,再见还能相视一笑么?
和哥哥约好了,要做晚死的那个,并非贪恋余生,只是我们是更坚强的那个。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P.S.:文笔不咋滴,大家凑合看不要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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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妖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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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内阁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24 0
看完楼主的帖子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死党,高中时候的同学。
周围所有的朋友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因为很亲密,可是大家都双方都没那种感觉,也曾经笑着说:好吧,当我们都没有结婚的时候我就娶你。
应该算是有暧昧过,大家也都有纠结过,不过,都很理智,还是选择了一辈子的朋友。
爱情需要勇气,孤单更需要勇气
不知道自己还可不可以像没有爱过一样的去爱另外一个人
因为不知道 还会不会有那个力量去爱
除了爱情,对于一切,我无所畏惧
唉,桑感了~~~~~~

楼主乃还说乃写得不好,乃让咱桑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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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湄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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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热心会员
请叫我女王殿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9-24 0
回 1楼(白妖狼) 的帖子
— (白妖狼) 亲~~~ 建议使用楼主留言功能进行交流哦~~~ (2011-09-24 11:03) —
估计大家都有这么一个暧昧过的恋人未满的朋友吧。。。
话说以前语文考试作文都是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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