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爱情就是一种遇见,
在相遇的时候,一眼,就是万年。
但是,爱情的路上不等人,因为爱情也分先来后到,
所以,他与她,除朋友之外再无交集。
可是,人往往就是这么傻,
傻到一个人为自己落泪,
傻到默默地在他地身后等待,不是为了他能回头看一眼,只是给自己找个借口,不想离开。
可是,
明明知道是万丈深渊,为什么还是要去跳?
明明知道是飞蛾扑火,为什么还是要去闯?
明知道他地视线在自己地窗外,为什么还是要去爱?
明明什么都明白,却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明明知道喜欢一个不属于你的人又多么痛苦,为什么还是要让自己伤痕累累?
因为她知道,
因为知道万丈深渊下有他的身影,
因为知道在飞蛾扑火的一刻有他赞许的目光,
因为知道即使在他的视线之外也会偶尔闪过自己的影子。
因为知道得不到,所以这些便以足够。
陪在他身边,就是一种幸福。
做不成恋人,那就永远做最好最好的好朋友。
因为
爱上了就是爱上了。
爱情也许真的就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它可以让自己变得低低的,一直低到尘埃里,却不敢开出一朵花来。
因为知道不可能,所以一直不去想。
与其为了追求一个得不到的人而倍感痛苦,
还不如留着孤单的想念独自回味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