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那个魂】 ID:灭酱
青睐(身穿/魂穿):身穿 这是有根据的。
据我看过的N多本小说来看,身穿的好处在于:
1.不管在前世是多么平凡,或者多么美丽,甚至于长的偏丑,只要身穿了,平凡的相貌便会不再平凡,起码拥有了比原有年级更加水嫩的肌肤,有了一双比前世更加水灵的双眼;前世美丽的就更加美丽了,起码拥有一双与身穿年纪不符的世故中带点天真的矛盾情感的双眼,让人过目不忘;长的偏丑的就更好了,身穿了之后起码得有个被人发现心灵美的过程,然后大家都开始不被外貌所拘泥的时候,女主再来个十八变,毛毛虫变成了蝴蝶,小鸟浴火涅槃成了凤凰,然后再心灵美的前提上再加精妙世无双的相貌,简直他大爷的不身穿就是对不起大众...
2.前世是杀手啊特工啊这种敏感地带边缘职业什么的身穿就更完美了。不用担心魂穿过去的身体是否娇弱了,这类型的身穿最明显的好处就是身体本身技能是马力全开的,然后自身对某些药物的免疫什么的也是完全不用担心被下药。
3.魂穿过去没什么身份还好,继承了本尊的记忆就更好,但是若两者皆无,还要找借口开脱,还要努力搞清楚自己复杂的身世,好点的话懒得去查自己身世但是总会有那么几个时刻是跟本尊有关联的人出现在你的面前跟你提起以前的事,这不纯粹找抽么?
4.最好的就是身穿过去身上还带着现代的东西,太阳能笔记本是最好的咯~手机啊MP345什么的也可以,相机也是相当棒的~~~再不济也有点现代的糖果食物用具什么的拿到古代去显摆显摆——不不不,应该是拿去吸引吸引男主的注意力什么的,再加上自己本身的女主体质,嗯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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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好处多多没的说~
虽然很多人有着“别人的都是最好的”之类的想法,但是我一直觉得还是自己的用着顺手。
于是根据以上N个论点,再加上其实我肖想灵动双瞳已经很久了……对于身穿,期待之~【掩面
【念念不忘】
ID: 灭酱 书名/角色: 《第四千金》 普央缇衣/离莛 念念不忘:
就如同小说的简介一般,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简单的故事。
故事里,一个曾经的跑龙套,和着一堆狗腿小P孩以及帅帅的帅哥帅帅的老爹,演绎着不同于其他故事所无法企及的绝世。
引用
那个世界
四国:御都,朝君,苍琊,邀帝。
七城:北凰,袭桦,千骑,缨陌,摇光,炽炎,敲天。
御都,傍山依水,景色灵毓。凡御都人皆是爱花之辈,犹以莲花最是,其国,三季一回春,三春一回冬,适宜药物,农作。御都人好文,好画,好茶,世人常以雅士称之。
朝君,又称水国,四国中第一军事强国,四季一春。朝君水域奇多,变幻莫测。其国人喜武,凡满五虚岁以上童子均被送入“护国监”习军十年,以充军资。
苍琊,于四国之中最是繁华,夜市锦斓,享有“金国”之称。苍琊人喜商,常于三国七城相互奔走,消息最是灵通。
邀帝,迷。
一开始看这篇文,就是被这段那个世界的结构所吸引的。
我一直觉得这篇文里面城市的名字取得很美。虽说看多了文之后会有种大家的名字不外乎就是这些玩意儿之类的想法,但看这篇文的时候我是的的确确被这些名字所吸引了。总觉得每个城市每个国家的名字都是一个复杂却美丽的故事。例如邀帝,再例如敲天。
引用
靠人不如靠自己!
离莛演技大考验之慢镜头回放:
首先,轻轻地动动小拇指,接着,五指开始轻弹,然后,脖子适当的扭一扭,切记,弧度不可过大,力度不可太轻,正所谓,重一分矫情,轻一分淡弱,最关键是一步到位。接着,就是演技的最高挑战:睫毛先微微的颤抖,眼睑轻轻的挑动,最后,眼皮缓缓挑开,注意,此时的眼神十分重要,朦胧加一点疑问,疑问中又透出无辜,再加上经典台词作为调料,“发生什么事了?我怎么会在这里?”
啊!靠,气死人了,我完美的演技全给糟蹋了,我忘了,我现在只一襁褓中的婴儿,我还不会说话,呀呀呀呀……”啊!这是我的声音吗?咦!奶声奶气的!
后来看到前面那段普央缇衣与众狗腿众姐妹成长的故事时,心里很是复杂。既担心这篇文最终崩了白了,又喜欢里头普央缇衣对人对事的方式。这喜欢是一种心疼,不是效仿。
那种欢乐中哭着,冷漠中痛着,残酷中爱着。那样的情感,让我差一点落泪。
普央缇衣,一个我从头喜爱至尾的女子。
她表现着自己的喜怒不定,她表现着自己的残忍暴戾,她表现着自己的丢脸尴尬。
她却从未隐藏着自己对幸福的渴望。
有了爱她的爹爹,有了爱她的月月,有了爱她的姐妹,有了爱她的仆人,于是,便有了她对生的渴望,对那个世界的贪恋。 引用
衣儿很怪,但凡她认定的人,不管对方说什么,她都会无条件的相信。
衣儿最喜欢漂亮的东西,却不喜欢漂亮的太过浮华的东西。
衣儿很喜欢看天空,总说对着掉下来的星星许愿,梦想就会成真。衣儿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每次她都会很虔诚地对着掉下来的星星祈祷,双手捂在心口。我的听力很好,所以……每次衣儿许的愿我都能听见,而且……衣儿每次许的都是同一个愿。
她的愿也让我心疼。
“老大,求你让我活的久一点……我现在很幸福,不想失去……所以,拜托。”
就是这么一个女子,坚定着她的坚定,喜欢着她的喜欢。在最后选择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只有自己的月月。 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莫啼莜有多可怜。
他也是一个骄傲的人,最起码故事结局给了他一个念想【有念想比没念想差太多了! 咳咳,说起来我很少在网上看见推荐这本书的,不知道是我看漏了还是真的很多人不太喜欢这本书的写作风格。
总之,我是很爱这种风格的。 嗯嗯,以上~~~~~~~~~[ 此贴被灭酱在2011-05-20 21:4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