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姜昕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11-5-1
页数: 304
定价: 30.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40448967
内容简介姜昕作品,不朽的爱,不灭的理想
最完美的怀旧纪念读物,写给不在身边的你们
高考后,解开马尾辫的那个下午,是青春的序曲
车站前,他左顾右盼的那个春天,是爱情的种子
舞台上,赶鸭子上架的那个深夜,是摇滚的点燃
……
当所有青春 、曾深爱的人都不再存在时
我们不需要斗志昂扬地摆脱地心引力去证明自己
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记住和继续梦想
因为我们的记忆,梦想,永远是我们新鲜的幸福
作者简介姜昕:70年代初生于青岛,一岁半后成长于北京。
小学、中学时期一直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大二时因为与几位摇滚音乐人的邂逅于89年底退学走上歌唱道路。
95年9月签约“天蝎文化”。1996年姜昕推出首张个人专辑《花开不败》,在乐评圈内引起如潮好评,这张姜昕参与了大量创作的专辑被不少乐评人评为90年代中国最优秀的另类/摇滚音乐专辑之一。2011年出版个人自传小说《长发飞扬的日子》。
目录Contents
她序∣棉棉 像香草一样美好的女孩
自序∣姜昕 像蓝色一样迷失的时光
序曲 我的两个世界
她想记录些什么,可是,她却只能写下日期,然后,她就对着窗外月光中的世界呆住了——她还没有能力捕捉那个神奇夜晚带给她稚嫩心灵的冲击,可那正是美对她最初的显现。
第一乐章 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
那些夜晚,最初纯属偶然,但后来,就慢慢掺进了企盼。大概潜意识里,我们都需要那样特别的晚上来呼应我们刚刚踏入的青春领域里还“无的放矢”的情感和期许吧?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
那是一个闪亮的篇章。
假如,时光真的可以倒转,我仍就会义无反顾地走向那个起点,即使再次承受那些伤痛。
第三乐章 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
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彩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像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那些颜色,是热情的、闪亮的、动人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
我总是无比轻盈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飞快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聆听着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
第五乐章 阴云忽然过境
那些已远去的日子,甚至当初只想忘记的日子,却因为那时的“愚蠢”而得以更加牢固的存藏,在回忆的过程中,它往往会被赋予另外一些意义。
第六乐章 生命重燃
如果你问我最在乎一个人带给我什么?我会说:将我点燃!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类似的美好事物、爱这个蓝色星球的原因……
第七乐章 In the Flat Field
其实,我们都脆弱,都需要温暖。所以,面对人生的无常,我们只能坚强,我们应该坚强,我们唯一的出路只有一个,那就是——坚强。
第八乐章 爱已成歌
爱情无疑曾是绽放于我们心中最神圣的花朵,可那时候我们并不了解,那只是天与地相互赠予时拆开礼物一瞬间的惊喜,那只是转瞬即逝的雨之花。
第九乐章 让岁月包容情感
当结果一再显现,我们最大的感触就是——无奈。我们没有办法阻止那疼痛的结局,一如不能抵挡那充满致命吸引的开始。
第十乐章 再见,风中之岛
那个“跳格子游戏”中的女孩儿,眼睛只盯住包拽到的地方,剩余的就不去用心,无非按照惯例,明知自己力不从心,却不肯放弃,全然不见格子外还有着广阔天地。
十一乐章 迷路的漂亮孩子
我们谁都不会知道,在我们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命运往往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新的安排。
而后,星移斗转,心随时迁,在伴着酸楚与喜悦的过程中,我终于决定,往前走。
十二乐章 如果没有永远
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一直在找它,无论从前、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我活着。我了解那个东西,了解它的美好,也了解它的易逝,因为一再获得的欣喜也让我一再承受失去。
十三乐章 不死的爱,不灭的希望
我们是为了可以爱上的预感在一起;为了相亲相爱而不是相怜相惜在一起;为了再次验证曾相信的不朽情感的存在在一起;为了重新快乐的本能和对明天美好的期冀在一起……
十四乐章 答案在风中
我们都是一些不管不顾、只要向着那个发出梦幻声音的方向行进的人,有时候我们甚至有这种体会——音乐是毒品。可是,中它的毒我们愿意。
十五乐章 五月的布谷鸟
这才是我。
我要让生命活得像一棵树,舒展开所有的枝叶……
尾声 Blood Flowers
青春之所以开得绚烂,是因为她是用我们自己的热血和泪水浇灌的花朵。
卓越/当当: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1078679&ref=book-02-L引用“yezzi”的书评:“手心里的水”
——读姜昕的《长发飞扬的日子》
作者:彼辛
在刚刚过去的北京的春天,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荒凉”,我甚至写了一首诗,就叫《荒凉春天》——
荒凉春天,阳光不停地松土,
生怕冻伤了土里的小虫,
连同珍藏的记忆;
而人世间,却异常冷酷冷漠……
无谓的牺牲,已送走太多孤魂;
无聊的话题,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这个春天荒凉无垠,
古老的耕牛,想起遥远的海滨……
那蓝莹莹的田野,麦浪滚滚;
它的田,它的树,它的梦,
从此在海上耕种……
荒凉春天,苦涩的丰收。
然而,写这样的诗,有什么意义呢?只是自娱自乐,自我安慰罢了,不会有一个读者。而夏天来临,这种感觉仍没过去。我问一位常年住在中国的意大利好朋友:你觉得现在的北京怎样?他说:“干。”然后又问我,“可以这么说嘛?”
“当然可以。”我说,“我也有同感。我曾经生活、经历过的北京,不是这样的。北京已离开北京……”
可是,今天我却要郑重告诉您,我的朋友,“北京”随着一阵清风,悄悄归来——这就是姜昕的新书《长发飞扬的日子》,它带来了“曾经的”北京:那时,夏天不“干”,春天更不“荒凉”——“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是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蕴育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
如果一个人这么说,您肯定不信;我甚至怀疑这样说的人,自己也不敢相信——或许是一个人的幻觉吧?在这样的时代,谁还在编造这样的故事来哄小孩儿呢?
可是,没有,我用心告诉您:我一直想这么说来着,但一直“没机会”,或者说不够勇敢。而今,终于有一个比我更勇敢、更有信心的人,大胆说出了“这件大事情”(我刚跟作者学会了狂用引号,以后还要这么一直用下去的);与其“羡慕嫉妒恨”,或遮遮掩掩,假装没看见,不如勇敢地站出来为她作证,并真诚地说出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与感动。
作为一名文学工作者,我本想写一篇“专业书评”,好让这样一本“淋漓如雨,滴落如露”,滋润干渴心灵的好书,进入“正统文学”的行列;让“圈内人”擦亮眼睛看看,好书就在你们面前,可惜你们认不出。我本想把“书评”写得“专业”一点。可这些日子,日夜读这本书,我才发现我做不到那么“专业”;而且这本书,从一开始就根本不需要这些!它从一落笔,就将“学者文人”统统抛开;正如当年的摇滚青年,凭着一颗真心,抱着一把红棉吉他,就敢向所有的音乐,所有的传统发起挑战。而正是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赤胆忠心,他们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回头看来,在这“荒凉春天”,富裕的贫穷时代,他们在音乐、文学与生活的土壤中,撒下了怎样赤诚而珍贵的种子!也正是为了让这些种子死而复生,开花结果,我想用心捧起一泓清水,来浇灌着并不随便、“只为梦想而绽放”的花朵。
而很久以来,我之所以从未发表过任何书评、影评,因为不喜欢随意指责别人,也不喜欢与任何人论战;那样耗神费力,于事无补。我一直在想,假如市场上充斥着假货,怎么办?我没有耶稣那样的勇气,去砸他们的摊子;而他们的摊子,实在该砸!可是我想,惩治假冒伪劣还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当你偶尔淘到一件宝贝,看见一块美玉,不妨大声说:“瞧,真的在这儿,它是这样的!”——我无意间买到《长发飞扬的日子》,感觉正是如此。我随即放下了手中的一切,来读书、写“书评”;半夜赶到好朋友家,把他们叫醒,说快看呀,出了一本好书!他们于是起来,像多年前听我念诗一样,听我诉说,请我喝酒;在这样的文字里,我们又一同回到了那个久违的梦想时代:“他们也再次证明了一点——我们并不是没有自己的声音,也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为自己的声音感动和歌唱自己的生活,关键是我们需要发掘和支持那些真正源自心灵并且能够点燃心灵的声音!”
正因为如此,在这里,我要大声宣布:在《长发飞扬的日子》里,我看见了新文学的曙光!——她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她是真的;好像当年蓝调爵士,在不经意间,击碎了正统音乐的“和谐”;她一扫当今“文坛”之乌烟瘴气,纷纷扰扰;好像一个深夜离家出走的孩子,你去找她,想狠狠教训她一下,却无意间被她带进一座深山幽谷,在那里,你猛然呼吸到久违的新鲜空气,看见了果实一般挂在枝头,沾满雨滴和泪水的群星。
回到起点,我还是尽量说得“专业”一点吧,不为别的,只为使我的文字,更有说服力。我现在就来谈谈这本书的特征、价值,以及她对“新文学”的启示。
一,在令人窒息的年代,文学是一种呼吸
文学是什么?我常问朋友,也问自己。不同年龄,不同的时代,我们曾有过不同的答案。而读了《长发飞扬的日子》我又得出一个新的结论:在令人窒息的年代,文学是一种呼吸。
这里不妨从《呼吸》乐队说起。这个乐队,在书里也提到过。当年有位央视最早出现的英语节目主持人,名叫蔚华;那个时代,北京的“摇滚青年”都知道她。她放弃了央视女主播的风光职位,成了一名摇滚主唱。尽管在“外人”看来,或许她“不务正业”,或者说“昙花一现”,但至今回想起来,我仍在心里默默敬佩她,想念她。她用她的真性情、新生命,勇敢创造出了一种新的声音,新的“呼吸”;确曾给那个压抑的时代,开了一扇天窗,让人呼吸到一股纯净而清新的空气,尽管其中不乏感伤、迷茫,但那确实是当时一批“率先迷茫”的青年人内心的真实写照。我还记得有这样的歌词:
“独自一人坐在路旁,看着汽车过往,
杂货店里歌声里嘹亮,我却觉得凄凉。
匆匆走过的人们,你要去向何方?
我已近不在乎,只想上天堂,
然后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在今天看来软弱无力,甚至是“无病呻吟”的歌词,在当时却让人不至于“闷死”。回想起来,那凄凉无助的声音,至今令人感动,让人依然可以深深吸一口当年那清新而感伤的时代气息。
《长发飞扬的日子》正如《呼吸》;作者姜昕就像当年的蔚华,仅凭借一位“女流之辈”(书中原话)奋不顾身的勇气和信心,给这沉闷而平庸的年代,注入了一股清风,一阵山泉飞瀑坠落时,发出的清凉的叹息!
在这个“全民娱乐”的年代,《长发飘扬的日子》一反低俗的“搞笑”“幽默”,以及文人的装腔作势,狡猾、市侩;以其率性的真诚,勇敢呈现了一颗纯洁的灵魂与生俱来的渴望与大胆追求:渴望真爱,追求神圣的音乐与艺术理想。而所有这些,不是一种概念,也不属于任何主义与艺术流派;而是一连串真实的生命故事——支离破碎,却真真切切。透过这些,“散兵游勇”,你可以看见曾经那支无形的队伍,他们贫穷而富有,痛苦而纯洁;尽管他们的歌声与旗帜,早已在茫茫黑夜里破碎消散,他们中的一些人,已和“峻峻”(书中一位夭折的摇滚青年)一同,长眠于九泉之下,崇山峻岭之间……
仿佛高山流水,猛然冲进灰蒙蒙的都市;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我读到这本书,呼吸到久违的清新!同时我也意识到,这不是少男少女的青春梦呓,它们已然经历了岁月与风暴的洗礼,“是凋谢的青春的果实,里面有冷静的头脑的记录,和一颗苦涩的心灵的倾诉。”
与二十年前,从蔚华那里得到“呼吸”相比,这部“自传体长篇小说”(我将这类文字定义为“真实文学”)毕竟容量更大,时空更辽阔:它以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记录了那个时代一群人的心声。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爱弥儿》中所言:逻辑性的人,相信“整体大于部分”;而神性的人,相信“部分大于整体”。而这位从来凭着“感性”与“冲动”行事的作者,显然属于后者。
总之,“心”关在“门”里,就“闷”;而作者落笔便推开了这扇“门”,在《自序》中就这样写道:
“那段日子我过得黑白颠倒——常常半夜3点突发奇想,开着我那辆二手红色切诺基奔向某一目的地。其实我根本无处可去,那只是我给自己随意指定的一个地方,诸如香山、圆明园之类……现在想来,幸亏有那辆二手车,否则,我一定会被活活‘闷死’!”
在这里,“心”一出“门”,就发出自己的声音。正如鲁迅先生在《摩罗诗力说》中说:“盖人文之留遗后世者,最有力莫如心声。”
二, “要音乐,只要音乐”
作者接着写道:“到了地方,停好车,放上一盘喜欢的带子,点上一根儿烟,再把驾驶椅退到可以仰靠的那一挡,把腿跷到方向盘上,我就对着车窗外的夜空开始‘回忆’——那些‘陈年旧事’会让我有时候忍不住笑出声来或是感伤的要命……”
书中反复出现类似的场景,几乎所有的“背景”,都有音乐,包括各种歌词,与“看得见的风景”的旋律。这本来是一本音乐人写的文学书,所以很正常。但在阅读中,我进一步发现:音乐贯穿于本书的字里行间。
文学需要音乐。这在古汉语中,尤其是诗词、戏曲中,早已做到淋漓尽致。但一直以来,如何将现代音乐引入现代汉语,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法国象征主义诗人魏尔伦曾说:“要音乐,只要音乐!”他凭借如此明确的创作思想,写出了划时代的“音乐诗歌”,成为“现代语词学”的创始人。而他的名句“忧愁,忧愁曾是我的灵魂;/只为,只为一个女人”,至今脍炙人口。而年少轻狂时,我自己也曾写过这样的诗句: 危机四伏的夜晚,对于冒险的智者,/是个考验, 先要验血,/再验验心跳,是不是有音乐……”
其实,经受过“西方现代派艺术”洗礼的人与文学,除了在精神上获得更自由、辽阔的空间之外,表现在诗歌和语言上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语言里“音乐性”。而放在现代汉语里说,不仅是指词尾的押韵、平仄对仗,重要的是表现为一种看不见的、融化在字里行间的一种舒适、愉快的节奏,一种合乎心跳、呼吸的气息与气流——尽管变幻莫测,却并非无迹可寻。我相信,一首诗,或一本文学书,只要随便翻开一页,读上两三行,三五行,就能立刻判断出它有没有音乐,气流顺不顺,气场对不对。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它不是指押韵,甚至与押韵与否无关。一些“老先生”往往喜欢用古诗的平仄、押韵来要求新诗,因而对新诗总是摇头;而在我看来,尽管他们“功力深厚”,熟悉古诗词,但对于活生生的现代汉诗,与现代文学中的“音乐性”并不理解,甚至完全没有感受力与鉴赏力。而我甚至觉得,以此来判断一首现代诗的真伪,并不为过——那些节奏散乱、毫无气息、气场可言的假冒“朦胧诗”,在这个“检验标准”之下,无可遁形。
而《长发飞扬的日子》通篇都是音乐,是充满爱的、灵性的乐章。即使用最挑剔的眼光细读,得到的,依然是一种畅快淋漓的呼吸——总有爵士一般的“即兴”,打破传统的“和谐”,而蹦出闪亮而愉快的节奏。
比如:“当我站在今天,回首那个遥远的雨夜,我惊喜地发现岁月的尘埃并不能覆盖存留于我生命中的晶莹。尽管,那些日子已经走过,而我也早已经明白瞬间的坚定并非永恒。我依然感激生命于我的馈赠,那个雨夜将永不消失。”
“海就在不远处,那一刻,海水没有咆哮,无比温柔地轻吻着沙滩,一轮满月就在他们视线集中的地方。海天之间,只有他们五个,相似的高度,肩挨着肩,臂膀连着臂膀,年轻、俊朗、凝神屏息、长发飞扬……那是怎样一种时刻啊?那一刻,他们五个的心间,是怎样的呢?汹涌?平静?清醒?或者沉浸?我不知道,可我猜那一定是生命中至纯至极的一种体验,否则,那个夜晚,又怎么会那么清晰地存留于记忆,那么让他们念念不忘呢?”
在另一处还有这样一小段快节奏的“华彩乐章”:“最小的那间,住着主人的另一个朋友,他那许许多多行李里装满澎湃激情和天真梦想,也是义无反顾地冲到北京投身艺术却吃了闭门羹的彷徨青年中的一个。”
现代汉语需要这种“即兴”,这份“不经意的经意” ;它自由、轻盈,合乎当代人心跳与呼吸的节奏;仿佛丝丝雨云,在沉沉流水间银光闪烁,并不时地蹦出红鲤鱼一般,撞击灵魂的“音符”——“然后,他就自管自地走了,大有一去不回头之势,丢下我一个人跌落在晦涩黄昏里,琢磨着他的话,而那感伤的旋律依旧飘荡着,就像黄昏室内昏暗的光线,就像雾气弥漫中岛屿四周冷冷的海水,将我浸泡着,让人绝望地分辨不清方向……”
在这里,“我”不是“沉浸”而是“跌落”在黄昏里。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位朋友的诗句:“黄昏坐在我的双膝上,/和我一起,等待着远方的消息。”——这是怎样的黄昏?我怀疑那样的黄昏,只有那个时代才有。
再比如:“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老干果儿’互相挤对,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得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这里的“抚慰”和“后顾之忧”都没有加引号,而这两个平平常常的词用在这里,却无意间碰到了我“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想想看,人到中年,这些人还在“忧”什么?又是什么需要怎样的“抚慰”?我试着在书中寻找答案——“不知道我们是坚强还是麻木了?不知道岁月在我们身上上演的是哪一出戏?可我们自己清楚——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我们其实还在渴望能与某人相知相惜、分享朝暮——我们因此感伤,却不明白……” ——“是真的。天边最后一抹晚霞,可以为我作证” 。
一直以来,我就在现代汉语里寻求一种现代音乐,一种纯天然的气息、韵律与节奏。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我想,这不仅是因为作者是个音乐人的缘故——自由的音乐,源于自由的灵魂;它“点亮”别人,并“燃烧”自身。
三,“新人”与新文学
有位名叫顾彬的汉学家,在对当代中国现当文学做了一番精心考察之后得出结论,中国文坛要出真正的好作品,还需再等三百年。屈指一算,我们都完了。可是,在对这位顾彬先生的学说做了一番研究考察之后,我发现,他之所以不多不少,说还要等三百年,是按照西方文艺复兴之后,到文学繁荣时期来换算的。看上去很有道理,其实没道理。因为觉悟可以是渐悟,也可以是顿悟。一个人是这样,一个民族也是如此。我想,如果我们始终意识不到复兴民族文化的价值、意义和方法,即便等三千年也没戏。反之,三分钟,三秒钟我们也能觉醒;假以时日,三年、三十年,出一部世界级的汉语文学杰作,也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觉醒!在这个意义上,顾彬先生提醒我们也好,刺激我们也好,对我们都是很有好处的。而顾彬先生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批判,在我看来切中肯綮。
在我看来,文学的复兴,包含两方面,一是对传统的学习继承,而是对它们的再发现和与再认识;而最要紧的还是,成为一名“在未来和无限的战场上作战的勇士” 与新人。
很久以来,我一直在为汉语新诗与新文学默默祈祷,但遗憾的是,这些年来,真没有看到可以与“五四”文学相媲美的作品。而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前两年读到的两部作品,一部是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一部是“美女作家”卫慧的《上海宝贝》。
《白鹿原》本来可以是一部大获成功的好作品,那么丰富的素材,那么深刻的主题,可惜作者上来就引了巴尔扎克那句名言:“如果法国社会是一部历史,我愿意做他的书记。”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很大的遗憾。因为时至今日,巴尔扎克的这句话,显然是一种陈旧的文学观念;就像巴尔扎克的作品及其主人公拉斯蒂涅一样。就其思想观念来说,在它产生的年代就远远落后于同时代的作品,比如《红与黑》、《悲惨世界》等等;更不要说是近两百年以后了。总之,传统尽可以深厚,题材尽可以古老,但是,如果没有新人新思想来看待这一切,再好的素材,也无法创作出属于未来的一流作品。
再看《上海宝贝》。读的时候,感觉耳目一新。然而,正当我为新颖的比喻、新奇的表达赞不绝口的时候,女主人公的一个“不经意的经意”把我惊得目瞪口呆:在与一位德国男人欢欣做爱之后,女主人公乘其不备,悄悄“拿走”了他钱包里的一百块钱……我百思不得其解。回想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失误”,它给全书带来的,也不仅仅是一种缺憾。不能不说,作者需要提高一下人物和自身的思想境界。
我坚持认为,一本属于未来的书,其中必有属于未来的“新人”。而所谓“新人”,不是新的流派、新的题材或新潮的语言、想象力等等可以代替的。“新人”必具备新的心,新的灵,必须有一双慧眼洞穿他所属的时代,并具备一颗超凡脱俗的高尚的灵魂。——就像陈独秀先生的《新青年》;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而不是张爱玲任何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人;更不是《围城》中平庸却又沾沾自喜的方鸿渐。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本来提起卫慧,还想说绵绵的;一看她给《长发飞扬的日子》作了一篇很好的序言,就免了吧。
而在此,我要说的是,在《长发飞扬的日子》里,我看见了一批“新人”的身影,他们率真、质朴,敢爱敢恨,不借助任何宗教,而仅凭着觉醒的身心,便孤注一掷,直奔主题:寻找神圣的爱情。他们活得那么有诗意:那么贫穷,又那么富有;那么痛苦,又那么快乐。他们用青春热血,浇灌了纯美的花朵;“血花”(《blood flowers》)、雪花,都为他们开放,为他们飘落。因为他们的存在,这个世界曾一度变得纯净美好,就连空气里,都飘着诗歌与爱情。用心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年轻人”,都可以证明。而他们所创造的时代,必将因为他们永远年轻的心,纯净的血而载入史册。如果说,中国当代社会是一部历史,我想,它的创造者中,一定不会没有“峻峻”(书中的人物)的身影;也不会没有书中的“我”和贝贝,还有夏旸、贺垒……从他们身上,我又看见了了不起的蔚华,孤单如幽灵的艾米莉·狄金森,还有走在前面的兄弟,“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凯鲁雅克。当这一连串的身影在书中出现,并在冥冥之中结下不解之缘;我想起赫尔曼·黑塞在他的小说《德米安》中的一句话:“当友好的路途汇集在一起的时候,整个世界一时间看起来就像家乡一样。”
四,“看不见的阵地上”,彼此见证
和《在路上》的一样,《长发飞扬的日子》也几乎采取了“自动写作法”:从一个契机,一个引子展开,故事的真实性跃然纸上。我称这样的文学,为“真实文学”,就像从前的“真实电影”一样。不必去追问哪些事是真的,哪些虚构的;从某种程度上讲,都是真的;只不过相对于真名实姓,真人真事而言,那是艺术的真实罢了。
在这里,作者讲述的每一个故事,每一幕场景,都能唤醒我对于旧日生活与城市的记忆。在那些贫穷而快乐的日子里,“我们真的就是一个大家庭,爱意在每个人之间传递,那时候,我们都相信,这世上确实存在‘理想’这一回事情!” 在此,我可以证明,这是真的,并愿意提供两个小小的例证。
作者写道:“有一支乐队的几个乐手因为连饭都吃不饱,纷纷决定不干了,没办法,乐队的主创者只好答应每次排练之后请大家吃饭为条件,召集大家继续排练。有一回,排练完了,他让大家先去饭馆点菜,他稍后就来。乐手们离开后,有一名队员因为忘了拿东西又折返回来,结果他看到,为了省出自己的那份儿饭钱,主创者正在狂咽馒头夹榨菜。”
关于“贫穷”的故事,书中比比皆是,作者甚至坦诚,这本书的原形,那篇四五千的文章之所以发表,“是因为那段时间我已经快交不起房租了。”而这种对于“贫穷”的孤芳自赏,尤其令人感动,它们充满了真实的理想主义的色彩。——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艺术青年”,谁没有经历过书中不时提到的“弹尽粮绝”、“捉襟见肘”?但令人惊讶的时,无论是当时,或是今天回忆起来,那种“窘迫”之中,都包含着发自内心的自豪与快乐。这在今天的青年人看来,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感受,在当时的青年人中,是极为普遍的。——若谁都不说出来,谁都不敢相信!
这又让我想起从前,抗战时期,田汉先生的剧组在桂林拍话剧《秋声赋》的时候,因为揭不开锅,就只好让大家晚上出去各自找朋友解决晚饭。而就在这样艰苦卓绝的条件下,他们的演出大获成功,在灰暗、沉闷的年月,点燃了民众的抗战激情。
我还想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小事:也就是与那些摇滚青年艰苦排练的同时代,在我居住的北京某高校一间筒子楼的宿舍内,聚集着十多个“艺术青年”,有写诗的,也有搞摇滚的,我们在一起弹琴歌唱,谈艺术,谈理想,谈到晚上天快黑了,我自然请大家吃饭。可打开抽屉,全部的财产只剩下不到两块的菜票,还有一些面票。结果我就去食堂,用面票买来十几二十个大馒头,用不到两块钱的菜票买来一小碗辣酱和两截粉肠;把粉肠切成很薄很薄,几乎透明的几十片;每个人的馒头都像张开的贝壳一样,能夹到几片,再抹上一层辣酱;结果十多个还在长身体的“艺术青年”都吃饱了。那天晚上,大家迟迟不忍离去,一直聊到深夜。出门时,“夜里的每一颗星星都让我们感动……”(当时的诗句)而那顿晚饭,回味至今。仅凭不到两块钱的菜票,就敢招呼十多个人吃饭,而且最终美餐一顿,我怀疑这个记录,不是随便可以被打破的。重要的不是怎么穷,怎么吃,这都不难;难的是,吃出一种美好心情,并回味无穷!而至此,我又理解了耶稣所行的一个神迹:传道途中,夜幕降临,有四五千人跟着耶稣走进荒漠。大家都饿了;耶稣只有五个饼,两条鱼,拿出来分给众人,结果这四五千人都吃饱了,而且剩下的零碎,装满了十二个篮子。
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甚至感觉到,当年那些馒头的零碎,也装进了您,我尊敬的读者的“篮子”里。就这样,我们凭着自己心中真诚的理想,用自己最简朴、直接的方式,理解了人类传承至今的信仰与神圣;尽管它未必表现为一种宗教或仪式。
就像今天,我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珍藏心底的生命故事呈献出来,只是为了给《长发飞扬的日子》加些“注释”,提供例证。正如当年耶稣的使徒们,将财产聚在一处,“按照所需要的,分配给各人”。“我们这些人”彼此间也是如此,从前是这样,永远也不会改变。
还有一个小故事。当我看到书中的“我”和夏旸在雪夜漫步,“雪球打在树上,震落一树积雪”的时候;又看到夏旸扔出雪球,差点砸中马路对面的骑车人,而两人同时喊“对不起”的时候——“那句‘对不起’几乎就是异口同声的,话音在静静雪夜回荡,传得很远……”
我想起,也许正是在那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去参加一位好朋友的婚礼,新婚燕尔真正家徒四壁;我们几个人凑钱买了一个小蛋糕,几根细蜡烛;而走到楼下,我们急中生智,采了几根落雪的松枝,作为新婚礼物。回想起来,那场婚礼办得极其美好温馨……而后来,我又拉着新郎出门流浪去了,没有钱,我们白天就在街上卖唱、算命,夜晚露宿街头;要问我们当时的感受,可以用朋友日记中的一句话来概括:“真想化为一缕烟,消失在祖国的万里晴空”……
读这本书的时候,这样的回忆滚滚涌来——“那些久远的夜晚总是能唤醒他们眼眸深处那抹被岁月逐渐遮掩的亮点并且再次在瞬间释放出动人的光彩;我知道,对于往日的追思中,那是一种甚至比曾经的爱情更为炽烈而深刻的印迹,就仿似迎风的战旗和紧密的鼓点,构成了青春里最无法释怀的一章。而曾经的那群年轻人,就曾把那儿当成了一块儿看得见的阵地,用以证明自己依然和大家一起并肩坚守在那块儿看不见的阵地上!”
就像《神曲·炼狱》中,一个孤独冷漠的孤魂索德罗,当他听见别人提起他的故乡“梦都亚”的名字,便一反常态,激动地跑过来与人们热烈拥抱;我听见并看见“那块儿看不见的阵地”的时候也是如此——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激动的事情呢?当你发现并证实了自己深信的那片理想圣地至今仍未荒芜,还有人在那里默默耕耘墨墨坚守并洒下汗水与泪水的时候……我不得不像那个孤魂野鬼一样大声说:“梦都亚人啊,我就是你们城中的索德罗!”
结束语:“手心的水”
但与此同时,我知道现实的严峻,知道这本书的写作,需要怎样的勇气,而这样写,这样爱、这样活,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包括我在这里梦幻般的呓语,面对现如的强大宣传攻势(包括负面的,也包括正面的)又是何等的苍白无力;它们就好比作者书中所描写的青春幻想,“都是手心里的水,并不会永远存在”。可我进一步幻想:在那看不见的阵地上,许多永远年轻的人们,排着星形队列,人人手心里都捧着高山流水,他们日夜传递;而这时的手心已不仅是手心,而是所有的心都伸出手,所有的手,都长出心;他们日夜传递,传递着星星月亮、高山流水……而就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我看见并默默加入了这支队伍;尽管素不相识,甚至不也打招呼,但我们已然重新站在了一起,并瞬间夺回了我们的圣地——你说它并不存在,而我说它从未失去!尽管答案仍在风中,但“五月的布谷鸟”已然宣告了我们的胜利!
而此时此刻,我手心里的水,变成了一只水晶球,从中我看见一个颠倒的崭新的童话。
先说一个安徒生童话,说从前有一只猫,伪装成美女,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一位新娘。然而新婚之夜,它在墙角发现一只老鼠,终于扑了上去,暴露了本性。这个童话不难理解,在这个时代,我们常常看见一些人,平日里夹着尾巴做人,把自己伪装得很好,可一旦功成名就,立刻暴露出骨子里低俗的本性。对于这些人,我不想多说一个字。
而这里,我要说的是,在我的水晶球里,我看见了另一个颠倒的童话:“一只天一黑两眼就发亮的野猫,它离家出走,在雨里做爱,在风中胡乱闯荡,将好事坏事“荒唐事”一概做绝。然而,有一天,当它来到一座深山幽谷,被漫山遍野的白花感动,终于摇身一变,恢复了原形:一位神圣婚礼上的美丽新娘——“白色鲜花编就的花冠,叶子和花瓣还新鲜地挂着露水;没有面纱,让我眉宇间的喜悦尽览无遗,绝不拿腔作势;不过却要托纱,让洁白的轻纱陪伴乌黑长发在和风中恣意飞舞……” 这是作品中的“我”梦想中自己未来婚礼的景象。我想,在这本书里,在这些美好而珍贵的文字中,这个梦,已然实现。
写到这里,我怀疑自己“手心里的水”已所剩无几,就快漏光了?——如此严酷的现实中,谁还会相信这一切?
然而即便如此,我两手空空,依然要献上我对作者和这本书的深深敬意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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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浅笑晏晏在2011-07-29 22:3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