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妙就妙在,回“甘”。
从玉亭,到红地,到雪卿,性子迥异,活法不同的三代人,在这灯火游离的胡同里各自走着,然而最后还是回到了同一个终点,没有人能走得出去。
“我叫毕荣,你要记住!”和很多甜蜜的故事一样,雪卿与毕荣的初遇来得也是这么甜蜜,没有太多的言语,仅这一句,看似明朗了两人在情感关系里的主导和顺从。如果雪卿不是来自胡同,如果他不是从小被买来将被养成的“爷”,也许雪卿就是顺从的那一个。但现实是,他成了主导,成了那个首先无奈长成的“主人”。
而这“主人”长在胡同里,这胡同里,没有谁是真正活得自在,即便如红地儿那般泼辣爽直天地不怕的人,喜欢了也不说,讨厌了却可以不管不顾将他轰出门去。这个刚满八岁便被买来圈养的小娃儿,从小便见多了红地儿随心所欲的“自在劲儿”,但没有“孩子”能理解红地儿的那种性子,那种越珍爱越怕失去越不敢抓紧的恐慌感,那种活在灰黑地带里的、看起来高高在上却实则把感情和自尊看得比命还重要的性子,一个孩子,不会理解。
“这胡同里,你对人仁慈,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这里不讲究‘知恩图报’;你忍让他,他便当你是好欺负的;见着你好,没人打心里真恭喜你!” 当这个孩子真正理解的时候,已经见过了各式各样的脸,见惯了生死,当他因为仁慈放走了荆哥儿挨了死打,因为无心逼死了琉珠走了遭鬼门关,因为从小看着红地儿和二爷的纠纠缠缠,当他长大,迅速长大的时候,他的隐忍和自我的牺牲也到了极致。
“他能明白,人活于世,没有谁能随心所欲,要想过下去,总得周旋妥协才成。”雪卿先长大了,他成了他和毕荣这段感情里的主导,他早早地看透了他们之间最好和最坏的结局,即便不愿意,也无奈地要让毕荣也懂得,逼着他对现实开窍。也许各自安好是对对方最好的,但灯火下的面人到底是心底最温暖的饰物,况且像毕荣那般性子的人也不可能做到放手。
“这四面八方的墙,如同牢狱一样禁锢着他,直到死,直到烂,直到灰飞烟灭,永世冤魂,也不得离开。”放手,这件事对他们来说成了奢侈。或许雪卿到后来反倒羡慕陶荆吧,即便他们从小明争暗斗,即便他最终断了陶荆在胡同里的后路,即便陶荆最后疯疯癫癫不知所处。但他最后到底得了一个祝新棠,得了一个无争无斗,得了一个一双人悠悠哉远离胡同的自在结局。而毕荣和雪卿,做不到放手,俗世太多情感的纠葛和家国的责任禁锢着他们。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由爱生恨,若能恨,也许容易些。” 曾经一度以为,他们会像红地儿和二爷一样,打打闹闹一辈子,也好。一个人走不出胡同去,另一个却能走进来,即便两人都并非孑然一身,即便各自身负各自的责任,但十天半月交交心、做爱一场,也算畅快。他们两人也不会想去打破这表象的平静和安宁。没有预料地,二爷是那样的结局。
一个人该有多么地不幸才能在明明都已经不再奢望任何东西的时候,还能被夺走唯一仅存的甚至都不敢明了抓住的东西。所以说太太对红地儿真的是狠到不行,那一首《红玫瑰》唱得真的太像他。“红是朱砂剂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雪卿看着红地儿在二爷走后的那放纵,他懂了,很多人都懂了,抓住能抓住的,别怕,放手该放手的,留个念想就好。
没了念想的执拗的骄傲地红地儿,他最后的选择是必然的,就像这个故事的结局,也是必然。即便这胡同里依旧热热闹闹,即便这灯火依旧虚空,然而这地儿还有红、有玉、有荆,有一直守着、要撑起“一家子”的雪,还有时常走入的只为雪的毕荣,这是在胡同里的自在,在笼子里的自在,可哪样的自在不是自在呢?
自印书评,转载请注明。2018年03月01日•常州
[ 此帖被清安引在2018-06-07 17:1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