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left][font=宋体][color=#ff00cc][size=4] 阮玲玉是上海二、三十年代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与胡蝶并称为上海的电影皇后,出演过《小玩意》、《神女》、《新女性》等29部早期优秀国产影片。然而,她的早逝留给人们巨大的悲伤,当时她丧礼的轰动达到万人空巷的地步。直到今日,她灿烂而又悲剧的一生仍成为各种影视作品的题材。
据说阮玲玉的母亲当年是在张达明家作佣人,少女时期的阮玲玉与少爷张达明的关系也成了那个时代司空见惯的故事。后来两人同居,渐渐成熟的阮玲玉无法忍受张达明的种种恶习,便毅然与之分手。但是她没有想到,日后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1935年,阮玲玉的前男友张达明,这位生性无赖的阔气少爷,不愿看到阮玲玉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在法院状告阮玲玉的现任丈夫唐季珊“妨碍家庭罪”。一时间全上海满城风雨,传媒、小报上沸沸扬扬,对阮玲玉的谣言传闻愈演愈烈,阮玲玉遭受到巨大的压力。
其实当年阮玲玉和张达明并没有婚姻关系,而仅仅属于同居关系,既然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那么唐季珊就不存在妨碍家庭罪,结果法院是宣判唐季珊无罪。然而这个消息已经晚了。
193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前夜,在今天新闸路沁园村9号,阮玲玉的家中,25岁、正值当年的阮玲玉留下“人言可畏”数语,离开了这个令她心力交瘁的人世。她的遗书清晰地责白了她对死亡的看法,她觉得,自己一死,既保护了心爱的男人,也成全了自己完善的人生不受玷污。她把三瓶安眠药搅在甜甜的八宝粥里食下。
阮玲玉的死给予这个城市一次巨大的阵痛。她得到了一场全城注目的葬礼,胶州路万国殡仪馆,艺术界同事和大批市民向她的遗体告别,几十万市民在马路边向她的铜棺默哀。鲁迅先生献上了一篇悼词《论人言可畏》……。
作为新女性的同情与支持者,鲁迅曾经在女性的出路问题上提出过颇具价值的疑问,“娜拉出走之后”。但是在论述阮玲玉之死的文章里,鲁迅并未打算在女性主义的路上更进一步,其主旨仅是“论人言可畏”。
细读这篇文章,可以发现,鲁迅对当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观察入微。
“上海的有些介乎大报和小报之间的报章,那社会新闻,几乎大半是官司已经吃到公安局或工部局去了的案件。但有一点坏习气,是偏要加上些描写,对于女性,尤喜欢加上些描写;这种案件,是不会有名公巨卿在内的,因此也更不妨加上些描写。案中的男人的年纪和相貌,是大抵写得老实的,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豆蔻年华,玲珑可爱’。一个女孩儿跑掉了,自奔或被诱还不可知,才子就断定道,‘小姑独宿,不惯无郎’,你怎么知道?一个村妇再醮了两回,原是穷乡僻壤的常事,一到才子的笔下,就又赐以大字的题目道,‘奇淫不减武则天’,这程度你又怎么知道?这些轻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约是并无什么影响的,她不识字,她的关系人也未必看报。但对于一个智识者,尤其是对于一个出到社会上了的女性,却足够使她受伤,更不必说故意张扬,特别渲染的文字了。”
这段话,可以原封不动拿来做新闻客观报道的教科书,不过,对于阮玲玉之死背后的女性生存真相挖掘颇为不利。
2001年,在湮没了整整66年之后,阮玲玉的两封遗书在上海发现。这一重要的发现证明,此前流传了半个多世纪的所谓“阮玲玉遗书”以及“人言可畏”的遗言,均可能是他人出于卑鄙目的的伪作。
附:前后难辨真假的遗书
唐季珊提供的遗书
人言可畏
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来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
午夜致唐季珊
季珊:我真做梦也想不到这样快,就会和你死别,但是不要悲哀,因为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请代千万节哀为要。我很对你不住,令你为我受罪。现在他虽这样百般的诬害你我,但终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样的活着呢。鸟之将死,其鸣也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灵,将永永远远保护你的。我死之后,请代拿我之余资,来养活我母亲和囡囡,如果不够的话,请你费力罢!而且刻刻提防,免他老人家步我后尘,那是我所至望你的。你如果真的爱我,那就请你千万不要负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缘来生再会!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请向之收回,用来供养阿妈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午夜
《思明商学报》刊登的遗书
其一
达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津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
其二
季珊:没有你迷恋“XXX”,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过去的织云(唐季珊前女友),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的养女)。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惟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2001的时候,上海的老电影研究专家和作家沈寂[/size][/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ff00cc][size=4][/size][/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ff00cc][size=4]发现。这两份遗书刊登于阮逝世一个半月后出版的《思明商学报》上)[/size][/color][/font][/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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