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虽然经过阉割而丧失了正常的"性"能力,但有许多迹象表明,他们仍有一定的"性"要求。从生理的角度讲,宦官的阳具虽被阉割,但性腺犹在,性激素仍有分泌,这就可能导致性要求的存在;从心理的角度讲,宫廷中皇帝与后妃之间的性事因宦官的特殊身份而并不避讳,这也可能对其形成刺激,进而诱发性的欲望。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心理的畸形发展反而会使其产生较常人更强烈的性欲望,所谓"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见光",正是这个道理。
历代史籍对宦官生活方面的记载都较为罕见,但见于史载的宫廷性错乱行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与宦官有关。这一方面表现为君主与宦官的同性恋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后妃与宦官的通奸关系。就前者而言,古代宫廷中颇有玩弄男色之风,有的君主即以宦官作为同性恋对象。人们日常所说的"分桃"、"龙阳"、"断袖"等典故,其实都是一个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分桃"的典故出自春秋时期卫灵公和其男宠弥子瑕;"龙阳"则是战国时期魏王的男宠。至于汉哀帝与董贤"断袖"的典故,更为人们所熟知。董贤既聪明又美丽,汉哀帝一见倾心,宠爱日甚,同起卧时相伴。有一次两人午后共寝,哀帝因有要事起床,但袖子压在董贤身下。哀帝不忍心惊醒他,便用刀子割断了衣袖。
无论是与君主的同性恋关系,还是与后妃的通奸关系,这在数以千万计的宦官中都是极少数。从历史资料分析,宦官性欲的宣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教坊歌妓;二是宫女;三是奸掠他人妻女。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并非个别现象。《万历野获编·宦寺宣淫》条记载:
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及见《石允常传》,则国初更有异者。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佥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年,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巡按御史验问。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瑄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上怒,始遣人执之。
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为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为都指挥杜鉴所讦。贵服罪,上命宥之。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其所讦。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
以上所列数条,除河南按察佥事石允常所闻所见系明朝初年外,大致都是明英宗末年之事,而所反映之史实,则显现了宦官宣淫的不同对象与方式。
客观地说,宦官是古代宫廷中处境最为悲惨的一群。他们虽已惨遭阉割,却仍然具有男人的性意识与相应的性要求,其满足方式尽管在常人看来有偏激或畸形的一面,然而这种心理与生理上的需要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并理应受到人们的同情。从以上记载看,教坊歌妓无疑是其重要的性伙伴,而其他史料中的这类记载也相对较多。《宋史·宦者传》就记载宦官林亿年告老后曾养娼女盈利;同时还记载宦官陈源犯罪被贬,在贬所和妓女淫乱取乐,以至于被人怀疑是否真的阉宦。明代宦官中有不少人与娼妓成为至交,甚至干脆娶娼妓为妻妾,以纳为己好。由于明代宦官势力较大,收入丰厚,京城中也确实有不少娼妓甘愿与宦官来往。当然也有的宦官仗势欺人,夜宿而不付嫖资。明代万历年间就曾出现一趣事。当时宫中查出一个女扮男装的人,经审问后得知此人为都下妓女,被宫中宦官包奸已久,而宦官不交付夜合之资,并躲入深宫。妓女一气之下,便女扮男装,进宫中索要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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