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说夏天吃枭羹能够“股肱良足咏,风化可还淳。”之前,汉初的叔孙通在《汉仪》中已经说过“以夏日至赐百官枭羹”了。
“枭羹”为什么成为古人度夏的佳品呢?事实上,对此,古人生花妙笔已经尽述,概而言之就是:“夏至,微凉始起,长养万物,而枭害其母。因以是日杀之。”所谓“害母”,集中体现在鸟子女的“不孝”和危害“大地母亲阴气”方面。谬论鸟的品德高下,并以此来规范社会的道德行为,今人看起来也许是天方夜谭或“恶搞”。但是,在讲究“众生平等”的古代,道德卫士们就是从哲学和历法学的高度这样解释和教化的:夏至阴气开始回升,而阴为坤,为大地,厚德载物。枭害其母,就是危害阴气,因而必须举行仪式,以保护阴气。“忤逆之罪”再加上“反人类罪”,古代人对枭斩尽杀绝的行为也就是大义凛然和天经地义了。于是,夏天就出现了文武百官以获得皇帝赏赐的“枭羹”为荣耀、平民百姓以捕食枭肉为福气的局面,就连北宋大诗人苏东坡都有诗咏皇帝赐“枭羹”之美事。
何为“枭”?即今天俗称的“猫头鹰”。有人说,那时候的猫头鹰遭遇灭顶之灾跟许慎及古代文人、术士等有关。此言虽不虚,但可能不是主要原因。许慎的《说文解字》谓:“枭,不孝鸟也。”一下子就把“枭”推到了道德的对立面。从理论上说,这确实为儒、道、释三教所传输的“保人伦”的教义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更为封建帝王借“弘扬孝道”之名来巩固统治地位、培养“忠臣”和“良民”、铲除异己分子提供了强大的道德支持。
“不孝”又“害母”,在古代称得上是“十恶之首”,这远比“王八蛋”背负的“乱交”之罪重千倍。所以,从文献记载看,自西汉初到明朝灭亡的一千多年里,古人进入夏天,捕食猫头鹰乃是大义、不容推辞的责任所在。以至于时至今日,民间依然将猫头鹰当做不祥之鸟,流传着“夜猫子进宅没好事”、“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等俗语。然而,现代鸟类学家经过长期观察,并未发现猫头鹰有食母的恶习。或许,“枭害其母”是古人强加给它的罪名。那么,为何要把枭变成“大恶之徒”呢?也许到了汉代,全民的开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统治者和道德卫士们感觉到对这种偏爱夜间捕蛇鼠的鸟,仅凭“危害阴气”就“借钟馗打鬼”难服人心,所以才给猫头鹰扣上了“忤逆之罪”。不过,以我看最主要的还是由于猫头鹰长相太丑,才招来了灭顶之灾。可以说,生着猫样的头、牛样的眼、盆样的脸且又叫得十分难听的猫头鹰,算得上是奇丑无比的另类鸟了。而古代酷爱“以貌取人”的统治者们借灭此鸟来实现“以孝统治”也就不难理解了。于今“以貌取人”不还是大有市场吗?
翻阅古籍,看到古人夏天捕吃猫头鹰以制止“阴气流失”的记载,我非但没诧异,反而觉得古代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特别强。吃个猫头鹰,从帝王开始就要编一大堆理由才捕得大义凛然、吃得心安理得。哪像现代的文明人,仅凭一条“强身健体”就可以对野生动物大开杀戒,而且还逐渐形成了“毒物诚可贵,珍稀价更高”的“美食理论”,这恐怕比古人以“枭食其母”的名义捕食更荒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