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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0000]核心提示:简介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三大系统(南传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之一,自称“佛教”或“内道”,清代以来汉文文献中又称之为“喇嘛教”。藏传佛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藏族地区形成和经藏族地区传播并影响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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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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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教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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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佛像
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
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三大系统(南传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之一,自称“佛教”或“内道”,清代以来汉文文献中又称之为“喇嘛教”。
藏传佛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藏族地区形成和经藏族地区传播并影响其他地区(如蒙古、锡金、不丹等地)的佛教;二是指用藏文、藏语传播的佛教,如蒙古、纳西、裕固、土族等民族即使有自己的语言或文字,但讲授、辩理、念诵和写作仍用藏语和藏文,故又称“藏语系佛教”。
藏语系佛教始于7世纪中叶,当时的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时,两位公主分别带去了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和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以及大量佛经。松赞干布在两位公主影响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
到8世纪中叶,佛教又直接从印度传入西藏地区。10世纪后半期藏传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纪中开始流传于蒙古地区。此后的300多年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随着佛教在西藏的发展,上层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权,最后形成了独特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
西藏最著名的佛教建筑布达拉宫,源于7世纪文成公主入藏时为公主建的宫室,但建成现在的规模,是到17世纪才完成。
发展历史
佛教在西藏发展的历史分两个历史阶段,藏文史籍一般称“前弘期”和“后弘期”。7世纪中叶到9世纪中叶约2百年为前弘期。这一时期,佛教在吐蕃还是一种外来宗教,它在与当地原有的苯教不断斗争中发展起来,其间曾一度占优势。赤松德赞(755一797在位)时从印度迎来寂护和莲花生两大师,建立桑耶寺和僧团组织。期间,在印传佛教和汉传佛教之间曾引发一场争论(792—794),最终印传佛教在赞普的支持下得以取胜。赤祖德赞(815一838在位)时,又委僧人为大相,并规定七户养僧一人之制等,佛教得到进一步发展。他的继任者赞普达玛期间,佛教遭受严重打击,但其后约百年,卫藏地区的佛教仍不绝如缕。
10世纪,佛教逐渐由西康、青海、阿里等地将戒律传回卫藏地区。同时有一些人去印度求法,其中最有成绩的是仁钦桑波(rin-chen-bzang-bo,958—1055),译出以密宗为主的不少显密经典。又从印度迎请阿底峡进藏,主要传授显宗教理,兼及密宗。这样,佛教逐渐在吐蕃复兴,并发展成独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而且从11世纪开始陆续形成各种支派,到15世纪初格鲁派的形成,藏传佛教的派别分支才最终定型。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后期的格鲁派等。格鲁派兴起后,噶当派则并入格鲁派而不单独存在。藏传佛教的派别差异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于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异于印度的大乘因其主张的教义不同而分派。其派别差异是因不同师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据不同经典和对经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内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众多派别。这是藏传佛教的又一特点。
藏传佛教教义特征为:大小乘兼学,显密双修,见行并重,并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点。传承各异、仪轨复杂、像设繁多,是藏传佛教有别于汉地佛教的一个显著特点。显宗说一切有部、经部、唯识、中观四宗中以中观为最发达。龙树一系的论典以“正理聚六论”为中心,经过宗喀巴的倡导,中观应成派月称所著的《入中论》最受推崇,成为中观论著的代表作。《现观庄严论》与《入中论》两书汉文未译,而龙树的《大智度论》藏文未译,因而成为藏传与汉传佛学之一重要区别。藏传显宗教理的传授与探讨特别注重口头的立宗辩论,辩论时严格按照因明学的“应成论式”的规矩进行,辨析精细入微,为其他各系佛学少有。藏传密宗一般分为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无上瑜伽部的各种教授为主要修行法门。
藏传佛教的传承方式既有师徒传承方式,如宁玛派、噶举派、噶当派;也有家族传承方式,如萨迦派,基本上采用以昆氏家族为基础的家族传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还是活佛转世制度。“政教合一”是藏传佛教的另一大特点。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多数派别都和一定的政治势力(包括地方实力集团或家族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赞赞普时初见雏形,至萨迦派时正式确立,其后不断完善,待格鲁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后而达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废除。
藏传佛教传习和修证的处所分为讲道院和修道院两种,也有综合者。较大的寺院都有规定学制。各派各寺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如格鲁派哲蚌寺郭莽札仓规定:因明五年,般若四年,中观两年,俱舍四年,戒律一年,必须循序而进。戒律学完之后统称噶仁巴(经学士),其出路有三:1、少数申请应试格西学位,2、自由讲学或闭关修持,3、入密宗学院继续深造。藏传佛教的学位有多种名目,如噶希(四论士)、饶绛巴(博学士)等,原仅为尊称,后学制逐渐严密,须经过考试才能取得诸如拉仁巴、多仁巴、林赛、曼仁巴(医药士)等各种称号,统称为格西。
藏传佛教的寺院规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数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经堂、神殿、做为辩经场所的林苑、印经院,若干活佛拉章、僧舍、执事者的办事处、仓库、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组成。寺院在旧西藏往往是一个地区的宗教、文化乃至经济、政治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别规定为国家级、省级、县级的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文革期间许多寺院受到严重的破坏, 1979年以后由政府资助和信徒群众自愿集资逐渐恢复。
藏传佛教的文献极为丰富。藏文《大藏经》分《甘珠尔》和《丹珠尔》两大部分,其中《甘珠尔》包括显密经律,主要为佛教的原始经典,《丹珠尔》为论藏,系释迦牟尼弟子对佛语的阐释和论述的译文集成。
藏传佛教于后弘期时传入青海、四川、甘肃、内蒙、云南及今蒙古人民共和国,13世纪后开始传入元、明、清宫廷,对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和宗教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还先后传入尼泊尔、不丹、锡金、拉达克等周边邻国及邻境。本世纪初,开始传入欧美,分别建有传教中心或藏传佛教研究机构,并得到迅速发展,现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不可忽视的宗教信仰之一。
四大派别
宁玛派(rnying-ma-ba)是藏传佛教最古老的一个派别。 “宁玛”(rnying-ma)藏语意为“古”、“旧’,该派以传承弘扬吐蕃时期译传的旧密咒为主,故称为“旧”;其法统与吐蕃时期的佛教有直接传承关系,历史渊源早于后弘期出现的其他教派,故称为“古”。通称“旧译密咒派”。宁玛派僧徒可以分两大类:第一类称阿巴,专靠念经念咒在社会上活动,不注重学习佛经,也无佛教理论。第二类有经典,也有师徒或父子间传授。我们主要介绍是第二类。 严格意义上的宁玛派是11世纪时“大素尔”索尔波且?释迦迥乃(1002--1O62)、“小素尔”索尔穷?喜饶扎巴(1014-1074)、卓浦巴(本名释迦僧格,1074一1134)三素尔建立寺庙并有较大规模的活动时才形成的。到16、17世纪才有较具规模的寺院,后来在第五世达赖喇嘛支持下得到较大发展。著名的寺庙有西藏的多吉扎寺、敏珠林寺,四川的噶托、竹庆等寺。宁玛派14世纪就已传播到不丹、尼泊尔;近代来,印度、比利时、希腊、法国、美国等都建有宁玛派寺庙,并不断出版有关教义著作。
宁玛派的传承主要分经典传承和伏藏传承两部分。14世纪后,经典传承即不见史载,由伏藏传承取而代之。伏藏为前弘期时莲花生等密教高僧埋藏的密教经典法门,后弘期时发掘出来弘传于世。藏传佛教各宗派都有伏藏,但以宁玛派最为重视,有南藏、北藏之分,《大圆满法》即为该派独有的特殊伏藏法。
宁玛派的教法主要为九乘三部。九乘即声闻、独觉、菩萨等显教三乘,事续、行续、瑜伽续等外密三乘,摩诃瑜伽(大瑜伽)、阿鲁瑜伽(随类瑜伽)、阿底瑜伽(最极瑜伽)等内无上三乘。其中的阿底瑜伽即“大圆满法”。宁玛派最为注重修习心部的大圆满法,主张人心本自清净,三身圆满,不假造作,本自现成,修习的关键仅是消业净习,即可契证本性,圆满佛事。
萨迦派中的“萨迦” (sa-skya)藏语意为灰白色的土地。因北宋熙宁六年(1073)昆?衮却杰波(1034一1102年)在后藏萨迦县萨迦寺弘法,故名。萨迦派有血统、法统两支传承。元代以后,萨迦派内又出现俄尔、贡噶、察尔3个支派。此外,萨迦派的重要寺院还有四川德格的贡钦寺,青海玉树的结古寺、称多县的示藏寺,西藏林周的那烂陀寺,今锡金境内的结蔡寺等。
萨迦派采用款氏家族世代相传的传承方法。代表人物有萨迦五祖。初祖贡噶宁波(1102?一1158)、二祖索南孜摩(1142一1182)、三祖扎巴坚赞(1147一1216)、四祖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1182一1251)、五祖八思巴?洛追坚赞(1235一1280,萨迦班智达侄子)。1244年,萨迦班智达应蒙古皇子阔端邀请赴凉州会谈,为元朝统一西藏作出了重要贡献。后来,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国师、帝师,领总制院事,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务。1267年西藏建立萨迦派政教合一地方政权,在元中央王朝的支持下,萨迦派势力大增,其寺院及势力波及到康区和安多各地,对元朝皇室亦有重大影响。与此同时,萨迦派内部的矛盾亦逐渐发展,1324萨迦寺分成细脱、仁钦岗、拉康、都却4个拉章,各领属民、土地。1351年,萨迦派在西藏的掌权地位被帕竹噶举派的大司徒绛曲坚赞取代,萨迦势力日渐衰落。明成祖时,封萨迦首领为大乘法王,萨迦派仅保有萨迦附近一小片领地,其首领称萨迦法王。明朝中期,其他3个拉章传承断绝,都却拉章则再分为彭措颇章和卓玛颇章两房,延续至今,萨迦法王由两房的长子轮流担任。现今的萨迦法王在美国居住。
萨迦派在显教方面注重经论的翻译及辩经。显宗方面有两个传承,一个倡导唯识见,传授法相学;一个主张诸法性空,传教中观应成学说。密教方面有萨迦十三金法(《十三种不越外围之金法》), “道果法”是最独特的教法。 “道果”法认为,修习佛法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舍去“非福”(“恶业”、做坏事)。专心于行善,来生即可投生三善趣之中。第二层次是断灭“我执”(“我执”指执于一切有形或无形的事物)。“我执”一断灭,烦恼苦痛便无从生起,人也可从流转轮回的痛苦中得以解脱。第三层次便是除去“一切见”。一切见指“断见” (指片面解释“宇宙万物皆非实有” )和“常见”(指一般人的见解)。萨迦派认为,要防止“断见”、“常见”,走中道,这样才能达到智者的境界。
萨迦派对藏族文化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元代帝师达玛巴拉在北京召集藏、汉、印度、北庭名僧用梵文原本对勘藏汉文佛教大藏经典,历时3年撰成《至元法宝勘同总录》。这为《藏文大藏经》的编定和刻印打下了基础。萨迦寺至今仍是藏传佛教中藏书最为丰富的一座寺院。
噶举派是藏传佛教支派最多的教派。“噶举”(bkav-rgyud),藏语意为“口授传承”,谓其传承金刚持佛亲口所授密咒教义。创立者先后有两人。一是琼布朗觉巴(khyung-po-rnal-vbyong-pa,990—1140),一是玛尔巴译师。这一派支系众多,有达波噶举和香巴噶举两大传承。达波噶举系统的创始人是达波拉结,但渊源却可以追溯到玛尔巴、米拉日巴师徒。达波拉结是米拉日巴的上首弟子之一,1121年在达布建冈布寺,收徒传法。他融汇噶当派的《道次第》和米拉的《大手印》教授,写成《道次第解脱庄严论》,逐渐形成独特的风规,而成“达布噶举派”。后来,达波拉结的众多门徒发展出更多的支系,通常有“四系八支”之称,遍布于藏区等地,至今未衰。达波噶举中的帕竹噶举、噶玛噶举的上层曾受元、明两朝册封,相继执掌西藏地方政权。格鲁派兴起后,噶举派中仅有止贡、噶玛、达隆、主巴四支系保有一定势力。香巴噶举系统的创始人是琼波南交巴,故也称琼布噶举。因琼波南交巴在后藏的香地区(shangs)广建寺庙,传法讲道,故称 “香巴噶举派”。
噶举派主要寺院有西藏墨竹工卡的止贡寺、四川德格的八邦寺等。
噶举派主要学说是月称派中观见,重密宗,采取口耳相传的传授方法,曾融合噶当派教义。修习上,噶举派注重修身,主修大手印法。大手印有显密之分。显教大手印为修心法门,修的是空性大手印,它要求修行者心住一境,不分别善恶美丑,以得禅定。密教大手印为修身法门,密宗大手印则以空乐双运为道,分实住太平印、空乐大平印和光明大手印等。大平印修身的方法有四种,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对人体呼吸、脉、明点(心)的修炼,而达到一种最高境界。
格鲁派(dge-lugs-pa)中的“格鲁”一词汉语意译为善规,指该派倡导僧人应严守戒律。又因该派认为其教理源于噶当派,故称新噶当派。格鲁派既具有鲜明的特点,又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后来居上,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派别之一。
该派奉宗喀巴大师(1357一1419)为祖师。宗喀巴于1402年和1406分别年写成《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为创立格鲁派奠定了理论基础。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首次举行祈愿大法会,同年又在拉萨东北兴建甘丹寺,并自任住持,这是格鲁派正式形成的标志。后来,该派势力逐步扩大,修建了以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等为代表的寺院。活佛转世制度的采用是格鲁派走向兴盛的转折点。清代格鲁派形成达赖、班禅、章嘉活佛(内蒙古)、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四大活佛转世系统。清代以来,格鲁派寺院有了很大发展,除拉萨三大寺外,扎什伦布寺、昌都寺,青海塔尔寺、隆务寺、佑宁寺,甘肃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尔底寺、甘孜寺,云南中甸的格丹松赞林寺,北京雍和宫等也都是格鲁派的著名大寺院。
格鲁派的佛教理论继承阿底夏所传的龙树的中观应成派思想,主张缘起性空。所谓缘起,即待缘而起,也就是说一切法的产生均有原因;性空则是自性空的略写,一切法均无自性,从缘而起,这便是缘起性空。修行上采取“止观双运”的修行方法,止观兼重,即主张止往修、观察修两种轮次修习。格鲁派认为,修止就是把心安住于一境,如果得到轻安之感,即是止的本体;修观就是通过思维而得到轻安之感,此为观的本体。修习应止观相互配合,由止到观,由观到止,而达涅。格鲁派认为戒律为佛教之本,因此重视一切微细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则,依律而行。在显密两宗的关系上,格鲁派则强调先显后密的修习次第和显密兼修的方法。
格鲁派寺院组织严密。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札仓、康村三级,而且各有管理组织,执事人员实行任期制,各司其责,重要事务则会商决定。学经制度健全。有系统的佛教教育体系和学位制度,规定显密并重,先显后密,注重戒、定、慧三学并习的学经程序。同时格鲁派寺院还重视文法、修辞、工巧、医药、历算等学科,对藏族思想文化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
前弘期的兴盛与寂灭
拉萨大昭寺主殿内供奉着一尊享有世界上最为罕见之尊荣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近600年来,众多的佛教徒跋涉千里,一步一个长头地磕到这尊佛像的脚下,以表达他们对佛的极度虔诚。时至今日,每天仍有数以千计的信徒在这尊像前项礼膜拜,像前的石板被信徒的身躯磨擦得像镜子一样光滑。释迦牟尼在世时,弟子们为使他的真容传之后世,特请工匠替他造了4尊8岁等身像和4尊12岁等身像。因有释迦牟尼的奶母等人从旁指导,故造像与其本人酷肖。据藏文古籍《松赞干布遗教》记载,印度国王达尔玛巴拉为感谢中国国王资助他击溃入侵者,使佛法重放光明,特并将其中一尊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奉送给中国国王。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文时,唐太宗将这尊像作为嫁妆,由都城长安送抵拉萨,此后,这尊佛像便与藏传佛教共荣辱。在迎娶文成公主前,松赞干布已娶邻国尼泊尔的尺尊公主为妃。尺尊公主带来一尊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尺尊公主邀文成公主一起建庙以供奉佛像。文成公主经勘测发觉,吐蕃地形状似仰卧的魔女的心脏,湖水系魔女的血液,应在此填土塞其血液,建神庙以镇之。所建寺庙就是今日之大昭寺。现8岁等身像供奉于拉萨小昭寺。
松赞干布主持翻译了大量佛经,并制定法律明令人民要虔信佛教,佛教开始在吐蕃传播起来。赤松德赞即位赞普后,派人往印度迎请著名僧人锡瓦措(又译称寂护静命)和教长白玛(莲花生大师)来吐蕃弘传佛法。他们到吐蕃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佛教建立根据地,即由莲花生勘查选定地点,兴建了西藏佛教史上第一个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在桑耶寺建成后,赤松德赞特地派人到印度请来12位僧人,为7位吐蕃贵族青年剃度授戒。这7人出家是西藏佛教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件大事,是藏人出家之始,他们在藏文史籍中被尊称为“七觉士”。赤松德赞之后的3位赞普也都大力扶植佛教,僧侣免于赋税和体力劳动;王宫内设置供奉佛、法、僧“三宝”的道场,让僧人参与国政。在藏文史籍中与松赞干布、赤松德赞合称为“三大法王”的赤祖德赞执政时,还建立了僧人供给制度,规定每7户平民负责供养1位僧人的生活。当僧人讲经时,赤祖德赞坐在中间,头发编成两辫束以长丝带伸展在僧人座位上,然后让僧人坐上去,以此表示他对僧人的尊敬。赤祖德赞的兴佛措施和把王朝军政大权交给佛教僧人的做法,引起贵族们的不满。贵族们谋害了赤祖德赞,拥立朗达玛为赞普后,展开了大规模的禁佛运动。桑耶寺等著名寺院都被封闭,大昭寺改为屠宰场,释迦牟尼等身像被埋藏起来。因为是文成公主把释迦牟尼佛像从内地带来并使吐蕃有了佛教,故文成公主被禁佛者说成是魔鬼的转世。僧人被勒令改信苯教,不愿从命而又戒杀生的僧人被强迫操起弓箭,带着猎狗去山上打猎。佛教寺庙内的壁画被涂抹掉后,又在上面画僧人饮酒作乐的画。许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钉上钉子扔入河中,大量佛经被烧毁或扔到水中。这次禁佛运动对佛教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以致西藏宗教史籍把朗达玛以后的近百年间称为“灭法期”或“黑暗时代”。而从松赞干布时佛教传入吐蕃到朗达玛禁佛这一时期,在西藏佛教史上被称为“前弘期”。
僧职称谓
藏传佛教的僧职,在教内已形成一整套既严格又分门别类的选拔制度,它是维系藏传佛教寺院及僧团秩序、开展各类宗教活动的重要组织保障。其称谓众多,概括来说,大体上可分为封号性僧职称谓、学位性僧职称谓、戒律性僧职称谓和寺院组织中之僧职称谓。
(一)封号性僧职称谓
封号性僧职称谓,是由历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种僧职称谓,在藏传佛教诸多僧职称谓中最具声望。这类僧职起始于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后,封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洛哲坚赞为国师,授予玉印,领总制院事,统领天下释教;1269年,忽必烈又晋封八思巴为帝师,从而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对藏族地区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大宝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噶举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职称谓。1406年,噶玛噶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银协巴应明朝永乐皇帝之邀抵达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情款待,并受封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简称"大宝法王"。这一封号遂成为噶玛噶举黑帽系活佛的专用尊号,沿袭至今,如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就是当今在世的"大宝法王"。
大慈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13年,作为宗喀巴大师大弟子之一的释迦耶希(又名绛钦曲杰)代宗喀巴进京应诏,受到明廷的盛大欢迎,于1415年被明成祖封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1429年,释迦耶希再次应邀进京,并在内地留住造寺传法,遂于1434年又被明宣宗皇帝封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简称"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萨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13年,萨迦派高僧贡噶扎西(汉籍中称昆泽思巴)应明朝廷之邀抵达南京,被明成祖封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演教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明佛领天下释教",简称"大乘法王"。
大智法王,是明朝对藏东地区的藏传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明朝永乐初年,朝廷邀请岷州地区的藏族高僧班丹扎西入朝,并让他在内地长期留住;明宣宗时被授予"净觉慈济大国师";明英宗时晋封为"西天佛子大国师";明代宗时再晋封为"大智法王"。
阐化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帕主噶举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06年,明成祖封当时任帕主噶举派主寺泽当寺第五位寺主扎巴坚赞为"阐化王"。
除了以上数位僧职较高的法王外,明朝政府授予的藏传佛教僧职称谓,可谓不胜枚举,诸如赞善王、护教王、阐教王、辅教王以及西天佛子、灌顶国师、灌顶大国师等等,在此不一一赘述。
清朝时期,清政府继续对藏传佛教高僧,特别对格鲁派大活佛授予至高无上的僧职头衔,比如达赖、班禅、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由于这一时期授封的僧职称谓大都是藏传佛教界具有广泛影响并形成制度化的活佛系统,故准备另文专述。
(二)学位性僧职称谓
学位性僧职称谓,在藏传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为这一僧职称谓是极少数僧侣经过长期的清苦修学而获得的一种宗教学衔,它能够显示各自在佛学知识领域具有颇高的专业水准和身份。这一宗教学衔在藏语中总称为"格西"(汉文意译为"善知识")。"格西"中又有不同级别的具体称谓,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赛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
拉然巴格西,是藏传佛教格西中级别最高的学衔,也是藏传佛教显宗中最高的学位。每位申请拉然巴格西学位的考僧,必须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的祈愿大法会期间,通过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学疑难问题的答辩,并得到认可才能获取这一宗教学衔。
措然巴格西,是仅次于"拉然巴"的一种格西学位。每位考僧只有通过拉萨小昭寺举行的大法会,并在拉萨三大寺众高僧前答辩佛教经律论取胜,才能获得这一宗教学衔。
林赛格西,该学衔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后,是某位学僧在拉萨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内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考取的一种格西学位。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各大寺院大经堂门前的石阶上举行的法会上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获取的一种格西学位,排在林赛格西之后。凡是具备条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学衔。
除了上述四种不同级别的格西学位之外,还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格西学位,比如,阿然巴、曼然巴等。
阿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学院中通过对密宗理论的研习以及实践修炼而获得的一种格西学位。一般而言,进入密宗学院修学的条件比较严格,其学僧必须先经过在闻思学院研读藏传佛教五部大论的阶段,并在此获得毕业后才有可能升入密宗学院深造;最好是取得上述格西学位中的任何一项后,被选派或推荐到密宗学院研修,最后取得阿然巴格西的学衔。阿然巴格西的学衔也有等级差别,如在拉萨上、下密宗学院中取得的阿然巴格西学位,是至高无上、最为权威的密宗格西的头衔。
曼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藏传佛教各大寺院医学院长期研习藏医药学而获得的一种格西学位或藏医学位。由于医学院所学理论知识极为广泛深入,而且还要经常进行在野外采药等实践,故其研习时间相对较长。 另外,藏传佛教寺院中还有"噶然巴"、"然绛巴"等级别较低的宗教学衔,在此不一一赘述。
(三)戒律性称谓
戒律性称谓,藏传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传佛教中的戒律性称谓,大体上可分为七类:即格聂、格聂玛、格策、格策玛、格隆、格隆玛和格罗玛。
格聂,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塞或邬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为六种:即归依居士、一戒居士、数戒居士、多戒居士、圆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聂玛,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夷或邬婆斯迦。
格策,即沙弥,又名"勤策男"、"劳策"、"求寂"等,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又说为三十六戒)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室罗摩尼罗。
格策玛,即沙弥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净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经》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条戒律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比丘或苾刍。比丘僧在广大藏传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玛,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净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条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们在藏传佛教界也具有较高的威信。
格罗玛,即正学女或正学尼僧,是专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于沙弥尼戒与比丘尼戒之间的一种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后就有资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译为"式叉摩那"。
(四)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寺院中的僧职称谓,也就是在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中任职的各类僧官的称谓。由于藏传佛教拥有众多不同的宗派支系,各个派别都有自己的一整套僧职体制,而且各派内部又有细微差别,限于篇幅,在此就不详述了。但值得说明的是,格鲁派作为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影响面最广的宗派,它在寺院中建立起来的健全而完善的机构体制和僧职制度,对其它宗派产生了巨大影响,且各个宗派纷纷参照推行格鲁派的寺院制度,从而使藏传佛教寺院中的僧职设置在大体上趋于一致。为此,在这里主要以格鲁派为例介绍藏传佛教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格鲁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职主要有"赤巴"、"措钦夏奥"、"措钦翁则"、"措钦吉瓦"、"堪布"、"格贵"、"翁则"、"郭聂"等。
赤巴,即"法台"或"总法台",其宝座设在各大寺院的大经堂内。大经堂是藏传佛教寺院中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宗教活动就在大经堂举行。"赤巴",就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或事务的负责人,在全寺主要札仓(学院)堪布中推荐具有渊博佛学知识、德高望重的高僧来担任。如著名的"甘丹赤巴"就是继席格鲁派祖寺甘丹寺宗喀巴大师法统宝座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僧职称谓,它是藏传佛教第一赤巴。"赤巴"这一职位的任期依各个寺院的情况而各异。值得提出的是,在历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来兼任。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达赖喇嘛曾任哲蚌寺赤巴;历代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样活佛常任该寺赤巴,如此等等。
措钦夏奥,这一僧职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也就是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僧官。
措钦翁则,这一僧职可以说是寺院里的教务长,主要负责管理各大寺院大经堂内举行的各类宗教活动。比如,从经常性的诵经等宗教活动到举办大型宗教仪轨,均由"措钦翁则"来领导。由于措钦翁则时常在大经堂内领诵经文,故又俗称"领诵师"、"举腔师"等。
措钦吉瓦,任这一僧职的僧侣在各大寺院内充当大管家的角色,主要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堪称寺院中的后勤部长。
堪布,又名师傅、大师、亲教师等,梵文音译为"邬波驮那"。担任这一僧职的高僧是藏传佛教各个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个札仓(学院)的权威主持人,相当于汉传佛教寺院中的方丈。由于担任堪布这一僧职应具备渊博的佛学知识,因而必须是寺院或札仓中最有学问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传佛教寺院中担任堪布这一僧职的僧人大都是获得格西学位的高僧大德。
格贵,主要掌管各个寺院或札仓僧众的名册和纪律。所以又名为纠察僧官、掌堂师。实际上,格贵是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院执事,历史上藏传佛教各大寺院的纠察僧官巡视僧纪时,常随身携带铁杖,故有"铁棒喇嘛"之俗称。格贵的职责与上述"措钦夏奥"基本相同。
翁则,是掌管寺院大经堂或札仓经堂内的诵经功课和宗教仪轨的僧官称谓。由于翁则常要在法会上指导僧众诵经或亲自领诵经文,一般由熟悉各类经文且声音宏亮的僧人来担任这一僧官。翁则的职责也与上述"措钦翁则"相一致。
郭聂,是掌管各个寺院或札仓中一切财物的僧官称谓。因而又被称为寺院管理员、札仓管家。郭聂的工作性质类同于上述"措钦吉瓦"。
总之,藏传佛教的僧职称谓真可谓五花八门、丰富多彩。了解这类称谓,对于正确认识藏传佛教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健全的组织制度,以及这些僧职在藏传佛教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便利各界人士与藏传佛教界的交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活佛称谓
活佛,是藏传佛教发展到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青藏高原这块神奇的雪域之地培育出的一种独特的宗教文化现象,在世界宗教舞台上独树一帜。时至今日,各宗派的"活佛"依然是藏传佛教中最重要的宗教神职人员,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在广大信教群众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宗教地位。至于其称谓,汉族人习称"活佛",其实是不大准确的,应译称"转世尊者"。在藏语中,"活佛"则有多种不同的尊称,其中最为常用的有"珠古"、"喇嘛"、"阿拉"、"仁波切"等。下面就这些常用的活佛称谓作一简释。
"珠古",是藏文(sprul-sku)的音译,意为"化身",这是根据大乘佛教法身、报身、化身三身之说而命名的。藏传佛教认为,法身不显,报身时隐时显,而化身则随机显现。所以,一个有成就的正觉者,在他活着的时候,在各地"利济众生";当他圆寂后,可以有若干个"化身"。换句话说,在这种佛教理论的指导下,藏传佛教对于十地菩萨为普渡众生而变现之色身,最终在人间找到了依托之物,即"转生或转世之活佛"。故"珠古"(即化身)是多种称谓中最能表达"活佛"所蕴含的深奥义理和精神境界的唯一准确、全面的称谓,因而是"活佛"的正统称谓。
"喇嘛",是藏文(bla-ma)的音译,该词最初是从梵文(gu-ru,固茹)两字义译过来的,其本意为"上师";然而在藏文中还含有"至高无上者或至尊导师"的意义。因此,后来随着活佛制度的形成,"喇嘛"这一尊称又逐渐成为"活佛"的另一重要称谓,以表示活佛是引导信徒走向成佛之道的"导师"或"上师"。
"阿拉",是藏文(A-lags)的音译,该词在字面上看,没有实际的意义,是一种表达恭敬的语气词;自从成为"活佛"的别称之后,该词就有了实际的意思。在不少藏族地区尤其是安多藏区以"阿拉"一词来尊称活佛,并成为活佛的专用名称,从而完全代替了活佛的另外两种重要称谓,即"珠古"和"喇嘛"。因此,"阿拉"一词已蕴含一种引导信众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殊胜意义。
"仁波切",是藏文(rin-po-che)的音译,意指"珍宝"或"宝贝"。这是广大藏族信教群众对活佛敬赠的最亲切、最为推崇的一种尊称。广大藏族信徒在拜见或谈论某活佛时,一般称"仁波切",而不呼活佛系统称号,更不直接叫其名字。在活佛的多种称谓中,"仁波切"是唯一普遍使用的一种称呼。
关于活佛的转世制度,发端于十二世纪初。公元1193年,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的创始人都松钦巴(意指圣识三时,三时即过去、现在和将来)大师,临终时口嘱他将转世,后人遵循大师遗言寻找并认定转世灵童,从而开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之先河。此后,活佛转世这一新生的宗教制度相续被藏传佛教各宗派所普遍采纳,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对于活佛转世灵童的寻找、认定、教育等一整套严格而系统的制度。使活佛世系像雨后春笋般地在青藏高原出现。据估计,目前整个藏传佛教活佛的总数可达近万人。
在此值得提出的是,在藏传佛教各宗派中分别产生了不同的各类活佛系统,而且每个活佛系统的称谓各有自己特殊的因缘和象征意义。这里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活佛系统的称谓作简要剖析。
噶玛巴活佛系统的称谓,是以自己所属宗派的名称命名的,即取自噶玛噶举派的"噶玛"(ka-rma)一词。追本溯源,该宗派的名称得自祖寺的寺名,而祖寺的名称来自某一地名。公元1157年,都松钦巴在昌都类乌齐附近的噶玛地方创建一座寺院,随即取名为噶玛拉顶寺(或称噶玛丹萨寺)。他以该寺作为道场,大力宣讲噶举派教法以及自己的佛学观点,遂形成噶举派中最具活力的一支派别,并以噶玛拉顶寺的寺名作为该派的名称。后来噶玛噶举派中产生藏传佛教史上第一位转世活佛,亦以宗派的名称命名;当噶玛噶举派中形成二大活佛系统时,仍然称"噶玛巴",即分别称"噶玛巴·黑帽系"和"噶玛巴·红帽系",其中红帽系活佛转世至第十世时被迫中断;而黑帽系活佛一直沿袭下来,至今已转世至第17世,即第17世噶玛巴,现与达赖喇嘛同在印度达然撒拉。总之,噶玛巴活佛是藏传佛教史上历史最悠久、转世最多的一大活佛系统。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格鲁派活佛系统的称谓,是历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例如,公元1578年,第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在青海湖畔的仰华寺与蒙古土默特部阿拉坦汗会面,互赠尊号。阿拉坦汗赠索南嘉措以"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喇嘛"。其中"瓦齐尔达喇"是梵文Vajra-dhra的音译,意为执金刚;"达赖"是蒙文音译,意为"大海";喇嘛是藏文音译,意为"上师"。这就是达赖喇嘛活佛系统称谓的最初由来。公元1653年,清朝顺治帝又授封第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从此达赖喇嘛这一活佛系统的称谓才被确定下来,成为藏传佛教格鲁派二大活佛系统之一的尊号。
达赖喇嘛(ta-la-Bla-ma)被藏传佛教认定为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现已转世至第14世达赖。
班禅额尔德尼(Pan-chen-Aer-Te-ni),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二大活佛系统之一,被认为是无量光佛的化身。公元1645年,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向第四世班禅·罗桑确吉坚赞赠以"班禅博克多"尊号。尊号中的"班"字是梵文"班知达"的缩写,意为通晓"五明学"的学者;"禅"字是藏文"禅波"的缩写,意为"大"或"大师";"博克多"是蒙语,意为"睿知英武的人物"。从此班禅成为这一活佛系统的称谓。公元1713年,清朝康熙帝又授封第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额尔德尼"是满文,意为"宝"。之后,班禅额尔德尼这一称谓被确定下来,当然,有时仍简称"班禅"。现班禅额尔德尼活佛系统已转世至第11世。其驻锡地为西藏日喀则札什伦布寺。
帕巴拉活佛(Vphags-pa-lha)系统的称谓,是以印度佛教史上著名的圣天大师的名字命名的。藏文"(帕巴拉)"是"圣天"的意译。历代帕巴拉活佛的驻锡地为昌都强巴林寺,现已转世第11世帕巴拉活佛。
嘉木样活佛系统的称谓,是以创建甘肃拉卜楞寺高僧的尊号命名的。因为这位博学的高僧成为第一世嘉木样活佛,其全称在藏文中写作 Vjam-dbyngs-bzhad-pa"(嘉木样协巴),意为"文殊",从而不难理解,嘉木样活佛系统是文殊菩萨的化身。现转世至第6世嘉木样活佛,驻锡地为拉卜楞寺。
贡唐活佛(gung-thang)系统的称谓,是以贡唐寺的名称命名的。第一世贡唐活佛的晚年是在西藏贡唐寺度过,并在该寺开始成为转世活佛,所以贡唐活佛与贡唐寺有着密不可分的因缘关系;从第二世贡唐活佛开始迎请到拉卜楞寺驻锡,故历代贡唐活佛的驻锡地为拉卜楞寺,而不是西藏的贡唐寺。现已转世至第六世贡唐活佛。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活佛系统,诸如章嘉活佛、哲布尊丹巴活佛、夏茸尕布活佛、热振活佛、多杰札活佛、夏日东活佛、策墨林活佛、第穆活佛、司徒活佛、降阳钦则活佛、土观活佛等等。
达赖喇嘛
【简介】
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的称号。达赖,蒙古语意为大海,喇嘛,藏古语意为上人或上师。此名起于明万历六年(1578),时蒙古土默特部顺义王俺答汗迎请索南嘉措至青海传教,崇奉甚敬。俺答汗赠索南嘉措以“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称号,意为“遍知一切德智如海之金刚上师”,以示敬意,是为达赖名义之始。后格鲁派徒众以索南嘉措为三世达赖,上溯其师承,以根敦嘉措为二世,以宗喀巴之上首弟子根敦主为一世,这是仿效噶举派的活佛转世制度,建立达赖喇嘛活佛转世系统。代代相传,皆以嘉措(大海)为名。格鲁派教徒尊为观音菩萨化身。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出生于西藏山南穷结。明天启二年(1622)被迎入哲蚌寺。后由班禅四世为他落发,先受近事五戒,旋从班禅受学《菩提道次第论》等,又学《量释论》、《现观庄严论》、《入中论》、《戒律本论》、《俱舍论》五部大论。崇祯十一年(1638)仍以班禅为亲教师,在拉萨大昭寺受比丘戒。清顺治九年(1652)亲赴北京觐见。次年,顺治帝赐以满、汉、藏三体文字金册,满、蒙、汉、藏四体文字金印,文曰“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此后,历代达赖喇嘛转世(就是上任),都必须由中央政府册封。阿旺罗桑嘉措返藏后,即移驻于布达拉宫,大兴土木,广事经营,统驭西藏政教,集大权于一身,成为一方教主。晚年悉心潜修,并从事著述。著作包括外、内、密三类,主要有:《五世达赖喇嘛自传》、《西藏王臣记》、《入中论疏》、《现观庄严论释难》、《俱舍论疏》、《菩提道闪第讲授》、《甚深中观修法》等。其后,每代达赖更迭便由清廷册封,遂成定制。五世、七世、八世、十三世,掌权较久,精于佛学,兼通文史,著述甚丰,各有全集传世。六世尤擅诗歌,为世称道。九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均过早去世,事迹不显。今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为第十四世。
【达赖喇嘛世系表】
达赖喇嘛世系 年 代 原 名 重 要 事 件
达赖一世(追认) 1391-1474 根敦主 扎什伦布寺创建人,自任座27年。
达赖二世(追认) 1475-1542 根敦嘉措 扎什伦布寺、哲蚌寺堪布
达赖三世 1543-1588 索南嘉措 任哲蚌寺做主,塔尔寺创建人,为 达赖喇嘛称号之始。
达赖四世 1589-1616 云丹嘉措 蒙古族,任哲蚌寺和色拉寺堪布
达赖五世 1617-1682 阿旺罗桑嘉措 清政府赐金册金印,尊为喇嘛教最高领袖。
达赖六世 1683-1706 仓央嘉措 1697年入布达拉宫座床,1705年被清政府废黜。
达赖七世 1708-1757 格桑嘉措 1751年受清政府命掌管西藏地方政权,是政教 合一制度的开端。
达赖八世 1758-1804 绛贝嘉措 1781年受命清政府掌管西藏地方政权。
达赖九世 1805-1815 隆朵嘉措 暴卒,年仅11岁
达赖十世 1816-1837 楚臣嘉措 暴卒,年仅22岁
达赖十一世 1838-1855 克主嘉措 1855年受命清政府掌管西藏地方政权,暴卒,年仅18岁
达赖十二世 1856-1875 成烈嘉措 1873年受命清政府掌管西藏地方政权,暴卒,年仅19岁
达赖十三世 1876-1933 土丹嘉措 1894年开始亲政,政治态度一直在清政府和英政府之间摇摆不定。
达赖十四世 1935- 丹增嘉措 1959年达赖喇嘛逃离西藏,在西藏设立的政府要员也流亡印度达
兰萨拉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这些被称为“小拉萨”。
【各世达赖简介】
西藏佛教格鲁派(黄教)中与班禅并列的两大宗教领袖之一。全称为“达赖喇嘛”。达赖是蒙古语“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语“上人”的意思。这个称号最初是明代蒙古可汗俺答汗赠给三世达赖索南嘉措的尊号。顺治十年(1653),清世祖福临正式册封达赖五世罗桑嘉措为“达赖喇嘛”,承认达赖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
达赖一世名根敦朱巴(1391~1474)。是西藏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弟子。他于明正统十二年(1447),在后藏日喀则创建了扎什伦布寺,并担任该寺第一任法台。
] 达赖二世名根敦嘉措(1475~1542)。一生曾任扎什伦布寺、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并在西藏山南拉摩朗错(湖)畔创建了曲科甲寺。
达赖三世名索南嘉措(1543~1588)。曾任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并在康区理塘地方建立了春科寺。万历年间,蒙古可汗俺答邀请索南嘉措到青海传教,俺答本人和蒙古人民都改信了西藏格鲁派的佛教,并给索南嘉措赠送“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从此才有了“达赖喇嘛”这一称号(后来西藏黄教徒又追认根敦朱巴为一世达赖喇嘛,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喇嘛)。俺答汗后又邀请索南嘉措到内蒙古传教,建立了锡勒图召(喇嘛寺),格鲁派信徒逐渐遍于内蒙古、外蒙古。
达赖四世名云丹嘉措(1589~1616)。历代其他达赖都是藏族,唯有四世达赖是蒙族。万历三十年(1602)被西藏三大寺代表迎回西藏,曾任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
达赖五世名阿旺罗桑嘉措(1617~1682)。明末,他与四世班禅罗桑曲结合谋,派人赴新疆密召蒙古顾实汗率部进入西藏,推翻了佛教噶举派(白教)法王和农奴主实力人物藏巴汗的统治。顺治九年(1652),达赖五世来到北京觐见清朝皇帝,次年返回西藏。返藏途中,清世祖派人送去金册金印,册封五世达赖罗桑嘉措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
达赖六世名仓央嘉措(1683~1706)。康熙四十四年(1705),顾实汗之孙拉藏汗与第巴桑结嘉错之间发生冲突,拉藏汗杀第巴桑结嘉错,废黜达赖六世仓央嘉措。不久,达赖六世病逝,西藏也一度为新疆的蒙古准噶尔部所控制,直至康熙五十九年,清朝政府才恢复了对西藏的统治。达赖六世很有文学修养,他的抒情诗集在西藏民间广为流传,脍炙人口。
达赖七世名噶桑嘉措(1708~1757)。康熙五十九年由清朝政府派往西藏平叛的军队护送到拉萨。雍正五年(1727),西藏地方又由西藏农奴主的实力人物噶卜伦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等策划,发动武装叛乱,杀首席噶布伦康济鼐。雍正帝又派兵入藏平定了叛乱。为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统治,雍正帝决定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正副二人,其地位与达赖平等,在达赖之下仍设藏王一人,由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继任,受达赖与驻藏大臣的共同领导,处理西藏地方的日常政务。乾隆十四年(1749),藏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阴谋叛乱,乾隆帝平定叛乱后,决定废除藏王制,政务由噶厦(西藏地方政府)管理,受达赖与驻藏大臣的直接领导。
达赖八世名强白嘉措(1758~1804)。乾隆五十六年廓尔喀人以边界课税纠纷为借口大举侵入西藏,占领了整个后藏地区,班禅七世丹白尼马从扎什伦布寺逃至拉萨避难。乾隆帝派福康安率军入藏,收复失地。次年,清军在西藏大败廓尔喀人,廓尔喀国王向清军投降,并立誓永不侵藏,清军乃从西藏撤回。为整顿西藏地方的政务,使其长治久安,乾隆帝令福康安与达赖八世强白嘉措、班禅七世丹白尼马协商,共同议定了《钦定西藏章程》(又名二十九条章程),对西藏的官制、司法、货币、税收、交通、宗教、军事、差役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清朝政府对西藏地方事务的一次重大改革,该章程一直沿用到清末。
达赖九世名隆朵嘉措,只活了十一岁。
达赖十世名楚臣嘉措(1816~1837),只活了二十二岁。
达赖十一世名凯珠嘉措(1838~1855),只活了十八岁。达赖十二世名成烈嘉措(1856~1875),只活了二十岁。他们都短命而死,是因为当时清朝政府已日趋腐败,驻藏大臣多老朽昏庸,西藏农奴主之间的争权夺利斗争逐渐激化,故这几世达赖都作了西藏大农奴主争权夺利的牺牲品。
达赖十三世名土登嘉措(1876~1933)。在位初期,西藏受到英国侵略。他虽力主抵抗,但终因兵败而避难于外蒙古。中英关于西藏问题第二次条约签订后,清又重新取得对西藏的部分主权,达赖十三世也返回拉萨。但因与驻藏大臣发生矛盾,遂于1910年逃往印度,投靠了英国。辛亥革命后,重返西藏,在英国的保护下,重掌西藏地方政权。从此西藏处于半独立状态,达四十年之久。1933年,达赖十三世圆寂。南京国民政府以“致祭”为名,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入藏,追封达赖十三世为“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黄慕松在拉萨曾与噶厦举行谈判。要求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服从中央;中央许可西藏自治;以及班禅九世回藏问题等,均没有获得什么结果。黄慕松返回内地时,留了一部分人,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
达赖十四世名丹增嘉措(1934~)。出身于青海省湟中县的藏族农民家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达赖十四世曾派代表团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举行谈判,签订了《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重新回到了祖国大家庭。1959年,西藏一部分农奴主为了抗拒民主改革,发动了武装叛乱。达赖十四世出走印度。[/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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