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堂之王安石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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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名人堂之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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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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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专栏作家
可不可以喝一次酒  醉一辈子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1-29 0

名人堂之王安石

中文名:
王安石
国籍:
中国
民族:
出生地:
临川(今抚州)
出生日期:
1021年
逝世日期:
1086年
主要成就:
文学家
政治家
改革家
代表作品:
《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文学成就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炙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也不失大家风范,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


                  政治成就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二十二岁 登杨窴榜进士,签书怀南判官。 
二十七岁 为浙江鄞县知县。 
三十一岁 为舒州通判。 
三十六岁 为群牧司判官。 
三十七岁 为常州知州。 
三十八岁 为江东刑狱提点。 
四十岁 为之制诰。 
四十一岁 为三司度支判官。 
四十七岁 为江宁府知府。 
四十八岁 为翰林学士。 
四十九岁 为参知政事(副相)。 
五十岁 为平章事(首相)。 
五十四岁 辞相。为江宁府知府。 
五十五岁 复相。 
五十六岁 辞相。判江宁府。 
五十七岁 辞一切官职。 
六十六岁 卒於江宁。闲居锺山十年



王安石变法
    一  确立预算制度,并控制预算。王安石设立一个“计划部”(制置三司条例司。三司:度支司、户部司、盐铁司),自兼首长,对行政管理作合理的改进,严厉制止私人挪用或吞没公款,结果每年为国家节省开支百分之四十。
    二  建立政府储蓄食粮制度。过去,各行政区(路、州)向中央政府每年缴纳以食粮为主的赋税,都有一定数额:丰收之年,不能多缴;歉收之年,不能少缴——全靠向贫苦的农民强迫搜刮。而且还要千里辗转,运输到首都开封,费用巨大。王安石颁布均输法,用货币代替实物纳税,以免去运输上的困难。由各行政区在首都设立专用仓库,丰收时大量购入,歉年时就可不必强迫搜刮农民。
    三  建立政府贷款制度。中国农民最苦的日子,大都发生在“青黄不接”之时。即稻麦刚生出青苗,还没有变黄成熟,农家存粮往往用尽,新粮又未收获,需钱最是孔急。王安石命政府贷款给农民,收取他们向地主贷款时低得多的利息。等到收获之后,再行归还。因为这项贷款是用田中的青苗作信用保证的,所以称“青苗法”。
    四  清查漏税耕地和整理田赋。士大夫地主兼并贫农耕地时,往往隐没田籍,不缴纳赋税。王安石对全国耕地,加以清查,结果清查出三百六十万亩之多。又颁布方田均税法,对全国耕地,重新评估,依照肥沃贫瘠,分为五等,肥沃的耕地赋税多,贫瘠的耕地赋税等差减少。
    五建立平抑物价制度,设立平抑物价机构“市易务”。首先在首都开封施行,物价低廉时,由政府购入;等到物价上涨,再行售出。“市易务”这个机构还兼营银行,人民用金银绸缎或不动·产作抵押,就给予贷款。这是一个经济性的大进步,称“市易法”。
    六  建立公平劳役制度。王安石颁布“免役法”,规定全国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为国家服劳役的义务。如果申请免除劳役,必须缴纳代役金,称“免役钱”,由政府代为雇人充当。
    七  加强国防军训练,淘汰老弱残兵。宋帝国的国防军,一部分集中首都,一部分集中边疆,轮流更调,目的在使兵将不相熟习,以免叛变,这些国防军平时就有八十万人,仅军饷开支,即占国家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可是出征作战,不堪一击。王安石强迫老弱退役,废止“更戍法”,国防军不再轮调,而把他们永久分屯到重要地区,委派专任司令官(镇将),平时负责训练,战时带兵出征,使上下互相了解,如臂使指。王韶所以能收复河湟(青海省东北部)失土,就是因为他所率领的部队,是变法后的部队。跟变法前的部队比较,好像是来自两个星球。

    八  更新武器,国防军装备全部现代化。国防部队的腐败,在武器方面更为严重。不仅数量不够,而且大都锈烂,一万张断了弦的弓,跟没有一张弓一样。王安石设立中央兵工厂(军器监),征求新式武器图样及设计,淘汰全部落伍的武器。
    九  建立并加强人民基层组织,集合“管”、“教”、“养”、“卫”于一个称为“保”的单位。王安石颁布“保甲法”,规定十个家庭组织一个“保”,五十个家庭组织一个“大保”,五百个家庭组织一个“都保”。守望相助,随时纠察有没有违法乱纪的人。一家有两个青年时,选出一个充当“保丁”,利用农闲时,集中军事训练。
    十  改进考试课目和学校课程。自从唐王朝之后,考试课目,主要有二:一是诗赋;一是帖经——即对《五经》的填空白试法。这种人才跟国家所需要的行政人才,毫不相干,但已实行了约四百年之久。王安石把它们一律取消,改为考试议论文,培养青年独立思考的能力。学校中除了教授王安石所著的《三经新议》(三经:《诗经》、《书经》、《周礼》),还教授地理学、经济学、史学、法学、医学。



王安石在哲学思想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是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或王文公。


王安石墓葬
王安石十三世孙王仁煜(号高隐学士),元世祖至元辛已(1281年生),元顺帝至正十五年乙未(1356年)殁,曾撰《拜荆公墓》云: 

郁郁佳城数百年,一迥瞻拜一潜然。
打松来借樵夫路,荐藻猷分太守田。 
春水池塘添骤雨,夕阳岩树横抹烟。 
范鞋竹挟无由识,深愧云仍失所传。 

这首记载在江西省崇仁县《甘坑王氏九修族谱·艺文·奚囊草》里的此七言律诗证明,高隐学士卒前(1356年),王安石墓仍在江宁。后来,王安石墓是否迁葬?迁葬于何地?众说纷纭。

一说,王安石墓未迁葬。 

其证据是:《清波杂志》:明正德四年(1509年,)南京太监石岩营寿城,取荆公墓大砖,见《野获编》。《宋人轶事汇编》卷十第501页)。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的《序言总论》中,批评应《序》说:“公薨葬于江宁,公墓不知所在一语,当时何不知删之!”(应《序》指时朝嘉靖临川知县应云骛在王安石集序文中的话)以此为结论:“王安石死后之葬于江宁,而非归葬抚州。”“直到十九世纪初年,王安石墓仍无从江宁迁回抚州之说。”《争鸣》1985年第二期。 

上面列举的二个证据值得商榷。太监石取王安石岩墓上的砖,是在明正德四年1509年,此时,王安石墓早已迁走了。他是在王安石墓迁走之后去取的,取的是没有运走的基砖。只见墓砖,不见墓葬特品,非便不能说明坟墓未迁,反而说明了坟墓大有迁走的可能。蔡上翔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中,只是肯定了王安石葬在江宁,并没有断定王安石墓没有迁走。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1546,临川知县应云骛在刻印了王安石文集的序文中说:“公墓不知所在,谋所以专祠公而不获。公元二十世(侄)孙王生瑞从予乞祀田,予既刻公文,复稍助之,以延公祀之。”此证据也不能成立。调查东乡县明崇祯重修上池《王氏族谱世系》得知,王安礼的第七世孙玉朝奇已迁回抚州盐埠岭,这位自称王安礼后裔的二十二世孙王生瑞,不清楚月塘和上池的事情,是完全可能的。要说是王安石敕葬之墓,不便迁移,这倒是一说。 

二说,王安石墓迁东乡县上池凤山桃源窠,与王安石上合葬。 

其证据是上池《王氏族谱·世系》载:“安石……葬钟山,迁灵谷峰东后月塘。”民国壬午年重修《上池王氏族谱·附录》载有敕文俊所绘《月塘凤山图》,标有墓址所在,并载:“宋荆国文公与纯甫(安上)公告葬凤山桃源窠,午山子向兼丁癸午庚子分金。”还有敕文俊先生下课诗为证: 

兑龙隐隐山坤方,上有桃源下有汪。
气转离宫凤尾穴,台星吊落一月塘。 
巽水流归银上去,太阳开口又窠藏。 
贵人执笏围屏耸,排衙列列子癸扬。 
从今安厝牛眠地,世代公卿状元郎。 

作为王安石与安上合葬于凤山桃源窠之墓,暂且不作结论,有待今后进一步考证。但有一条可以肯定,王安石墓葬江宁钟山,后迁灵谷峰东后月塘。
三说,王安石墓迁灵谷山东后月塘村。 

灵谷峰东后塘村是王氏祖坟山地。金溪县琉璃月塘《王氏四修宗谱》中载:月塘在王安石的曾祖王明时,已是王氏的祖坟山地,第一个卒葬灵谷峰东后月塘的就是王明,王安石祖父王用之也葬于此地,王安石死后也“敕葬钟山,迁灵谷峰东后月塘。”此《谱》“王用之”栏还说:这里“有庵城陂寺,祭田粮二十三石,系城陂寺僧普慧收藏收租文簿,收粮田段为之世宝”。由此可知,这
祖坟山附近有祭田七亩多(当地三石折算一亩)其租谷供子孙祭祖时之用。嘉佑三年(1058年)二月,王安石撰《城陂院兴造记》云:“灵谷者,吾州之名山,卫尉府君(王用之)之的葬也。山之水东出而北折,以合于城陂。陂上有屋,曰城陂院者,僧法冲居之,而王氏诸父子来视墓者,退辄休于此。”(《王文公文集》卷第三十五第420页)。城陂寺在灵谷峰城陂,而今月塘村在灵谷峰东数华里,即原为王氏祖坟山地。 

据东乡县上池、徐沅,金溪县里阳等村王氏族谱共同记载:自王安石曾祖父王明至王安石侄孙六代人中,葬于上池的荆公山、烟山、钟山、里坑、刀峰峡、金峰以及东乡县、金溪县边界的灵谷峰、乌石岗、凤山桃源窠等祖坟山地有王明、王用之、王质之、王盈夫妇等共计二十四人之多。按照传统习惯,坟墓必须葬在祖坟山上,尤其是古代,要求更严。 

国以史记,家以谱传。从王氏许多族谱中均记载,王安石墓敕葬钟山,迁灵谷峰东后月塘。临川展坪竹溪《王氏十一修族谱永太公世系图》载:“安石,……元佑元年敕葬钟山,迁灵谷峰。”临川大坂源(今临川高坪镇太平洋)《三公王氏族谱·坟山》载:“介甫府君敕葬钟山,迁灵谷峰”。临川车洒(今温泉镇红旗桥车田)《王氏族谱》载:“王安石墓迁灵谷峰祖旁”。孝桥镇横溪《王氏三修宗谱明公总世系》载:“安石公先葬江宁钟山,明太祖迁陵,命归葬于临川月塘,仍赐墓额……”王安石父亲王益之墓也于“明洪武间,迁葬月塘祖坟旁”。 

经实地考察,月塘村后,山如屏障,从右手上山为外桃源窠,从左手上山头里桃源窝。《月塘凤山图》迁葬方位寻找,正是月塘村后灵谷山,恰有一块风水绝胜墓地。其坟早已被盗,仅剩一大坟坑。墓座两旁小山如交椅手,前一矮山似公案桌:远处视野开阔,天是一块葬坟佳地。从崇仁县甘坑《王氏九修族谱·坟墓》中“荆国公墓”证实,这块风水绝胜佳地葬的就是宋丞相王安石。 

明洪武年间营造明孝陵时,王安石墓迁葬临川月塘。据《精神文明辞书》第96页载:“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南京)即皇帝位,国号大明;建元洪武(1368—1398)在位三十二年。”《甘坑塘》中“荆国公墓”介绍:“公卒半山寺,敕葬于钟山之阳我,明太祖迁陵,问曰:旧为若坟?辅臣对曰:水日,为吴王孙权墓山,服为宋丞相王安石。太祖乃曰:孙权居水口,留为守陵。王安石,可召其子孙迁葬,仍赐墓额。时支子孙伯安,丞命,迁葬于临川月塘祖坟旁,有神道碑,火逸其半,见艺文集。”同时,迁葬的还有王安石父王益之墓。《甘坑谱》又载:“王益,娶徐氏生子二,早殁,葬于金山。继娶吴氏,生子五,封仁寿县太君,进楚国夫人,与公合葬江宁府钟山。明洪武迁陵改葬月塘祖坟旁。” 

据临川大坂源《三公王氏族谱》载:“王伯安(王安石十六世孙),字允昭,行万二。洪武十五年(1382),以通经博学,官授国子学录,奉诏腾修。”洪武“二十四年春(1391),奉命改迁广西梧州儒学正提举。秩未满,丁父忧,服阕乃赴,阙辞老归田,座年七十有八。”这里,王安石墓不但有迁葬的时间、明太祖与畏臣的对话原文、迁葬的详细地点、明洪武皇帝朱元璋仍赐墓额的敕诏,还有王安石十六世孙王伯安丞命迁葬的事宜、及有王安石神道碑的记载。传说王安石墓是由水路迁葬的。即由江宁大江(今南京市长江)起船,经波阳湖进入武阳水(今抚河下游),再进入汝水(今抚河中游)的。而月塘的灵谷峰就在汝水之畔。所以王安石墓迁葬临川月塘是千真万确的。 

还有一件轶事可以作证。金溪县《月塘谱》世系图第七十世(王正三)栏载:(正三),“字德祥,举乡饮大宾。徐氏伐洗荆公山,冢墓殆尽。公以牲醴临山祭奠。徐公曰:‘老者来认祖乎?将何言?’公答曰:‘前朝宰相祖冢。当代宰相伐之,何敢言!?’徐惭,遂止弗伐。这位徐公名徐琼,字时庸,金溪县合市乡大埂徐家村人(距月塘仅十数里)。明天顺(1457—1464)进士,由翰林累官侍读学士,历擢户部尚书,因明代洪武以后废宰相职,以六部为内阁,故尊言徐琼为“当代宰相”。今金溪县琉璃乡月塘村东半华里的“鸡公山”,确系迁葬王安石坟山,因“荆”与“鸡”音相近,故后世乡人误为“鸡公山”。



灬千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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