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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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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也,形似环也,古称石兵或玉兵,又称“百兵之胆”,是强调其威猛彪悍之精神;主砍劈,可攻可守,灵活犀利,无论是战场厮杀、或习武格斗、或行旅防身,皆可发挥巨大功能。
现今人们所知之中国刀皆为微弯、刃末梢大、带尖、单边开刃之兵器。现今人们所知之中国刀皆为微弯、刃末梢大、带尖、单边开刃之兵器。 据考古学推断,中国人早在旧石器晚期已有石刀出现,后陆续有骨刀、角刀、陶刀等出土,主要用为生产工具,兼具防御野兽甚至狩猎之用。据考古学推断,中国人早在旧石器晚期已有石刀出现,后陆续有骨刀、角刀、陶刀等出土,主要用为生产工具,兼具防御野兽甚至狩猎之用。
在周秦朝,帝王诸候重剑不重刀,剑成战场主流,刀虽然有不同程度的运用,但始终不及剑器普遍。
西汉开始,随著骑兵的兴起,出现了一种适於砍劈的”环柄刀”,此种刀由於是单刃,背脊厚实,不但配备在骑兵,同时也成为步兵的制式装备。西汉开始,随着骑兵的兴起,出现了一种适于砍劈的“环柄刀”,此种刀由于是单刃,背脊厚实,不但配备在骑兵,同时也成为步兵的制式装备。后来这种刀的功能和需求逐渐凌驾长剑,成为战场上的新宠。后来这种刀的功能和需求逐渐凌驾长剑,成为战场上的新宠。至此而后,刀渐成为帝王、战将随身佩掛之护体、装饰物品,甚至成为皇帝封赏重臣之信物,如汉武帝赐东方朔“鸣鸿刀”;汉章帝以佩刀赐陈留太守马严等。至此而后,刀渐成为帝王、战将随身佩挂之护体、装饰物品,甚至成为皇帝封赏重臣之信物,如汉武帝赐东方朔“鸣鸿刀”;汉章帝以佩刀赐陈留太守马严等。而直刃长刀,也一直成为所谓中原地区,歷朝歷代之短兵器主流;除江南及西北民族用刀为弯刃外。
明代受倭人入侵影响,刀制、刀术皆为之改变。明代受倭人入侵影响,刀制、刀术皆为之改变。军队大量改用“双手带”长刃刀,而即便是单手柄刀具,亦以“苗刀”形制为刃,与歷代大异其趣。清代佩刀,其形制则部份受明代影响,部份仍沿用传统宽头、尖峰、弯刃刀,唯装饰则较歷代华丽许多。清代佩刀,其形制则部份受明代影响,部份仍沿用传统宽头、尖峰、弯刃刀,唯装饰则较历代华丽许多。
历代短柄刀形制极多,依各类史籍记载者即有:手刀、环刀、长刀、腰刀、佩刀、短刀、鬼头刀、大板刀(太平军专用,重十二斤) 、响环刀、象鼻刀、苗刀、戚门刀、乾隆刀、贝勒刀、吴钩刀、九环刀、砍刀、马刀、双刀、燕翎刀、子母刀、双手刀、破风刀、柳叶刀、燕翅刀、朴刀、直背刀、云头等之多,但在结构上,仍以刀柄、护手、刀刃三部份为主,而刀鞘、袋亦为携行时不可或缺之物品。
目前国术中演练刀数套路运动用之单刀,不开刃,长度以演练者直臂垂肘抱刀时,刀尖不低於耳之上端为原则。目前国术中演练刀数套路运动用之单刀,不开刃,长度以演练者直臂垂肘抱刀时,刀尖不低于耳之上端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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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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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 ,人所带兵也,从刀佥声,乃中国古兵之一,又称铗。是由匕首进化而来。多为平直、细长、尖锋,两边开刃之兵器。因其可刺、剪、劈、砍、撩、挑、错、摸、抛、冲、拦、 崩、挂、扥、绞、束、云等,功能万千,外型却又纤细、斯文,因此,又有“百刃之君”之雅称。
在汉朝之前,剑是主宰战场之短兵。因骑兵兴起,重刀弃剑,因骑兵手持长剑驰骋疆场,由于交战马匹移动速度快,剑在直刺之余当需做大弧度的砍劈动作,造成长剑损毁。亦因为在制作上,剑有双刃,制作工程较单刃兵器更为需时,且剑刃单薄,砍劈易折。
正如明《茅元仪武备志》所言:“古之言兵者,必言剑,今不用于阵。”加以火器发明,战争方式、观念均大幅改变,于是剑具渐沦为民间习武或官宦冠服之装饰,甚至变为道家驱妖除魔之法器,而失其战场上原有之功能。
而早在《周礼》一书中,即有以身高、地位区分佩剑规格的记载;自汉以来,贵族、百官皆有佩剑之美风;天子以剑为功勳、权位之封赏信物;武将以剑为征伐、建功之魂魄与精神;文人以剑为咏颂情志之强力素材;一般士人、百姓以剑为风雅的防身饰物;宗教家则以剑为行法、驱邪、镇方的重要法器;因此剑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仅仅在锋利剑身的实用面上,其所有考究而精巧的艺术配件,与形制区分之哲学意涵,更为历代拥剑者所津津细品与贴心珍爱。
历代宝剑、名剑颇多,剑名更是雅致高贵;多散记于各类文集类书之中,而收集较为完整者,乃南北朝梁陶弘景著《古今刀剑录》、北宋为方便皇帝参阅之《太平御览》,以及清康熙年间翰林院历三年收编完成之《御制分类字锦》。
现今武术用剑具之长度,以直臂垂肘反手持剑时,剑尖不低于耳上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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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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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长器械。棍有木制和金属制两种。
木制的棍有齐眉棍、三节棍、二节棍等。金属制的棍有铁头棍、浑铁棍、浑铜棍等。还有铁制的带齿带钩棍,如爪子棍、狼牙棒、钩棒等。棍是原始人类最普遍使用的兵械之一。各朝各代无论是军中武术还是民间武艺,都对棍尤为重视。
殳(棍)之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御敌;山间树木丛杂,随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全木质,且构造亦异常简单,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杆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实,或取其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杆等,后已嫌其太软矣。
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任意扑击耳,后人实创之,惟嫌其太长,使展不甚便利,故改为八尺,易名为棍,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名之曰齐眉棍,始有棍之传世。按棍之有法,实始于魏;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传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昙宗,宗之明性,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祖,秘而不传,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盖因其更名巳久;而长短又绝不相同,即虽知有殳,而疑为与棍非一物,其实棍之制,则由于殳,殳之法创于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于矜奇眩异,而必谓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却不知创自何时也。
新中国成立以后,棍列为武术竞赛项目之一。多用白蜡杆制。根据《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棍长不得低于本人身高。故有"棒齐胸、棍齐眉"之说。棍的部位可以分为棍身、棍根、棍梢三部分。棍头是棍杆较细的一端的顶部。棍根是棍杆较粗一端的底部,棍梢是棍杆中细的一头。棍术的技击特点是勇猛、快速、多变。其流派很多,仅明代就有少林棍、张家棍等十几种著名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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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四: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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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是中国古代兵器之一,短兵器械的一种。
鞭起源较早,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很盛行。鞭有软硬之分。硬鞭多为铜制或铁制,软鞭多为皮革编制而成。常人所称之鞭,多指硬鞭。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谓之软鞭。鞭适用于马战与步战。硬鞭一般用于马战,持鞭之将多持双鞭。钢鞭沉重而无刃,以力伤人。故持鞭者均需大力勇。常用的鞭法有劈、扫、扎、抽、划、架、拉、截、摔、刺、撩等。
软鞭由镖头、握把、若干铁制 鞭节和圆环相连而成。软鞭在晋代即已出现,被认为是猛烈暗器,不易抵御,有7节、9节、13节之分,习称九节鞭。携带方便,使用可长可短,软硬兼施。其技法主要有缠、抡、扫、挂、抛、舞花及地趟鞭等。软鞭以圆运动为主,借助手臂摇动,身体转动,增加鞭的击打速度,改变鞭的运动方向。软鞭分单鞭和双鞭,也可与其他器械配合。硬鞭有两种,一是竹节钢鞭,形如竹节;另一种是13节水磨钢鞭,长约1米,鞭尾有坚木或铁制柄,头尾皆可握 ,能两头使。击法有挡、摔、掉、点、截、盘、扫等。
方节鞭:由鞭身和握把组成。鞭身为十一节方形铁疙瘩组成。鞭把为圆形铁制。用时可以鞭身击打,也可以用鞭尾之小鞭甩击。
秦家鞭:此鞭鞭长四尺,通体为长铁杆。其上下二端各有一突出的圆球。无明显的鞭把和鞭尖的区别。其用法同硬鞭。
雷神鞭:属硬鞭。其鞭长四尺,鞭把与剑把相同。鞭身前细后粗。共为十三节,形如宝塔。鞭身为方形,每节之间有突出的铁疙瘩。鞭尖成方锥形,有利尖。鞭身粗一寸有余。把手处有圆形铜护盘。鞭重三十斤,通体为铁制。
水磨钢鞭:短兵器械之一。属于硬鞭。鞭长三尺五寸,鞭把为五寸,鞭身长三尺。鞭身后粗前锐。呈方形,有十三个铁疙瘩,鞭头稍细,为方锥形。鞭把粗为一寸三分。鞭头鞭把三处均可握手,能二头使用。
竹节鞭:属于硬鞭。其鞭长四尺半,把手为圆形,上有若干突出圆结,便于握手。把手前有圆形护盘。鞭身前细后粗,呈竹节状,共有九节或十一节不等。鞭身顶端很细。通体为铁制。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
刑。”此则施于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则施于马也。其后以竹代革,则策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
后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熗,而且善铁鞭。冯云鹘《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字”。(见《中国兵器史稿》)可知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
宋丁度、曾公亮《武经总要》:“铁鞭多节,系袭晋代遗制。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唐代已广用之。”
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多在马上使用,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
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但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明器则中链甚短,而上下棒均系细圆体,所以其名叫鞭。其他鞭,明代甚多,何良臣《阵纪》说:“钯尾鞭、丈八鞭、连珠铁鞭、豹尾鞭、铁鞭,各有专门,但身法、手法、步法,皆由拳棍上来。”由此可知,明军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来提高鞭的实战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但软硬之广用,是在清军入关之后,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当时为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于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还有一种木质鞭杆,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亦称“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时极方便。
鞭有单、双、软、硬之分,其质有铜、铁、铁木、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但软鞭类的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与赶牛马的鞭子,在来源上,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鞭与锏使法相似,主要以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法紧密配合。
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体协调性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撩乱,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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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五: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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弩也被称作“窝弓”、“十字弓”。
古代用来射箭的一种兵器。它是一种装有臂的弓,主要由弩臂、弩弓、弓弦和弩机等部分组成。虽然弩的装填时间比弓长很多,但是它比弓的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强,命中率更高,对使用者的要求也比较低,是古代一种大威力的远距离杀伤武器。强弩的射程可达600米,特大型床弩的射程可达千米。按张弦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臂张弩、踏张弩和腰张弩等,还有能数箭齐射或连射的连弩和装有数把弩弓的床弩。
弩是一种致命的武器,之所以被普遍使用,是因为不需要太多的训练就可以操作,即使是新兵也能够很快地成为用弩高手,而且命中率奇高,足以杀死一个花了一辈子时间来接受战斗训练的装甲骑士。某些时候(尤其是以骑士为对象),弩弓被认为是一种不正当的武器,因为它只需要很少的技巧即可操作。英国的理查一世(狮心王理查)就曾经两次被弩箭射中,并在第二次伤重不治。如此一个伟大人物竟然死在一个普通或低等的士兵之手,对于贵族来说简直骇人,为此,在十二世纪时,教皇就曾尝试以残忍为理由禁止弩的使用。
汉·刘熙《释名·释兵》:“弩,怒也,有执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
弩的出现应不晚于商周时期,春秋时期弩成为一种常见的兵器在使用。《孙子兵法 作战》中即已将弩和甲盾等一起列为重要的作战物资。到战国时期弩更是广泛的运用于军事之中。《孙膑兵法》中称战国早期的擘张弩(即用臂力开的弩)“发于肩膺之间,杀人百步之外”;发展到战国晚期出现的蹶张弩,如韩魏的十二石弩(射六百步)等。这些弩因为必须使用更强的力量才能张开,就要求“弩机”更坚固,开始在“弩机”外加装“铜郭”强化机糟。这一时期弩在战争中运用的更普遍,如韩国的精兵就被称为“披坚甲,持劲督”(弩的一种叫法);魏选武卒,考核的要求之一就是要能够挽十二石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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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六: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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戟在古书中也称“棘”。是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它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呈“十”字或“卜”字形,具有勾啄和刺击双重功能的格斗兵器,杀伤力比戈和矛都要强。
戟是一种既可刺杀也可勾啄具有双重性能的兵器,能够明显提高战斗效能。《说文解字》载:“戟,有枝兵也。”是一种戈的柲顶有矛形尖刺装置的兵器,少数是戈和刀的合体。以前者居多,后者发现的仅限于西周时代。不论是戈、矛或戈、刀的合体,其形式都符合“有枝兵”的特点。
戟在古代不仅是军队中的主要兵器,而且常常作为武器的泛称,比如“持戟之士”,就像我们今天所指的“战士”一样,包括所有拿熗操炮的兵士。另外戟往往还以它的装备数量来象征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比如《战国策·赵策》中记载,毛遂分析当时的军事形势劝楚怀王联赵抗秦,他说:“今楚地方五千里,持戟百万,此霸王之资也。”所谓“持戟百万”说明楚国当时有强大的军队,足以联合他国与秦国抗衡。
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戟出现于商代。在河北藁 (gǎo)城台西的商代遗址出土的铜兵器中,有一件戈和矛联装在一个木柄上的长兵器,这便是戟的雏型。由于戟比戈和矛更为先进,它很快成为将士们作战的格杀利器。西周时期出现了整体铸造的戟。一种是以矛为主,旁生横刃,柲(bì)装插在矛体的銎(qióng)部。这种戟突出了矛的优势,刺杀有力,但勾啄易掉头。另一种以戈为主,前有援,尾有内,上有刺,下有胡,呈“十”字形。这种戟形体单薄,易脆易折,不适于实战,多属仪仗用的饰兵器。春秋战国时,战斗中使用的戟,仍将分制的戈和矛联装在木柄或积竹柄上。这种青铜戟直刺有力,横钩不易脱落,有的戟还在长柄上端自上而下联装两件或三件戈头。例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中有保存完整的长柄三戈戟。这就大大提高了戟的杀伤能力。
战国末年,冶铁技术的发展摧生了钢铁铸造的戟。那时,钢铁质地较坚韧,铸成的戟刺尖锐修长。戟的形体也有所改进,戟下侧垂直伸出的援,由宽钝变为窄尖;与援对应的内取消,只造较长的胡来缚柲。由此,戟由“十”字形进化为“卜”字形,故称“卜字铁戟”。西汉以后,戟的“援”由平直变为弧曲上翘,进一步增强了前刺的杀伤力。戟在当时是军队中的常备兵器。
三国时期,戟的种类增多,有长戟、手戟、双戟等。手戟柄短体轻,可刺可掷,是性能优良的防身自卫兵器。长戟、双戟则柄长体重,杀伤威力大。
戟自问世以来深得兵家赏识,几经变迁,几番征尘,作为军队中的主要兵器,留下了血刃敌寇的战绩。唐代著名诗人杜牧曾写下这样的名句:“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后来,“折戟沉沙”一词被用来比喻失败惨重。还有“剑戟森森”一词,原来是形容剑戟遍布,戒备严密,后引申为人的内心险恶且深藏不露。戟,在古人眼里深受器重,因而铸造上颇为讲究,不亚于战国时名剑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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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七: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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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又叫做介或函,用以防护人或马的躯干。
甲是春秋时期主要的防护兵器,一般由皮革制成,分人甲和马甲两种,甲片表面霖漆。当时的皮革制造工艺有了突出的发展,造甲的工匠称为函人,《考工记·函人》对其制作工艺有详细的记载,其基本方法是先将皮革加工作成小甲片,涂上漆,然后用丝绳联成形制各异、用途不一的甲。就人甲而言,就由身甲、甲裙、甲袖三部分组成。其中身甲是人甲的主体,由胸甲、背甲、肩片、胁片等约20片编成。甲片的联缀,有固定与活动两种,按人体不同部位的形状和活动程度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联缀方法。当时人甲的防护部位已经达到胸、背、腹、膝、颈项和胳膊等,有效地减轻了格斗兵器和抛射兵器的杀伤程度。由于甲具有很好的防护功能,故被大批装备于军队,几乎每名武士都有一副皮甲,军中有多少副甲就相当于有多少兵士。“被练三干”、“带甲十万”遂成为表示军队兵员实力的代名词。
马甲用于保护拉战车的马匹。《左传》所谓“介马而驰”,即是指将战车驾马披甲,然后发起冲锋。由于在车战战场上保护马与保护人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马甲的制作和使用在当时颇为普遍。春秋时期的马甲一般也是以皮革制作,工艺与人甲基本相同。同时,由于当时杀伤性兵器的穿透力普通提高了,故不论人甲、马甲,都大大增加了强度。
甲是古代将士穿着在身上的防护装具。它可以保护身体的重要部位免受冷兵器的伤害。甲又叫“介”或“函”,古人称制甲的人为“函人”。先秦时期人们把用皮革、藤等物做的叫作“甲”,后来有了铜片、铁片制的甲便改称“铠”,唐代以后一律铠甲统称,不再区分质料。
甲的历史十分悠久。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的需要,借助野兽的皮、林中的藤、木等物,制成简单的护饰,穿戴在身,以抵挡木、石兵器的伤害。据说可以称为“甲”的防护装具是夏朝的第六代国君“抒”(Zhù音住)发明的。主要是用皮革制做,披戴在前胸后背、腰腹等部位,既不影响四肢的格斗活动,又能防御身体主要部位免受兵器的损害。那时的甲,只是整块皮革做成了甲片。殷墟中的土层表面曾发现皮甲遗留的痕迹,有黑、红、白、黄四种颜色涂成的斑斓纹理,残迹最大径约40厘米。这种皮甲距今已3000多年了。整片皮革制做的甲坚硬发板,兵士着装在身,持熗操刀搏杀时,十分不便。后来改为用小片的皮革联缀。可按护体部位的不同、将皮革切成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革片,每片穿小孔,用细绳联缀起来。为了增强甲片的牢固性,还用双层或多层皮革缝制,表面涂漆,既美观又实用。自青铜器出现以后,人们用青铜片铸成兽面护饰装在甲衣胸背部。在西周时的古墓中曾发现过钉缀在甲衣上的各式青铜甲片。这种带青铜片的甲衣,其防护效能又增进一步。
西汉以后,甲片的基本形制和编组方法基本固定,变化不大,通常是选用搓得比较精细的三股麻绳编缀。其编缀方法大致是先横编后纵联,横编时由中心一片向左右编缀,纵联时由上而下,所以编成的铠甲一般是上排压下排,前片压后片。在需要活动的肩、腰胯等部位,则采用左右横向固定,上下纵向活动编缀,就是将编组的绳索留有可供上下活动的长度。这种活动编缀的甲片,编时则需要下排压上排,整个铠甲的编缀方法简单而有规律,便于及时修复。
汉代铁甲不仅在编制工艺上日益精湛,而且铁甲的锻造技术也不断提高。据专家测定,西汉铁甲片表面为铁素体的退火组织,中心部位的碳含量很高。所用材料是块炼铁,锻打成铁甲片后,再退火,表面脱碳,使炼就的甲片不仅坚硬而且富有韧性。不仅如此,汉代铁甲的生产量也很大,能够达到军队兵员一人一领的程度。据《东观汉记》载,刘盆子率20万人马向刘秀投降时,在宜阳城西堆积的铠甲,就像熊耳山一样高。三国时期,上好的铠甲都是用“百炼钢法”锻造的。诸葛亮曾下令制造“五折钢铠”。这种“五折钢铠”是选用反复选打五次的钢片锻造而成的。据说诸葛亮还监造过一种名叫“筒袖铠”的铁甲,选料精良,制作考究,流传几百年。这种铠甲不仅能抵御一般的锋矢,甚至连“二十五石弩射之不能人”。可见其防护功能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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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八: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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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是一种手持的防护兵器。古代将士在作战时,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刃矢石的杀伤,右手持刀或其他兵器击杀敌人,二者配合使用。
盾,古人称“干”,与戈同为古代战争用具,故有“干戈相见”等词。后后来还称作“牌”、“彭排”等。传说我国最早的盾,远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山海经》中有关于“刑天”这位英雄人物的神话,描写他一手操干,一手持斧,挥舞不停的雄姿。陶渊明为此写诗赞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盾作为一种“主卫而不主刺”的卫体武器,早在商代就已经存在。到唐代时,盾改称“彭排”。宋代时正式称“牌”。明清两代沿袭宋习,称牌而不再称盾。
古代的盾种类很多,形体各异。从形体上分有长方形、梯形、圆形、燕尾形,背后都装有握持的把手。手持的盾牌一般不超过三尺长。春秋战国时,战车上专门有人执盾,以遮挡矢石。城头上多设盾橹,作为守城护具。骑兵和步兵所用的盾牌渐渐趋于小型灵便、坚固耐用,而“鸿门宴”上,壮士樊哙使用铁盾将交戟门前的卫士撞倒在地,这种铁盾则是一种重盾。
盾牌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铜牌、铁牌等。其中用木和革制作盾牌的历史最长,应用也最普遍。商周时期,盾多用于车战和步战,用木、革制做或者用藤条编制的盾是军队中的重要防卫武器。这时的盾,形状近似长方形,前面镶嵌青铜盾饰,有虎头、狮面等,个个面目狰狞,令人望而生畏,借以恐吓敌人,增强盾牌的防护效能。有一种木盾特别流行,顶上有双重弧花纹,呈长方形,表面涂漆,并绘有精美的图案。藤牌也是军队中常用的一种盾牌。最早出产于福建,明代中叶传人内地。藤牌是采集山上老粗藤制作的,一般编制成圆盘状,中心凸出,周檐高起,圆径约三尺,重不过九斤,牌内用藤条编成上下两环以容手臂执持。这种藤牌,编制简单,使用轻便,加上藤本身质坚而富有伸缩性,圆滑坚韧,不易兵器砍射破入,所以藤牌传入内地之后,很快便成为步兵的主要装备之一。
明代大将戚继光十分重视盾牌的使用。他非常善于量才用兵,选拔“少壮便捷”的士兵担任藤牌手,“健大雄伟”的壮士则当长牌手。步战时,他指挥队伍,前面“二牌并列,狼筅(xiǎn音显)各跟一牌,以防拿牌人身后。”
(狼筅是一种简易的长兵器,多刃多层,具有刺、砍、钩叉等多种功能。)戚继光还命令伍长,手持挨牌在前,其余士兵按鸳鸯阵紧随在牌后 (挨牌是一种近似倒梯形的长牌,上下两缘呈弧形弯曲,高约5尺,宽约1尺多,用轻而坚硬的木头做成)。这种鸳鸯阵法,既科学又严密,曾经在抗倭战斗中屡建奇功,大显神威。
明代还发明过能与火器并用的多种盾牌。这种盾牌不同于以往的是既能防御又能攻击,且威力很大。可以说它是古代的“坦克”。这类新式武器,有许多响亮的称呼:神行破敌猛火刀牌、虎头火牌、虎头木牌、无敌神牌等。这种牌是用生牛皮制成,内藏火器。战斗时,牌手持牌掩护士兵前进,先向敌人喷火,火焰喷射二三丈远,足可抵挡强兵十余人。“虎头牌”内藏猛箭一二十枚,临敌时,突然发射,以杀伤敌兵。明代最大的一个牌后面可以遮蔽25人。作战时,可施放火焰,阻止敌骑兵的冲击,又能掩护士兵免受箭熗射杀,还能数面神牌相连,迅速布成城墙,阻挡敌兵进攻。这些与火器并用的盾牌是明代所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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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九: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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熗矛,中国古代兵器之一,武术长器械。属于一种长柄的刺击兵器。
由古代兵器矛演变而来。熗的长度约相当于人体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熗杆的粗细,根据使用者性别、年龄而异。熗缨的长度不短于20厘米。熗法以拦、拿、扎为主,这是熗术的基本动作。扎熗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熗尖,做到熗扎一线,出熗似潜龙出水,入(缩、收)熗如猛虎入洞。扎熗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熗,熗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单扎、对扎的训练是基本功,也具有健身与表演的效果。拦、拿熗法,是挡拨防御之法,动作绕圈不宜大,防对方兵乘虚而入。此外,还有崩、点、穿、劈、圈、挑、拨等,都是熗术常用方法,要求缠绕圆转,劲力适当,方法正确。练熗时,身法要求灵活多变,活动范围大,步法要轻灵、快速、稳健,故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腰腿、臂腕之力与熗要合为一体,并要劲透熗尖。熗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熗」。熗的套路内容也十分丰富,如杨家熗、犁花熗、六合熗、四平熗、锁口熗、五虎断门熗等等。
长熗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熗之来,实始于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已。相传熗实传自苗蛮,熗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熗法着,熗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熗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说,亦不必深究。总之熗法之起于武吃氏也,可以无疑。
熗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汉代长兵器,侧重戟、矛。後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熗,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後世的铁熗头相类了。唐代善熗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熗,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熗。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熗所代替了,宋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熗,其中有:捣马突熗、双钩熗、环子熗、单勾熗、拐熗、拐突熗、锥熗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熗,至今尚有岳家熗法。
在以熗为主要装备的部队中,最有名的要属明代的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兵。白杆兵一律使用白蜡树(即小叶枔)作柄的长熗,故此的名秦良玉是中国战史上的第一位女将军。她率领的白杆兵,在镇压杨应龙之乱和抗御后金(后来的清)以及评定奢崇明之乱和张献忠之乱中,屡立战功,被传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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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基础知识系列之十: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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斧是古代兵器。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
斧的起源很早,原始人类即用利石作为劈器。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迄汉时,南中蛮人创斧法,亦如熗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创者之为何人,则不可考据矣。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师,从而增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斧相较于刀剑,笨重是其最大缺点(某些方面也是优点),因而不适用于近战(例如城堡),步兵用单手斧则必须配盾,或装备副手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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