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慈善机构--孤儿院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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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古代慈善机构--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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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uraat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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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看的不是小说,是寂寞= =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2-17 0
古代慈善机构--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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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000ff]1、“孤独园”

南北朝时期收养穷人和孤幼之人之所。《梁书·武帝纪下》载:“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

2、“病坊”(“济病坊”“疠迁所”“疠人坊”“悲田坊”“养病坊”)

隋唐时期,类似平民医院、养老院、孤儿院之性质。《通鉴正误》载“至德二载(757年),两京市各置济病坊,嗣后各州普遍之,多设于庙宇”;《续高僧传》载“疠人坊专门收养患者,男女分居,四时供承,务令周给”;《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载“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国家矜孤恤穷,敬老养病”。

[color=#6600cc]世界上最早的医院——病坊
中国类似医院的组织最迟在汉朝元始二年(公元2年)就已经有了。那年黄河一带发生旱灾,WEN YI 流行,皇帝刘衍(音看)选了适中的地方,较大的屋子,设置许多医生和药物,免费给老百姓治病。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个公立的临时时疫医院。
到了延熹五年(公元162年),皇甫规被提升做中朗将的官,率领大队人马,在甘肃陇坻一带作战。适逢着军队里疫病流行,死亡率高达30~40%。皇甫规便租赁大批民房,设置医药,把病员都集中起来一起治疗。他还每天去看士兵们的病,得到全军的热爱。当时军队中的这种医疗组织叫做“庵庐”,也就好比现在的野战医院。

南齐永明九年(公元491年),吴兴一带大水,疫病流行,竟陵的王萧把自己住宅拿出来,设医置药,收养贫病,这可能是中国私立慈善医院的最早形式。

北魏太和21年(公元497年),孝文帝(元宏)曾在洛阳设立“别坊”,派遣了四个医生,购备许多药物,凡是贫穷害病无力医疗的,都可以在这里来就医。在永平三年(公元510年),南安王(拓跋余)命令他的太常官选择适中地方,宽敞房屋,遣派医生,备办药品,凡是有疾病的都住在里面治疗,这可能是公立慈善医院的最初形式。

唐朝的医院都叫做“病坊”,大约在开元20年(公元733年)就开始有病坊的名称了,这时的病坊大多都是设在庙宇里的。不仅是长安、洛阳这样的大城市有,就是其他各州亦设立的有。

因为病坊设在庙宇,主持人多属僧尼,在会昌五年(公元845年)唐武宗(李泸)曾—度毁销庙宇,颇影响了病坊的工作。后来由李德裕等的倡议,选举乡里中有声望的人来做病坊的主持人,病坊的制度终于得以保持不变下来,到了五代时,个别病坊曾有改名为“养病院”的,可见唐朝后不仅医院事业有很大的发展,名称亦很接近现代了。
到了宋朝,医院的规模逐渐扩大。在公元1063年,宋仁宗赵祯曾以宝胜、寿圣两座庙宇为基础,各添修50栋房屋,成立两个医院,每个医院病人名额各规定为300人,这样的大规模医院就是现在还是少有的。

元佑四年(公元1089年),苏东坡在杭州做官,他捐献50两私帑,和公家的经费合起来办一所病坊,名叫安乐坊,三年医好了一千以上的病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个公私合办医院。以后各州县都各设有医院,叫做“安济坊”。

这时医院里的设置更为完备,由官方派人领导,员工方面有乳母、女使(算不算是最早的护士?^_^),衣被器用一律由医院供给,ZHENG FU要求院里医生要收十全的效果,可见当时院里的医生都是有相当的本领的。

宋朝医院不仅规模空前庞大,数量很多,设备完善,并且还开始成立了门诊部,初叫卖药所,后来改名和剂局,有医有药,便利—般群众治病,甚至外州县的病人也可以通函治疗。现在流传着一部方书,名叫“和剂局方”,也就是这门诊部出版的“处方手册”。这样门诊部形式的治疗机构,群众感到非常方便,在元朝、明朝越是发展了,尤其是明朝几乎各县都成立有一所,通通叫惠民药局,都是官办的。

欧洲最早的医院组织,能相当于我国汉朝元始二年的那种组织,为基督教妇人在第四世纪建立于罗马的疗养所,而与中国相比较,时间就晚得多了。[/color]



3、慈幼局

宋·理宗淳佑九年(1249年)给官田五百亩,于临安创建慈幼局,收养遗弃的新生儿,并置乳母喂养,无子女者可来领养。《宋史·理宗本纪》载:“癸亥,诏给官田五百亩,命临安府创慈幼局,收养道路遗弃初生婴儿,仍置药局疗贫民疾病。”
(慈幼局的相关介绍:[url]http://www.paipai.fm/r5885450_u6997737/[/url]
古人孕妇生产时必备哪些用品,溺杀婴儿风俗习惯,慈幼局)

4、元、明、清,进行了承袭,但已逐渐衰落[/color]

[color=#663366]明清的慈善组织

    古代中国认为“贫穷”和道德无关,并不构成一个需要解决的特殊经济问题,对士人的社会形象与文化地位构成不了威胁。世人引以为耻的,是社会身份而非经济身份的低下,在士、农、工、商四民之外,有所谓“贱民”,如乐户、隶户、营户等。国家统治者也未意识到,“贫穷”足以构成一个威胁其统治的社会问题。因此,直至隋、唐,古代中国的慈善行为,一直由追求行善以修来世的宗教机构尤其是寺庙来承担。然而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寺庙,不时会遭到政府的猜忌。历代毁佛、灭佛事件,多与此相关。

  到了宋代,士族豪门没落,布衣平民升起。这时发达异常的商业,似乎仍未深入个人道德层面。士人仍以贫士自居,习儒仍是惟一高贵选择。科举制度进一步确认了士的文化地位和仕途潜力:士可能穷,但仍是最值得尊敬的群落。但宋政府首次“发现”了“都市贫民阶层”,创立了安济坊、居养院等官方救济机构,收容都市中贫穷老病及弃婴,多者达上千人。“济贫”在宋代,头一次并非全然出于伦理道德因素,已经颇有近代国家福利政策之风。

  直到明中叶以后,历史上另一次经济发展高峰的刺激,才使士人对自己的经济状况产生了羞愧心理。“笑贫不笑娼”,说明了社会上贫富良贱相对关系的剧烈变化。此时慈善组织转入民间,将“贫人”分别于法律上的“贱民”、道德上的“贱人”,是明清地方精英领导下的慈善组织坚守的一项原则,其目的在于通过善会改善地方风气。善会所济的贫人,一定要符合他们所定的“道德标准”。例如救济寡妇的清节堂,明文规定只收清白之家,曾为娼妓或奴婢者一概不收。

  由于明政府并不曾正视贫富差距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地方贤达自然而然地行动起来。明末名士多曾推动地方慈善活动,召集地方百姓创立药局、育婴社等,并定期开会,号召善士捐款。此时的善会,已不似隋唐时期佛教组织以传教为主,也不似宋代处处由中央政府或地方官领导,而主要在于处理俗世社会问题。虽然这些善会旨在协助中央治理地方社会,但顺治九年以后,清政府为了肃清文人反清组织,屡次禁止任何形式的结社,这一趋势被强制性地中止了。

  乾隆以后,清政府才恢复了自信心。此时的慈善事业,重点转向具体细碎的行政组织问题,例如财务管理及其来源,设立轮值制与董事制的管理制度等。但同时它所要求的教化目标亦未被完全忽略。比如惜字会讲求“敬惜字纸”,希望通过这一近乎宗教仪式的行为,为参加者累积阴德,以利科举;恤婺堂之救助寡妇,首先要求对方绝对的贞洁与操守。这就凸显了明清慈善组织的基本性格:行善的首要功能,是满足施济者的精神追求与满足;受济者的客观物质需求,只属次要考虑。[/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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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清代苏州育婴堂。至清代,全国至少有育婴组织973个,普济堂(收养贫病)399个,清节堂类(救济青年寡妇)216个,以施棺为主的善会善堂589个,综合性的善会善堂338个,其他难以分类的743个。
[ 此贴被skuraatsy在2010-02-17 12:36重新编辑 ]
浅浅殇

ZxID:2611073

等级: 脱颖而出
爱比死更冷~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2-17 0
。。。。。真的有啊~中国老祖宗们
天若舞

ZxID:789464


等级: 派派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2-17 0
已审。
ranfeng

ZxID:61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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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xsp8679556
年纪大了,肝不动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2-11 0
原来古代也有孤儿院啊

乐乐T

ZxID:8445309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2-11 0
中国古代是很先进的,现在落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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