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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00cc]洪迈《夷坚志》曾记述:婺源严田农民江四,生活很富裕,行迹却无赖,妻子初产是个女孩,江四便将其投入水盆,逾时尚活,江痛掐其女两耳,皆落,如刀割似的,遂死。第二年,江妻又生一两耳缺断女,像上次被掐痕迹。里巷居民认为这是报应,都说若再溺杀,必有殃祸,劝江四存育,江四这才将这个女孩留下来。
这种溺女现象不止安徽一地,福建农村生男至第四子,再多就不养了;女子则不至第三,若再多,临产时用器贮水,生下来即溺死。北宋朝廷针对这种现象立下了禁赏,可是愚昧的乡民却习以为常,邻保亲族皆与隐瞒……
好像是为了回应这种野蛮、落后的农村生子不育溺杀的风俗似的,宋代政府在各主要城市里建立起了“慈幼局”。海内外史学家们对宋代生子不育溺杀的风俗曾作过不少的研究,未知是否对出现在宋代城市中的幼儿慈善机构作过深入的探讨?
[backcolor=#ffffcc]慈幼局[/backcolor]的宗旨是:如果贫穷市民无力养育子女,许其抱至局,写上出生年月日,局里设有专职的乳娘抚育。他人家若无子女,可到局来领养。每年灾荒发生,贫穷市民的子女多抱入慈幼局,故道上无抛弃子女。这种幼儿慈善机构,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家,宋代灭亡之后,元明两代均未再建,只是到了清代才重新设置起慈幼机构,其间中断有三四百年之久,这恰恰证明了在宋代城市中对儿童生育的重视。这种重视不光是在儿童的慈善方面,而且在儿童生育的所有方面,已形成了一整套相当严细的规矩——
每当孕妇怀孕月份快满之时,她的父母亲、舅舅、姑姑,用银盆或彩画盆,盛着一束[backcolor=#ffffcc]粟秆[/backcolor],用绵绣巾或生色帕袱盖着,上面放着花朵,并用有五男二女花样的草帖子送去,以示吉祥庆贺。还用盆、盒装馒头、彩画鸭蛋120个、生枣并送,这叫“分痛”,以示娘家亲属对产妇分娩痛疼分承之意。又做成卧鹿、眠羊动物模样的果子,小孩的彩衣,当成“催生礼”,表明欢迎婴儿早日平安降生的美好愿望。又有“催生符”,想是必挂或必烧。“催生歌”确有助于孕妇——
一乌梅三巴豆七胡椒,细研烂捣取成膏。
酒醋调和脐下贴,便令子母见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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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孕妇的生产顺利,宋代医学家还从专业角度规定了孕妇生产时的必备用品。在陈自明的《妇人大全良方》中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药:
保气散佛手散枳壳散榆白皮散
黑圣散大圣散神寝元花药石散
保生元催生丹黑龙丹雌雄石燕
理中元生地黄羌活葵子
黄莲竹茹乌梅甘草
海马陈皮姜钱黑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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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00cc] 一类是物:
催生符马衔铁煎药炉滤药帛
醋炭盆铫子软硬炭煮粥沙瓶
干蓐草汤瓶干柴茅小石一二十颗
暖水釜灯笼灯心火把
油烛发烛缴巾软厚
洗儿肥皂头发断脐线及剪刀
还有一类是为孕妇准备用的而不是吃的食品:枣子、白蜜、无灰酒、好醋、白米。另备童子小便,纯属荒诞,但也堂而皇之写入《妇人大全良方》,显然是当时盛行宋代城市中的一种迷信陋习。
如果以这些物品与城市高层即皇家孕妇物品相比,则差距立见。《妇人大全良方》中孕妇所备之物主要是为一般市民之家,皇家孕妇所备“分痛”、“催生”物品,种类和市民之家相差无几,可量大、齐全,尽显富贵。如同是小石子,市民为一二十颗,皇家为50颗;同是食物,皇家一次备十盒“吃食”,包括一口蒸羊、八节生羊剪花、羊六色子、枣大包子、枣浮图儿、豌豆枣塔儿、炊饼、糕、糖饼、髓饼。至于果子,要饰以金银,达500个,影金贴罗散花儿则为2500朵,金银罗缎则备200匹罗,4674匹绢,24两8钱7分4厘金,4440两银,三贯足银钱。袋要装画,铁要涂漆,剃头的刀要檀香匣盛……
虽然物品上可以折射出“平常风光”和“富贵气象”,但在实际习俗当中,应该说差距并不大,因为不管何方神圣都要一律遵从大自然的规律,像妇女生下小孩,市民、皇家都是要在三天之后给小孩落脐带炙囟脑门儿。
此后,孕妇亲属都要为孕妇送些膳物。至满月,则外面亲家都要用金彩缎珠翠、杂果食物等送给孕妇,以开“洗儿会”。在宋代城市中,洗儿已成为最重要的生育习俗,这可从宋代的《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中体现出来。
其书对初生婴儿这样说道:“须先洗浴,以荡涤污秽,然后乃可断脐。”婴儿洗浴,其步骤首先是:须将预先煎好用瓶存贮的煎药暖好倒入水中,或用猪胆汁汤洗儿,使之不患疮癣,保持皮肤滑泽。或用金虎骨丹砂煎汤,以辟邪去惊。或用二两白芷、三两苦参挫碎煎汤,以去诸风。或用蒴、葱白、胡麻叶、白芷、藁本、蛇床子煎汤,以退热。或用苦参、黄连、猪胆、白芨杉叶、柏叶、枫叶煎汤,以去风。或用大麻、茯苓、陵香、丁香、桑葚、藁本煎汤,以治诸疮……
[backcolor=#ffffcc][color=#6600cc]洗浴对初生婴儿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color][/backcolor],故从唐代始,名画家周昉就专画《[color=#6600cc]麟趾图[/color]》,细致入微地描绘了宫中一盆洗三儿的景象。宋代也有类似的洗儿图,不过是在芳茵上、芭蕉下、栏槛前、大盆中洗一小儿的。明代画家仇英则精心临摹了这幅洗儿图,几可乱真。于此得知洗儿传统悠久,为世人所崇奉,在宋代城市中尤为市民所看重。[/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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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00cc]补充:[/color][b][color=#669900]废恶习俗 建慈幼局 宋高宗初施“人口政策”[/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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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00cc][color=#ff0000][b]溺杀婴儿竟成风俗习惯[/b][/color]
生而不养并不是人们自愿控制人口增长的行为。当时“生子不举”,又叫“洗儿”,就是父母溺杀婴儿以控制人口数量,没有特别的性别歧视,男孩女孩都一样。
最初溺杀的婴儿只限于五月初五出生的男婴,之后逐渐扩大到女婴,以后便不分男女和生日了。
福建一带溺死女婴现象比较普遍,理由是女子长大后要陪嫁太多的嫁妆,许多家庭承受不了。
有句俗语“盗不过五女之门”,即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五个女孩,那就必定很穷,连盗贼都不去其家里偷盗。
另外,南宋时期子女要平均分配父母财产。多养一个孩子,就多分一份财产,对于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来说,当然不愿意父母再多生弟妹。
有的时候,即使父母不同意,兄长也会杀死刚出生的弟弟或妹妹。
在崇安有一个叫黄崇的人,小时候其母亲就病故了,父亲过了60岁又娶了第二个妻子。
后母临产时,黄崇正在外面上学。父亲就和黄崇的弟弟商量:“你母亲又要生了,现在怎么办呢?是生下来不养还是送给别人呢?实在不行,暂且抚养他,等他长大后,就让他出家,你看怎么样?”
弟弟马上给黄崇报信,黄崇回来了。父亲把想法告诉了他,然后把婴儿抱出来让黄崇看。
当时正是秋天,福建当地家家都酿酒,备有许多大桶。为了试桶是否严密,里面装满了水。黄崇一言不发,一把抢过婴儿扔进了水桶。黄崇的父亲也没有办法。
宋代学者胡寅小时候就差点被溺死。
胡寅出生后,他的兄长嫂子认为家中孩子太多,打算溺死他,正巧他的母亲梦见一条大鱼跳进了水盆并在里面游动,以为是神灵,于是把他救了出来。
在南宋的都城临安(今杭州市)生而不养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只不过不是直接溺死婴儿,而是随便扔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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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00cc][color=#000000][b][color=#ff0000]大臣奔走戒杀子上百孩子都叫“俞”[/color][/b] [/color][/color][color=#6600cc][/color]
[align=left] [color=#6600cc]溺婴现象引起许多朝廷官员的关注,他们一方面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禁止溺婴,一方面上书朝廷要求禁止不养。
理学家杨时在朋友俞仲宽任顺昌知县时,写信要求他在当地禁止溺婴习俗。于是,俞仲宽颁布了一道戒杀子的公文,把当地百姓中年长的人都召集起来,让他们坐在衙门口,给他们饭吃,并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禁令。
一年之后,当地的人口多出了几千人,并且都把孩子的小名取为“俞”。后来俞仲宽调往别处任职,仍然推行自己的办法。几年后,俞仲宽还乡途中路过顺昌,竟然有一百多个叫“俞”的小孩在城外迎接他。于是朝廷把他的办法推广到全国,鼓励各地多生孩子。有的官员上书建议,如果发现谁再随便杀死婴儿,就判两年刑罚,并且把他的财产分给那些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家庭。
朱熹的父亲还专门写过一个《戒杀子文》:“我来到福建后,听说这里的人有杀死婴儿的风俗,习以为常,感到心里很难受。从我到后,禁止再溺死婴儿,如果有违反者,必定严惩。”
许多大臣还建议朝廷给予那些贫困家庭救助。1138年尚书刘大中上书高宗皇帝说,自中原沦陷以来,东南一带的人口已经大为减少,十人之中生存下来的仅有两三人;许多奸臣欺压百姓,夺取他们的田地,百姓贫困没法生活;再加上当地一直存在着生而不养的风俗,许多贫困家庭尽管生下了孩子,也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抚养。
他建议各地州县登记贫困人口家庭,把七等以下的人家和没有等级的家庭列为重点扶持的对象,生下了子女又没有能力抚养的可以在政府的常平钱内预支四贯文钱。同时通告百姓,如果遵纪守法,养活子女越多,政府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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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 [b]皇帝颁旨扶贫重建“慈善机构”[/b][/color]
[color=#6600cc]看到刘大中的奏折,宋高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召集大臣商议对策。五月庚子这天,上朝的第一件事就是讨论刘大中的奏折,让大臣发表看法。
大臣刘允济极力主张采取救济的办法。他说,刘大中说的是实情,应该给贫困家庭以补助,并且建议应该取消人丁税。刚刚官复原职的秦桧,也想借机获得其他大臣和皇帝的好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高宗看到人口减少确实不利提高国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大臣也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当场就发布了圣旨:“禁贫民不举子,其不能育者,给钱养之。”并下诏立即在全国实行这一助养令。南宋还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高宗诏令在各地重建“慈幼局”。慈幼局是专门救助幼儿的机构,最早是北宋时期出现的,宋朝南迁后,一度荒废。在政府的诏令下,慈幼局很快在都城临安设立起来,由原来的私人出资建立改为政府出线。
针对临安(杭州)地区乱扔婴儿的现象,政府规定凡是不能抚养婴儿的家庭,不准产后随意扔掉,由国家尽量收养。要记录下各个婴儿的出生日期,找专门的妇女进行哺乳。如果有富人家没有子女,想要一个孤儿,就可以从慈幼局领走。幼儿长大成人,政府负责为其婚配,允许生儿育女。
据说,当时每年收养的男女儿童多达二万人。后来政府又对此规定作了进一步改动,收养来的婴儿政府每月提供吃穿,等长大成人后政府就不再管了,自己想做什么,完全由自己决定。穷人家庭也可以从慈幼局领养婴儿,政府每月提供资助,一直到婴儿长到三岁。
对留在慈幼局的孩童还要进行基本的教育,好让他长大后能自谋生路。救济机构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迅速推广到各地,到南宋末年,已经是很普遍了。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救助婴幼儿的官方福利机构。[/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