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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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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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钟情于某些音乐,终究是钟情于某些回忆。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1-15 0
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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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99%][tr][td]
[b][color=#FF0000][align=center]大义灭亲[/align][/color][/b]

[color=#669900]出 处[/color]
  左丘明《左传·隐公四年》:“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color=#669900]用 法[/color]
  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褒义 ;指维护正义。

[color=#669900]示 例[/color]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二四:“~,死活只有一个党。

[color=#669900]故事[/color]
  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曾经劝谏卫庄公,希望教育好庄公之子州吁。庄公死,卫桓公即位,州吁与石碏之子石厚密谋杀害桓公篡位,为确保王位坐稳,派石厚去请教石碏。石碏恨儿子大逆不道,设计让陈国陈桓公除掉了州吁与石厚。

[color=#669900]典 故[/color]

  春秋前期,朝歌(今淇县城)为卫国都。

  石碏,春秋时卫国大夫。卫庄公有三个子,大姬完、次姬晋、三州吁。州吁最受庄公宠爱,养成残忍暴戾的性格,无恶不作,成为朝歌大害。

  当时,老臣石碏,为人耿直,体恤百姓疾苦。他几次劝庄公管教约束州吁,但庄公不听,州吁作恶日甚。

  石碏子石厚,常与州呈并车出猎,为非作歹。石碏大怒,用鞭子抽打他五十下,锁入房内。石厚越窗逃出,住州吁府内。不回家,仍天天跟着州吁胡作非为,祸害百姓。

  庄公死后,姬完继位,称卫桓公,石碏见他生性懦弱无为,告老还乡,不参朝政。此时,州吁更加横行霸道。公元前719年,州吁听计石厚,害桓公夺位。州吁、石厚为制服国人,立威邻国,就贿赂鲁、陈、蔡、宋待国,大征青壮年去打郑国,弄得劳民伤财。当时,朝歌有民谣云:“一雄毙,一雄尖,歌舞变刀兵,何时见太平?”州吁见百姓不拥戴自己,甚忧。石厚又让州吁去请其父石出来共掌国政。州吁派大臣带白壁一双、白粟五百钟去请。石碏拒收礼品,推说病重回绝,石厚亲自回家请。

  石碏早想除掉祸根,为国为民除害。他趁石厚请他参政,假意献计说,新主即位,能见周王,得到周王赐封,国人才肯服贴。现在陈国国君忠顺周王,周王很赏识他,你应该和新主一同去陈国,请陈桓公朝周王说情,周王便会见之。石厚十分高兴,便备厚礼赴陈,求陈向周王通融。

  见此,石碏割破手指,写下血书,派人事先送到陈国。血书写道:“我们卫国民不聊生,固是州吁所为,但我逆子石厚助纣为虐,罪恶深重。二逆不诛,百姓难活。我年老体衰,力不从心。现二贼已驱车前往贵国,实老夫之谋。望贵国将二贼处死,此乃卫国之大幸!”

  陈国大夫子针,与石碏有深交,见血书,奏陈桓公,桓公命将州吁、石厚抓住,正要斩首,群臣奏:“石厚为石碏亲子,应慎重行事,请卫国自己来问罪”。

  石碏知二贼被捉,急派人去邢国接姬晋(州吁之兄)就位(即卫宣公),又请大臣议事。众臣皆曰:“州吁首恶应杀,石厚从犯可免。”石碏正色道:“州吁罪,皆我不肖子酿成,从轻发落他,难道使我徇私情,抛大义吗?”从默然,石碏家臣羊肩说:“国老不必怒,我即赴陈办理此事”。

  羊肩到陈杀石厚,石厚说:“我是该杀。请将我囚回卫国,见父后再死。”羊肩说:“我奉你父命诛逆子,想见你父,我把你的头带回去见吧!”遂诛之。

  [color=#6699CC]石碏为国大义灭亲之事,史学家左丘明记之,卫民传颂至今。 石碏的这种做法得到后人的赞许,后来人们称这种行为是 “ 大义灭亲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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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99%][tr][td]
[align=center][color=#FF0000][b]石碏大义灭亲[/b][/color][/align]

[color=#669900]简介[/color]
  作品名称:石碏大义灭亲
  作品作者:不详
  作品出自:《春秋左传》
  创作年代:春秋
  作品体裁:散文

[color=#669900]原文[/color]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1),曰庄姜(2),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3)也。又娶于陈(4),曰厉妫(5)。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6),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于州吁,嬖人(7)之于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8)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9)。骄、奢、淫、泆(10),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11) 。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12),降而不憾(13)”,憾而能昣(14)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15)也。君人者(16),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17)不可乎即”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8)。(以上隐公三年)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19),厚问定君(20)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21)。”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22),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23)陈”。石蜡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24),老夫耄矣(25),”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26)。九月,卫人使右宰(27)丑涖杀州吁于濮、石腊使其宰孺羊肩(28)涖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腊,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29)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3]

[color=#669900]注释[/color]
  (1)卫:诸侯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滑县一带。齐:诸侯国名,姜姓,在今山东临淄一带。东宫:指太子。得臣:齐庄公的太子。
  (2)庄姜:卫庄公的妻子、庄是丈夫谥号,姜是娘家的姓。
  (3)《硕人》:《诗·卫风》中赞美庄妻的诗。
  (4)陈:诸侯国名,妫姓,在今河南开封以东,安徽毫县以北。
  (5)厉妫(gui):卫庄公夫人。
  (6)娣:妹妹。戴妫:随历妫出嫁的妹妹。
  (7)嬖(bi)人: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宠妾。
  (8)石碏(que):卫国大夫。
  (9)纳:人。邪:邪道。
  (10)泆(yi):放纵
  (11)阶:阶梯。这里的意思是引诱。
  (12)降:指地位下降。
  (13)憾:恨。
  (14)眕(zhen):克制。
  (15)速祸:使灾祸很快到来。
  (16)君人者:为人之君者。
  (17)无乃:恐怕,大概。
  (18)老:告老退休。
  (19)和其民:使其民众安定和睦。
  (20)定君;安定君位。石子:指石碏。
  (21)觐:诸侯朝见天子。
  (22)朝陈:朝见陈桓公。使请:求陈镇公向周王请求。
  (23)如:往,去到。
  (24)褊(biao)小:狭小。
  (25)耄(mao):年老。八、九十岁叫耄。
  (26)涖(li):前来。
  (27)右宰:官名。丑:人名。濮:陈国地名。
  (28)宰:家臣。孺(niu)羊肩:人名。
  (29)与:参与,一起。 [3]



[color=#669900]译文(与前文又重复,可选择略过^^)[/color]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为妻,名叫庄姜。庄姜长得很美,但没有生孩子,卫国人给她作了一首诗叫《硕人》。后来卫庄公又娶了一个陈国女子,名叫厉妫。厉妫生下孝伯,孝伯早死。厉仍随嫁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把柜公当作自己的儿子对待。
  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庄公宠爱,喜好武事,庄公子加禁止。庄姜则讨厌州吁。大夫石碏劝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孩子应当用正道去教导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骄横、奢侈、淫乱、放纵是导致邪恶的原因。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给他的宠爱和俸禄过了头。如果想立州吁为太子,就确定下来;如果定不下来,就会酿成祸乱。受宠而不骄横,骄横而能安于下位,地位在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况且低贱妨害高贵,年轻欺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压迫强大,淫乱破坏道义,这是六件背离道理的事。国君仁义,臣下恭行,为父慈爱,为子孝顺,为兄爱护,为弟恭敬,这是六件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这就是很快会招致祸害的原因。作为统治民众的君主,应当尽力除掉祸害,而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来,这大概是不行的吧?”卫庄公不听劝告。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住。到卫桓公当国君时,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鲁隐公四年的春天,卫国的州吁杀了卫桓公,自己当上了国君。
  州吁无法安定卫国的民心,于是石厚便向石碏请教安定君位的方法。石碏说:“能朝见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石厚问:“怎么才能朝见周天子呢?”石能答道:“陈桓公现在正受周天子宠信,陈国和卫国的关系又和睦,如果去朝见陈桓公,求他向周天子请命,就一定能办到。”石厚跟随州吁去到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地方狭小,我年纪老迈,没有什么作为了。来的那两个人正是杀害我们国君的凶手,敢请趁机设法处置他们。”陈国人将州吁和石厚抓住,并到卫国请人来处置。这年九月,卫国派遣右宰丑前去,在濮地杀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去,在陈国杀了石厚。
  君子说:“石碏真是一位纯粹正直的巨子。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杀了。‘大义灭亲’,大概就是说的这种事情吧!” [3]


[align=center][b][color=#FF0000]读解[/color][/b][/align]


 [color=#6699CC] 有句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意思是说,猛虎性情虽然凶残,但依然要恪守亲情的界限;凶残是对外。而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却以慈爱之心相待,绝不可能将其化为腹中餐。爱老虎这样做,是动物的天性,没什么可说的。对人而言,人做事也要按天性,亲情是人之天性所不能免的,父母儿女之间的亲情,是自然的法则。世上哪有不疼爱自己亲生骨肉的父母呢?如果说人性这东西也存在的话,父母儿女间的亲情就应当属于人性之列;如果说人性是永恒的话,这种亲情也是永恒的,否则,便是丧失了人性,丧失了天良,就不应当再冠之以“人”这个称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为超越了动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性的存在,又不能完全凭本性、天性、本能行事;还得要服从社会的法则。道德伦理的法则,理性的法则。自然的法则还得要服从社会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则。如果没有这一个方面,人也就与其他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样一来,天性和自然法则往往要同社会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则发生冲突,并且经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须面对的、必须作出选择。所谓“大义灭亲”,正是这种冲突的体现,是选择让天性服从社会、道德、理性法则的结果。
  要做到这一点,要有很高的革命觉悟和革命自觉性;要有很高的道德修养和很强的理性力量。大多数人都难以做到,否则,大义灭亲就不是值得称赞的一种高尚美德了。人们大多难以割舍亲情,难以脱出天性这条强大的纽带,常常宁可让社会、道德、理性法则屈从于天性和自然法则。这样,像石碏那样的人,就显出了与众不同,显出了伟大和高尚,让人景仰。
  不过,能够大义灭亲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对那个“义”还得讲究。就是说,“义”所代表的东西,要值得人们为之付出灭亲的代价。在古时,臣轼君、子杀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大不义”。国君是上天之子,体现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冒犯甚至杀害呢?这罪过比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还要大,真称得上是“弥天大罪”。在这种情况下的灭亲是理所当然的正义之举,可歌可颂。
  “义”本身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去的为合乎“义”的东西,今天未必合乎“义”。我们总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来决定对“义”的取舍,从而在行动上作出选择。 [3][/color]


[color=#6699CC][b]
石碏[/b][/color]
   
    春秋时卫国人。
  卫庄公有嬖妾所生子州吁,有宠而好武,庄公弗禁。他进谏,庄公弗听。其子石厚与州吁游,劝石碏戒亦弗听。卫桓公十六年(前719)州吁杀桓公而自立为君,未能和其民。石厚向其父请教安定君位之法,他假意建议石厚从州吁往陈,通过陈桓公以朝觐周天子。旋请陈拘留两人,由卫使右宰丑杀州吁于濮(今安徽亳县东南),又使其家宰獳羊肩杀石厚于陈。当时称他能“大义灭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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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99CC]非常想找这个词之前
因为某天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大义灭亲在我看来,是极其不可理喻的事情
千万不要和我说,我在某一天,也许要大义灭亲
所以上面的解读,我是挺很认同的
唯一不认同的,估计就在于,我对大义灭亲这个事情的不认可吧

站在旁观者,总觉得恶人就应该有恶报,恶人被他的亲人所包庇,还会认为他的亲人是非不分
可是某一天,当我想到,如果是我,我应该怎么做?又会怎么做呢?
我不不能非常斩钉截铁的说出答案
但是我想说的是, 我最多把它送出去,让它自身自灭,这可能是我最大的让步了
但是希望绝对不要有这种事情出现,千万不要!

我是不能够理解大义灭亲的人生观价值观的
我认同的是亲人,是你爱的亲人
当然如果你没感情无所谓那当然无所谓,不然五百年前所有人都还是一家呢= =

所以我觉得虚假,也许我的这种想法才是真正的不可理喻,但是不能妨碍我的坚持
也许以后会有所改变吧!

我希望的是,很多事情按照典故之类的东西,人们就会惯性思维
其实我是赞成多思考那些我们觉得习惯和理所当然的东西的
很多时候其实我也是懒得去想,觉得是这样就是这样了
所以很小的时候知道这个词,还觉得这个人真是伟大,很佩服
现在就不一样了
希望我这是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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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贴被灬千ヽ在2010-01-15 11:53重新编辑 ]
灬千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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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内阁元老
倾力而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1-15 0
已审。怎么颜色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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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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