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源起何时?不好明确定论,大约总在城市经济的出现之后吧。在此之前,交换均采用实物,以货易货,于娼妓营生的操作不能不是一个阻碍。况且民众以渔耕为业,少有闲人,从卖淫为生一面来说,是无迫切需要;而从寻欢作乐者方面而言,想必也不能构成一个群体。至于那些沦为奴隶的女性,可以任由主人凌辱,与本文所要阐说的娼妓,又在另外一类情形——我们此处是并不把她们列入娼妓来讨论的。
那么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金属钱币的出现,城市人口大量增多,想必也就诞生了娼妓衍生的土壤。《战国策》上说,当时齐国的都城临淄“甚富而实”,道路上“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箫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甚至夸张形容那城市居民的人数,可以“联袂成风,挥汗成雨。如此鼎盛繁华的都市生活,大约是少不了娼妓这道风景线的。
但这只能说是分析后得出的推测,而真正见诸文字的娼妓活动,是来自《史记·货殖传》中的两段记载:
“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可见卖淫求财,原是十分古老的行业。你看那位郑姬,完全是近代职业娼妓的模样。为富贵而四出奔走,地域远近,容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有人付钱,均可提供特殊服务。考虑到吸引嫖客的眼球,还美容艳妆,眉目传情,弹奏音乐,也是费尽心机。
不过这种流动性的娼妓,抑或说在城市里独立谋生的娼妓,在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似乎并不发达昌盛。这一时期的娼妓,大多由官方组织,或作营妓,或为官妓。前者如《万物原始说》:“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但仔细考证起来,这种类似后代的“随军妓女”,远在春秋时期便已出现。《吴越春秋》上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志。”
汉武帝莫过是仍旧袭用勾践故事而已。
后者是政府蓄养的官奴婢,也即官方娼妓。这些官奴婢的来源,大约总是所谓罪人的妻女,经训练后专门从事伺候官员的服务。但凡政府要员在禁中值班,便选容貌端正的女子,“执香炉熏从,入台護衣”。说是护衣,想必性服务也是其内容之一。清人俞正燮说得更为明白,汉代官奴婢的职务,实际是“事同妓妾而无常夫”。(《癸巳类稿·除乐户考》)
另有一类妓女,属达官贵人私人包养,称为“家妓”,很有点类似今天的包养“二奶”,却又区别于今人的偷偷摸摸而公开进行。最著名者如那位坠楼的绿珠,便是石崇蓄养的家妓。据称这位石崇有妓妾美人千余,绿珠“美而工舞”,号为魁首。像这样大张旗鼓的包养二奶,是两晋时期的一大特色。
娼妓后来之走向繁盛,是在唐宋两朝,至明代中晚期更达到它的巅峰状态。
唐宋娼妓是官府经营的事业,娼妓在唐代或隶属教坊,或隶属军营;宋代则分属“州郡”和“军营”。其身份列入另册,统称官妓。如欲脱离娼妓名籍,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据《东坡志林》记载:苏轼在钱塘做地方官时,“有妓号九尾狐者,一日上状解籍。东坡判云:‘五日京兆,判断自由;九尾野狐,从良任便。’又一名妓亦据例乞求落籍,东坡判云:‘敦召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不允。’”
一判从良,脱离娼籍;一判不允,仍操旧业。可见地方官员有随意处置娼妓的权力。
至少在唐宋时,妓女便已分化为不同档次。我们估计,在更为早期的汉代营妓中,其实便已有上下等级的区分。伺候将军们的营妓固然要比普通士兵的美艳婀娜,就是中下级军官的营妓,也必然比较普通士兵的漂亮。
当营妓由军队扩大而为社会,嫖娼阶级便由单纯的武夫,更融入文化层面的官员乃至士大夫之流,则妓女中的一部分,就必然迎合他们的需求而向文化方面流动。我国古代的名妓大都是文化妓,其中最著名者当数薛涛、柳如是,董小宛、李香君等人。这些名妓一般不会与嫖客肉身相搏,大体是在品茶饮酒、吟诗作画、抚琴弈棋中,把原本纯粹的淫荡变化出几分高雅来。较之底层野妓与嫖客的兽行肉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付费也高下悬殊。
原因是文化妓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余怀《板桥杂记》记述说:董小宛“天资巧慧,容貌娟艳。七八岁时,阿母教以书翰了了。少长,顾影自怜,针神曲圣,食谱茶经,莫不精晓……慕吴门山水,徙居半塘,小筑河滨,竹篱茅舍。经其户者,则时闻咏诗声或鼓琴声”。依照按质论价的市场原则,自然索费便高,亦属情理之中。
而普通妓女培养成本较低,收费也就相对低廉。至于最底层的野妓,根本无须培养成本,则收费又等而下之了。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于官妓之外,已大量出现私妓。其营业场所,可谓名目繁多。有“茶饭店”、“包子店”、“散酒店”、“菴酒店”……云有娼妓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其他大酒店只伴坐而已,要买欢则多往其居。(《都城纪胜》)
私妓中之著名人物,是北宋的李师师,在她的嫖客名单中,竟然有皇帝宋徽宗的大名,是私妓中价格顶尖的妓女。
娼妓的来源范围似乎也有所扩大,除罪人的家属(妻女)沦为娼妓外,人贩子的买卖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南宋已有专门从事买卖娼妓的“娼侩”。一般人家的女子,或因动乱,或因贫苦无告,为生计所迫,常经娼侩之手流入娼门。三是误堕风尘。《北里志》上说:某女“为人所聘,一客云入京赴调选,及挈至京,置之于此,客绐而去。初,是家以亲情,优待甚厚,累月后乃逼令学歌,渐遣见宾客”。这便是被骗后无以脱身,强逼卖淫的证据。
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娼妓事业在明朝中叶步入鼎盛时期,且政府公然介入,对娼妓施以课税制度。谢肇淛的《五杂俎》说:“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如后世之“花捐”)。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另有家居而卖淫者,俗谓之私窼子。”由谢氏所言证实,明代京师有教坊,郡县有乐户,官妓之外尚有私娼。国家对妓院征收娼妓税号为“脂粉钱”。
谢肇淛系万历进士,他的记叙应该是可信的。
另据《梅圃余谈》上说:“近世风俗ym,男女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笙歌杂遝,外城小民度日艰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室中天窗洞开,择向路边屋壁作小洞二三,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词,并作种种淫秽之态。屋外浮梁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视,情不自禁,则叩门而入,丐女队裸而前,择其可者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可知明代社会风气之糜烂,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研究古代娼妓发展的走向,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越是城市经济发达的地区,娼妓事业越是兴旺。早期北方经济超过南方,娼妓便以北方为盛;其后经济中心南移,南方即取代北方地位,成为烟柳繁华之乡,像南宋时期的苏杭扬州一带,更是高档妓女麇集的都会。明清两代商品经济,远较前代繁荣,但繁荣背后的贫富悬殊,也加速了妓女队伍的扩大。而妓女队伍的扩大,也从另一层面说明嫖客人数的众多。达官贵人豪门巨商富家子弟固可以在娼门一掷千金,即便如一般市民,也不妨“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满足其性欲。
如此再往深入一层分析,我们说妓女的出现,其实具有商品经济的特点。既然存在卖方市场,必然有买方市场与之呼应,否则所卖为何?而买方市场的雄壮,必然刺激卖方市场的快速增长。证之近日的珠海,一群日本人跨海嫖娼,某某振臂一呼,居然啸聚拢来数百烟花女子。推知古代秦淮河上张灯结彩的繁盛,实在是嫖客后继有人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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