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像“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样的头衔是很希罕的。但汉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的头衔叠床架屋,诸如“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北徐南兖青冀六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南徐州刺史竟陵□开国公”、“使持节特进侍中太尉公尚书令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大)酋长大都督散骑常侍御史中尉领领左右驸马都尉南赵郡开国公”之类官僚结衔,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魏晋以后的官儿比秦汉能干,兼治十数职毕竟勉为其难。其实这成堆的官衔各有不同性质,并不一定都对应着一份差事,许多不过用来增添荣耀、加重资望及赋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骑常侍”就是加号,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蝉,神气多了。“特进”也是加衔,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加“开府仪同三司”则可开设府署、辟召掾属,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骠骑大将军”并不是军职而是军阶,称“军阶”也只是因其名为武号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将军”标志位阶。散官“左光禄大夫”用于标志文官位阶,在北朝武职也能获得。此外上述头衔中还包括兼衔、爵号等等。这时官僚的业绩未必超迈秦汉,可资夸耀的官号却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传统文官等级制乍一看来好像很简单:秦汉用“若干石”的禄秩,魏晋以降用九品官品,如此而已。其实不然。禄秩或九品仅仅是级差而已,透过“品位—职位”视角,我们能看到多得多的东西。阶官与职事官都用九品来标志高下,但对于前者,九品是个人的位阶;对于后者,九品是职位的等级,这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于是第一,职位本身的高低构成了序列;第二,个人的官阶高低构成了又一序列。
如果由“品位”继续说下去,则还有第三,作为“品位”而被运用的各色官号、名位、加衔、兼职等等,事实也是等级制的重要部分,往往构成了或清晰、或模糊的序列,对应着不同地位待遇。进而还有第四,级差本身也可能用如品位。比如说吧,汉代的官僚待遇有一些逐渐与禄秩等级相应了,如六百石以上官有免役权、“先请”权,二千石以上官有任子权。比起权益只和具体职位挂钩的做法,待遇依品级而定则品位分等色彩就浓厚了一些。后代也有大量官僚特权以官品为差。清代的“加某品衔”、“加某品服俸”,等于是把官品本身用如品位了。此外还有第五,勋官、封爵的等级虽非官阶,但无疑也具有某种品位功能。
历代王朝中这些因素形形色色、错综交织,且不断发生着各种变异,呈现为不同格局。甲骨文和金文中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官,那么也许有人就会用“早期特征”解释秦汉的官衔简炼。南北朝的官僚迁转,有时就能看到各种官衔的此升彼降:某人迁某官步子过大了,就略降其另一衔号以资微调,以更精确地确认这位官僚的品级。古人札记记述,元明的官衔有多达200多字的。传统的等级与职类安排的演进,不仅体现在职能分工的日益细密上,还体现在权益分配、品位设置的日益复杂化上。
不过若把品位的复杂化仅仅看成一个线性进程,也未尽然。比如说,不妨认为周代官员都拥有两个基本官称,司马、司寇、右师、大史什么的当然应该看成职事;而被后儒称为“内爵”的卿、大夫、士序列,看来就有从属个人的“品位”意味了。《周礼》对某官用中大夫、下大夫还是用上士、中士、下士,都有明确规定。在世卿世禄的贵族制下,“内爵”等级首先取决于宗法身份,各色礼遇权益大都附丽于爵级。这种独立于官职的“内爵”,可以视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品位分等。
秦汉用“若干石”禄秩来标志官僚等级,而禄秩有一个突出特点,它很大程度上是附丽于职位的:居其职方有其秩,居其职则从其秩。做了太守你就是“二千石”,一旦解职,“二千石”就非你所有了。官员因故去职后朝廷并不为之保留既往官资,再仕之职低于原秩也不希罕。比如有位六百石县令,在辞官为父母服丧三年后,只谋到了一个百石的州从事。甚至三公的再仕官低于原职也不希罕。假如以前做过三公,那么做千石的尚书令时朝廷多少有些优待,可给予二千石的待遇,但仍达不到先前相当“万石”的级别;但如故官二千石者做了尚书令,就这点儿优待也没有了,只能依从新职的千石之秩。今人经常诟病职位能上不能下、级别能高不能低,秦汉却不是这样。这很有点职位分等的意思吧。也就是说,从先秦“内爵”到汉代禄秩,官制中的品位因素反倒一度趋于淡化。
论汉代官制:“从整个制度来看,与后世相比,冗官不多,而且每个官吏都担负非常具体的任务。……冗官少恐怕是官僚制发展的表现,但也是官僚制尚处于初期阶段的特点。”所谓“初期阶段的表现”,除了简单粗糙外还可做较积极的理解:官僚组织在初创时总是较为精干有效的;此后随时光推移,老化、腐化和贵族化因素便逐渐滋生积累,包括冗官充塞、品级繁复等等。秦汉等级管理的简单性中包含着草创的粗糙,但同时又是简炼明快、富有新生朝气的;唐宋入流、进阶、磨勘、改官的复杂程序当然含有制度的进化,但过分的繁文缛节、繁琐细密,也反映王朝已须为官僚的特权分配穷思殚虑,这部分事务畸形膨胀开来了。
唐宋的散阶制,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秦汉的领兵武职“将军”,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各种冗官、名号、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在此期也明显淡化。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此外秘书著作之官、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也因优游无事、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门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门品”了。相关的各种选例,包括清浊有别、士庶有别、文武有别、官吏有别,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例如重文轻武之制、流内流外之制等等。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
由唐宋而明清时代,转折再度发生了。明代的散阶形似唐宋而实已变质:唐代是据门荫而授阶、据阶而授官,官职来自位阶,或说以“阶”为基准;明制却是据官而授阶的,有官职才有位阶,散阶通过入流和考满来授受,并依职事变动相应调整,如此而已。所以学者认为明代散阶仅是一种荣衔,不再有独立于官品。清代官员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向实际职务倾斜,散阶制继续淡化、简化,甚至混同于封赠,面目全非了。
由此可见,品位分等和品位性职类在历代并非直线前行,而是存在着起伏不平的波峰和波谷。周代的“内爵”可以视为最早的品位分等,汉代禄秩等级则显示了“附丽于职位”的鲜明特征;魏晋南北朝的“门品”等等制度,无疑是品位性安排和品位性官职的一个高峰,唐宋阶官承其余绪;明清时则又出现了向职位分等回归的趋势。
那些波峰和波谷不会无因而来,与各代官僚政治和官僚群体的性格变迁,肯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不能不涉及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的不同倾向性的问题了。学者认为,品位的分等是“以人为中心”的,它有助于保障官僚的稳定感,使其不致因职位变动而丧失“级别”;职位的分等则是“以事为中心”的,体现了相对科学性、民主性,保证了效率和同工同酬。早期历史文官制一般都呈品位分等,越传统的社会越重身份,而“身份”就是一种从属于个人的地位。例如,英国文官制的诞生较早,所以采用了品位分等之法、残留着贵族色彩,与富有现代性的美国文官制相当不同。
进而这两种分等就可以和官僚的“自利取向”或“服务取向”问题联系起来。在“服务取向”的情况下,官僚只有很小的自主性和拓展特权的天地,专制君王的铁腕迫使他们成为动员资源、统一国家和压制反抗的有效工具。而在“自利取向”情况下,官僚特权膨胀,拥有更大空间来牟取一己私利;官额膨胀而效率下降;官僚将官位仅仅视为薪俸之源,将之“私有化”甚至世袭化,并使自身“贵族化”了。我们假定:重身份、“以人为中心”的品位分等安排,与官僚的“自利取向”或“贵族化”倾向具有更大亲和性;重效率、“以事为中心”的职位之分等,则与官僚的“服务取向”呈内在契合关系。
由此来看历代官阶制变迁:周代官员的卿、大夫、士的品位性分等,与其时的封建贵族政治相为表里。战国急剧的官僚制化造成了身份制的断裂,秦汉强硬的皇权“以吏治天下”,或说以“吏”的形象为百官定性定位,相应地,禄秩等级便呈现出从属于职位的浓厚色彩。魏晋以降官僚阶层大为“士族化”了,与士族门阀政治相应,此期等级制中的品位因素在帝国时代名列前茅。唐宋发达的散阶制,一方面残留着上一时代的影响,叙阶时“一切以门荫结品”;同时“劳考进叙”之制又显示,它已回归于官僚政治范畴之内了。至如明清时代向职位分等的一定回归,与学者所云此期“专制皇权高度强化”、“官僚法律特权地位降低”,应该说直接相关。
对历代品位制变迁的如上叙述,只是个非常粗线条的勾勒;除了以上概括的5类品位安排之外,肯定还找得出更多的品位因素。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错综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间因果,便可以显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侧面。品位视角的官制研究,较之职能视角的官制研究,应该说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曹魏建立后由吏部尚书陈群提出。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实际上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
唐代的官僚等级制下 在职事官之外,存在着文散阶和武散阶序列,它们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被称为“散位”、“本品”或“本阶”。文散官一共有29阶。开府仪同三司居从一品,特进居正二品;自从二品到从五品下的11号都以“大夫”为名,分别是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自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分别是朝议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朝请郎、宣德郎、朝散郎、宣义郎、给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务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将仕郎。武散官也是29阶。自从一品到正三品分别是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冠军大将军;自从三品到从五品下分别为云麾将军、忠武将军、壮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定远将军、宁远将军、游骑将军、游击将军;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上阶为校尉、下阶为副尉,分别是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武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节校尉、宣节副尉、御侮校尉、御侮副尉、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白居易《轻肥》有句:“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依照唐制,四品、五品官服绯衣,二品、三品官佩紫绶,“大夫”与“将军”都是就散阶而言的。
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这里的太师、太傅、太保……只是对大臣的一种荣誉加衔,或死后所赠。右都御史是总督的加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加衔;总督和巡抚是地方最高长官,兼了都御史的头衔,就可以有弹劾权。这些都是空衔而不是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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