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即起
古代的上班下班时间,和现代相似,也是晨聚昏散,但具体时辰上又比现代一般机关之朝九晚五的通例要提前,与农业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作息习惯相适应。《诗经·齐风·鸡鸣》中,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鸡已经叫了,上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已经忙碌了(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因知古人鸡鸣即起准备上班的传统,至少在春秋时代就已形成。往后,这个时段逐渐定型为卯时(早晨五至七时)。
由中国传统的行政体制所决定,古代公务员的所属机关,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类。凡在中央各机关供职的官员,一定品秩以上,或有职务所规定,必须参加由君主亲自主持的最高国务会议,通称朝会,故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序,便是“上朝”,亦称“朝参”。朝会有大朝、常朝等区分。《梁书·武帝纪》里有一篇梁武帝的诏书,道是一切国务,必须先在朝会上咨询大家的意见,所以百官应该“旦旦上朝,以议时事,前共筹怀,然后奏闻”。也就是说,除法定的节假日外,这种具有实际内容的常朝,几乎每天都要举行。倘是君主生病或怠政,所谓“从此君王不早朝”,那便是例外了。
借光行路
上朝规矩,除一二品大员年高者,特赏可以骑马或坐椅轿外,其余人一律步行入宫;又因随从不得跟入的缘故,没人给你举灯照明。说是黎明开会,但若是把从宫门步行到朝殿(开会的大殿)这段距离算上,加上御史整队、等候传呼,得提前一些时间抵达。明高启《早至阙下候朝》诗云:“月明立傍御沟桥,半启拱门未放朝。”所述便是常参官提前到达的情景。适值黎明前的黑暗,进宫之后,叫人如何择路而行?据《天咫偶闻》记,明代紫禁城皆有路灯照明,天启时太监魏忠贤当权,才下令尽废路灯,方便夤夜出入。其后,该制度又为清朝继承,紫禁城内,除朝房及各门外,绝无灯火,理由为消弭火患。结果便是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想像其万一相撞或“追尾”之情景,唯有《三岔口》可比。因为无灯照明,还发生过有人在雨夜趋朝时因路滑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如按现在的制度,当视为工伤死亡,应予抚恤。
当然,这种上班时的牺牲绝不会发生在王公大臣身上。清制,凡亲王与部堂长官上朝,皆有专人打灯引至景运、隆宗二门;军机大臣则有角灯导入内右门。还有,奏事处官员、各部院衙门递奏官和各省提塘官,因为他们提前送到的各种文件和报告或许会成为皇帝在朝会上提出讨论的议程,因而也特许给灯。上述这些灯火,就是广大“无光”上班族防备工伤的借光之源。大体办法,各自赶早,如等早班车似的站在东华门外,远远看见有灯过来,便蜂拥而上,亦步亦趋。没赶上这趟的,只好再翘首以盼下一个“有光”上班族到来。
站队有学问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又因为官员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现代的机关会议,出席者应坐的位次,照例都由会务组使用“名牌”标示,对名入座,不会搞错,古人没发明这个办法,所以“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万历野获编》卷十三记,明神宗时,因朝会时开时辍,“班行遂无定序”。有一次,一个阁部官员和一个监察官员互争位次,请编制朝班的蔡献臣分辨是非,老蔡谁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对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错。由此可见,各种朝会有不同的位次安排,这是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官员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上班就要出错。
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 (上午七至九时,这里多指九时)结束,称“散朝”、“放班”或“退朝”。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小会开完后,宰相出来,领着百官在殿廷行礼后,宣布退朝。《梦溪笔谈》记载,宋神宗即位之初,韩琦任宰相,遇到小会时间过长,便照过去的习惯,让其他官员自行退朝。王陶任御史中丞后,为此弹劾韩琦。皇帝因此下令,如遇执政大臣奏事到辰时还未结束,“即一面放班”,就是允许百官自己退朝,以后便定为制度。
退食——官员的优惠待遇
对于参加朝会的官员来讲,退朝即意味着上班告一段落,接下来便是准备吃饭,故退朝又叫“退食”。《诗经·召南·羔羊》有“退食自公”一语,唐代起,京朝官在退朝后,都可在宫内饱餐一顿皇帝请客的“朝食”,“退食自公” 遂成典故。元傅若金《寿王左丞》诗:“焚香凤阁春开宴,鸣玉龙墀午散朝。”因见“退朝”与“散朝”又有微妙区别——散朝应该把吃过朝食的程序也计算在内,而此时已是中午了。
参加朝会,是古代京朝官每天按时上班的第一要务,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朝班失仪,都属于违纪,历代均有处分条例。唐代起,凡盛暑、雨雪、泥潦,酌免朝参,谓之“放朝”,这一制度为以后历朝沿袭。唐白居易《雨雪放朝因怀微之》诗云:“归骑纷纷下九衢,放朝三日为泥涂。”明李东阳《早朝遇雨途中即事》诗云:“纵道君恩屡放朝,端居未敢忘巾栉。”所述都是因天气缘故放朝。设想拂晓即起、五更趋朝的辛苦,难怪要当“君恩”歌颂了。
但放朝不等于放假,班仍旧要上。即使是正常天气,京朝官在退朝就食之后,亦多要去各自所属的机关“署事”,也就是办公。至于那些没有资格出席朝会的一般官员,以及属于办事员、勤杂人员范围的书吏、衙役等,也当在每天卯时(早晨五至七时)即去机关工作。
京朝机关又分内朝和外朝两类,内朝如中书、门下等,就在宫禁之内;外朝如尚书、六部等,亦多毗邻宫禁。在宰相或内阁直辅总理政务的朝代,退朝后而“朝食”尚未开饭前,各部门的人多借此机会就近请示,或跟到相府,情形十分热闹。唐高宗时,某日,尚书左丞杨 刚退却回衙,就有人堵着他讨申诉批复,杨 说:朝会刚散,还未吃朝食哩,等吃过后一定审慎处置。诉者反唇相讥:“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羁旅诉者乎。”(《大唐新语》卷一)
午休时间自由支配
清代《钦定六部处分则例》上,载有京朝官统一的下班(称“散值”)时间,规定是春分后于申正(约下午四时)散值,秋分后于申初(约下午三时)散值;又,明沈周《暮投承天习静房与老僧夜酌》诗云:“临昏细雨如撒沙,城中官府已散衙。”这个“临昏”的“散衙”,就是机关下班。我推度,早晨六至七时报到,下午三至四时回家,从秦汉到明清,古代公务人员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大抵如此。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晚归早出》),则可解释为当时的京朝机关多集中在皇城区域,与百官居住的生活区相隔颇远,所以回到家时,照例是“逼夜”了。
还有一个问题:上班到下班之间的一个段落 ——吃中饭以后,是否有一段午休时间?宋代史学家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开篇云:“予以谏议大夫奉朝请,每退食,观唐人洎本朝名辈撰著以补史遗者,因纂所闻见继之。”是说他在任职有资格参加朝会的谏议大夫期间,每天退朝会食之后,便博览唐宋史杂著,同时纂辑自己的见闻以补缀,最后积累成这部专述唐宋典例的《春明退朝录》。因知虽然还在“班头”上,但中饭以后,照例有一段午休时间可供个人自由支配。
点名签到很重要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 (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同书《职制四》中,还有一条点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应点名检查实到人数,有时一天几次,频频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点名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一样迟到,两样心情
清初诸帝抓考勤颇严,乾隆时,翰林修撰钱在上书房为皇孙、皇曾孙授读,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由此失去了多次外放考差、收受贽敬的赚钱机会。彼时对下班也盯得很紧,特派太监管门,对京朝机关的散值情况逐日登记,官员若有部院应办事务或奉旨特派事件而应早散值,必须将早退的缘由告知管门太监,随时登记,以备查核(《钦定六部处分则例》卷一四)。到晚清时,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即如《官场现形记》第三十四回所谓“不过同点卯应名一般,一来就走”。
此外,除衙署有闲忙之分,官吏有尊卑之别,还要看你上上下下是否“兜得转”。晚清时,京师官场上流传有两首打油诗,专门描摹军机章京的起早上班。一类是兜得转的“红章京”,诗云:“玉表金钟到卯初,烹茶洗脸费工夫。薰香侍女披貂褂,傅粉家奴取数珠。马走如龙车似水,主人似虎仆如狐。昂然直入军机处,突问中堂到也无?”另一类是吃不开的“黑章京”,诗云:“约略时光到卯初,劈柴生火费工夫。老妻被面披貂褂,丑婢墙头取数珠。马走如牛车似碾,主人似鼠仆如猪。蓦然溜到军机处,悄问中堂到也无”
试看,同样是上班迟到,一则全无顾忌,一则忐忑不安,底气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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