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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实习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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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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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0
实习日记
— 本帖被 逆° 从 原创小说 移动到本区(2016-03-31) —
一 开篇
许多成功人士会在功成名就之后,笑侃他们曾经的艰苦岁月,当然了,他们有资格去这么炫耀,去把一切都说的轻描淡写突显自己的坚强伟大,然后去教育自己的子女,去教育社会上其他正在奋力拼搏的人们,他们做的这些都没错。但我想说的是,也有太多的奋斗者,在现实的社会中苦苦的挣扎了许久许久,最终仍是无法达到世人眼中所谓的成功,终老而一事无成,没有人会记着他们,没有人会对他们年少奋斗时期的艰苦岁月肃然起敬,甚至反而会嘲笑他们,因为他们最终还是没能取得成功,尽管他们也真正的努力过,在这个更多的仍是以结果来决定成败的社会,没有多少人真正的会去关注过程。
现实或许就是这样,历史都是成功者书写的,失败者的角色多是被调侃的对象,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就是这样。
但我还是想写写自己的事,作为一个正处于奋斗中的人来说,我或许没有资格去记述自己的艰苦生活,那是成功之后才能做的事,而对于我来说,未来是未知的,但是转念一想,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就写给自己看,当作是每天的鼓励好了。
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对于未来,我甚至都不敢去想,因为每次一想起,晚上我就会习惯性的失眠,在大学里我已经受够了失眠的苦,所以我人为的将这部分的想象思维压住,不让它有任何抬头的迹象。
对了,忘了作自我介绍,我叫麦田,麦兜的麦,田野的田,意味着开心与希望。我今年25岁,在一个小城市里做一名默默无闻的实习律师。
刚开始工作时候的生活总是很艰苦的,我在郊区一个农民房里租了一个二十平米不到的房间,一室一卫,没有空调,没有洗衣机,没有热水器,也没有网络,甚至连个饮水机也没,事实上刚搬进去的时候只有一张房东提供的木板床而已。
我觉得这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作为一个想要奋斗、想要白手起家的青年人来说这再也正常不过了,不过在入住的第一个晚上空虚了一宿之后第二天我还是毅然决然的去买了个一看就知道是台式电脑改装的“名牌”电视机,可怜那钱还是从家里预支来的,幸好房间里装了免费的闭路线路,接了就能看电视,使我不至于在没有网络的慢慢长夜里空想发疯。
现在房间里的家具家电是我在工作的大概半年时间里慢慢置办起来的,事实上也根本就没有几样值钱的玩意,一个路边小店买的衣橱,那是在我实在看不惯自己乱扔的衣服后狠了狠心花了300大洋买的,当时买完又累的够呛的将它搬到四楼的出租房间后我就立刻后悔了,因为那衣橱实在是太小了,小到衣服正常挂在里面的时候外面的门就关不上,想要关上门的话就得让里面的衣服斜着挂,这也让我着实的郁闷了一阵,当然,衣服也还是一如既往的乱扔。还买了一个鞋柜,那是在我发现自己的几双皮鞋灰尘爬满之后买的,事实上我买很多东西都是因为自己都忍受不下去了。现在后知后觉的想想,买的东西其实都是为了用来更好的打扮自己,从头到脚,律师嘛,总是要讲点行头的,虽然目前我也还只是个实习的。
对了,房间里还放着一个仰卧板,那个玩意花了我大概200大洋,不过它实际发挥的功效却是负200都不止,我现在都不知道要将它放在哪里好了,本来房间的空间就小的可怜,那仰卧板又大,我锻炼了几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去碰过它,虽然现在小肚子是一天天的见长,但只要还在我可控制范围之内的话我也就不打算特意的去锻炼了,这么个大体积的东西总要有空间让它放的,所以现在每天晚上当我起床上厕所的时候就总担心自己会被它绊倒然后直接一命呜呼了,不过真要那样的话倒也轻松了,不用为现在的窘迫吃苦受累了。
说说自己的居住环境并不是哭穷博同情,虽然事实上真的是很穷,我想说的是条件真的很艰苦,每一个不是富二代官二代的实习律师都知道这个,现在的社会,什么都要钱,领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水要养活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何况还要二天一包烟,有事没事还喜欢喝点小酒的我,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也算是对国家的贡献了。
既然选择这行了,当然也要熬的起,否则就应该识趣的退出。

[ 此帖被北羽杀在2011-10-10 12:5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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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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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1 0

我现在就职的律所规模不大,不过在当地来说也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所里总共有十来号人,除了几个年轻的律师,其他的都是合伙人,主任赚的钱是最多的,他就经常吹嘘自己有多少多少的能耐,在庭上连法官都得跟着他的思路走,不过不得不承认他也真的有这个能力,俗话说“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刚进去的时候我很庆幸自己能跟着主任,可后来熟悉了之后才发现主任还带着一个比我早进去一年刚拿律师证的小伙,而那人又恰巧是主任的小姨夫的亲家的邻居的孩子,反正是沾着亲带着故进去的,不像我一个什么背景都没的孩子,后来又在熟悉了之后我发现原来名义上是主任带着我们,事实上他也是什么都不管,负责我们两个的是另一个姓陈的女律师,我有时候就跟着陈律师做事,更多的时候是另一个小伙跟着她做事。
关于律师这个职业,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慕容雪村写的《原谅我红尘颠倒》,这是本很畅销的小说,我本人也是很喜欢慕容雪村这个作家的,我知道他为了写一本关于传销的小说可以孤身一人潜入传销组织,这种勇气我是很佩服的,但是对于那篇小说中描写的律师形象,我却实在有点不敢苟同,因为这与我想像中的太不一样,与我现在所经历的也太不一样,那真的太像是本小说了。当然了,作为只是一个实习律师的我来说,或许也根本不知道这其中什么内幕、什么行贿、什么勾结,简单来说,还没到那可以贪污腐败的份上。
作为一个实习律师,我从2009年还在大学读大三的时候就参加当时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到了2010年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然后拿到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证,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还没看到律师证长得什么模样。在我真正从事这律师行业的这半年左右时间里,我的领悟是,律师是熬出来的,在刚开始的前几年,你必须耐住寂寞、守住空虚,清心寡欲、潜心修炼,方可得成正果。你可千万别看现在的有些律师风光无限,开好车住豪宅,日子悠哉游哉,俨然成功人士的模样,我相信这些律师也肯定都有过一段极其痛苦的奋斗阶段,至少3年,或者更长。
很多人喜欢称呼我们这些实习律师,包括一些年轻律师为潜力股,这个称谓其实是很容易蛊惑人心的,它会让你觉得事业总有希望,只是现在不是收获的时候,它会让你觉得即使现在什么都没也没有多大关系,这听着有点宗教迷信的味道,我更觉得这其实就是人生的一场赌博,而无论成败,你都将付出青春的代价。
我今年25岁,已经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年头了,到现在为止,也一直还处于潜着的状态,我时常的想,我这个潜力股什么时候可以潜出来呢,哪怕是你让我出来透口气也好啊,但事实上,我也真的没有什么信心。
但是奋斗还是必须的,因为没有办法。
桐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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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0-11 0

我有时候想,无论怎样,这样的生活,至少能混个社会经验、社会阅历,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频繁的出入看守所的不是。
在所里,我是最常陪同其他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的人,应该说是陪同会见的不二人选,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虽然名义上我也是跟了个师傅,但因为工资还是所里给发的,所以,我也没任何办法、没有任何理由拒绝陪同会见。
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是跟着所里的Z律师,他是个老律师了,在我们这个小地方里名气很大,办刑事案子也比较有名。因为是第一次去看守所,除了兴奋好奇之外,我也难免的有点紧张,看守所在我的印象中那可是一个颇为神秘的地方。那次我们去的附近一个县城的看守所,会见一个已经判了刑的当事人,在路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绕了半天的盘山公路后终于在一个小山顶上看到了某某看守所几个大字。我屁颠屁颠的跟在Z律师的后面,心里却是感觉诚惶诚恐,第一次去会见什么都不懂,完全充当陪客,办了相关手续后,我们被安排在了一个小房间里会见,中间还隔着铁栅栏,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要会见的当事人被看守所的民警给押了过来,戴着手铐脚铐的框框作响,那次会见主要是程序性的询问一下当事人是否需要上诉,那人对判决的结果似乎非常满意,他的气色看上去也很不错,只是待在里面不能抽烟,Z律师给他点上的烟他两口就抽没了,看他那副急死的样子,看来着实是憋坏了。Z律师开始跟他说一些案子的情况,我因为连那人叫什么名字也才是刚刚知道,也就更不用说清楚他犯了什么事了,听的是云里雾里,Z律师让我写会见笔录,那玩意我也是才第一次看到,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写,不知所措,好在最后Z律师看我楞在那里,在我耳边耳语了几句,我才知道如何下笔。
其实会见笔录这东西,到头来还是给自己看的,一来是在内容多的时候方便自己的记忆,但最重要的作用应该还是保护自己,防止到最后自己都被牵连进去。在网上看到,以及听一些老律师们讲述,做刑事辩护律师其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可以说是在刀口上谋生活,因为你真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栽进去。当然了,这些说的是那些做刑事辩护做的特别好的律师,有正义感、有使命感的律师,如果仅是将他当做是一种职业来看,能不做的就不做,能和谐的就和谐的话,我想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来故意刁难你的。但这其实也就不像是真正的律师了。话说有一位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他的执业理念是,每一个刑事案子,作为辩护律师如果不去收集证据的话,那是无法想象的。可能也就是这个理念把他最终给害进去了。
说远了,还是说说会见,这其中当然有很多的规定,比如说律师在会见时不能递任何的东西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这在理论上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能不能递烟似乎又另有说法,因为烟这玩意,是可以当场就抽完的,我们当然不会把整包的烟递给他然后让他拿到里面去,那绝对是犯错误的,我所说的是给他点上一支,让他当场抽的情况。在我们那的看守所,每个会见室的桌子上几乎都有一块类似“禁止递烟”的牌子,但在本人陪同会见的N次里,只要那个当事人抽烟,律师几乎是没有不给递的。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正常的人情,无可厚非,而大多数的看守所人员对此也都是默认许可。对于能不能递烟的问题,我曾经与某个同事发生过激励的争论,本人虽然不是烟鬼,但一个礼拜正常情况下也能抽个两包,对于一些试烟如命的烟鬼来说,长久的无烟可抽那种痛苦我也能大概的揣摩的到,再加上我看过不少有名的律师也都是如此的操作,所以我的观点是基本可以递。我的同事对此却不认同,因为她本身是个女的,又有一些过于理论主义,再加上她也看到过其他律师递烟然后被民警说的情况,所以比较保守的认为不能够递。这是观点上的分歧,当然了,保守点总是没错的,如果真出问题,也肯定是出在我们这些不保守的人身上。
律师会见,主要的目的是通过与被告人的直接交流,了解案情的事实情况,然后确定自己的辩护策略、方针等。事先我们往往是在查阅了案卷材料,看了一大堆的笔录证据之后才去的,里面的问话有很多的讲究。一般来说,当你去会见的时候,那人已经差不多在里面关了有一些时间了,冲动期可以说也已经过去了,基本上都会比较平静的看待事情,当然同时也会有一些法律上的疑惑,对于这些疑惑,你要能一一的解释解决,这是你第一个需要也应该有能力去做好的事,事先完全可以做一些充足的准备,好的律师与一般的律师的差别往往也在这里体现。在听被告人的讲述中,你需要有所筛选,当然了有一些废话抱怨的话或者在你看来完全没用的话该说的还是要让他说的,这是他的一种情绪宣泄,在里面呆久的人都有这个通病。一般来说,本人的思路是,先根据对方说的事实情况然后结合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要详细的询问本人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具体事实依据,实际上,被抓进去然后又最终判决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实在是少之又少,如果真的碰到一个的话,律师发挥的作用也就可以完全体现出来了。在认为对方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再看看是否有法定从轻的情节以及是否具有酌定从轻的情节,按照此思路下来,基本不用有什么遗漏,当然了,如果在第一次会见时真的忘记了什么的话,或者在后来晚上睡觉的时候自己又突然灵感发现有什么新的论点可以辩护的时候,你也完全可以再次的去会见当事人了解更加详细的情况,多会见,这是好律师的表现。
也有许多的被告人会隐瞒事实真相,关于律师该不该去探究事实真相,这是个很纠结的问题,不好讨论,总而言之,每个律师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理论上叫客观的判断,当然了,你想完全的排除主观判断估计也是不太可能,不太现实的了,毕竟你也是社会人,因人而异。
qq7313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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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7313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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