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得残荷听雨声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当年你嫌弃的穷光蛋初恋情人已经变成了科技新贵,还可能是你的新boss,这剧情是不是比台湾言情小说还要狗血? 这样百年不遇的狗血,她迟筱荷估计是让流星砸到了脑袋,竟然给遇上了!
他们,有六年没见了吧,六年,足以让他读完硕士,读完博士还留下三年去创业,足以让一个男孩变成男人也足以让一个女人从双十年华变成一个奔三的老女人。
看看她这两年眼角的细纹,怕是都能夹死蚊子了吧,可他却是越发的华茂春松,意气风发了,果然是就连岁月也格外眷恋他啊!
“真是令人惊讶啊,迟小姐竟然没有嫁个有钱人?”
那双温和的眼睛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凛冽,原来他只是顶着那张相似的脸,但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追风的少年。时间,这是个奇妙的东西啊!
感情大老板他特意把她这个来应征出纳的小虾米叫进办公室来就是为了来嘲笑她没嫁给有钱人。
“莫先生,这个好像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能力吧?”
“哼,迟小姐这话错了,何为不安因素,这就是不安因素,谁知道你会不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影响到你的工作。”他就是讨厌她一副完全不认识他的样子,或许,不过是自己在自作多情,人家早就把关于他的回忆丢到外太空去了吧!
“莫先生的意思,我明白了,告辞。”你不待见,老娘还不陪你玩了。
看吧,看吧,这就是冲动的代价,接下来这段时间,只能继续勒紧裤带,节省家用了。
咦?不会这么倒霉吧!竟然下雨!什么叫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真是倒霉到喝水都塞牙。她新买的套装,还有那双八厘米的高跟鞋,想着她就像哭。
这么大的雨,换在六年前,她应该是期盼的吧。每次下大雨,他们学校里就到处都积满了雨水,晚上下自习的时候他会背起她,跨过一个又一个的水坑,一直将她送到宿舍楼下,她撑着伞,把头埋在他的衣领里,呼着暖暖的雾气,逼着他说她还可以再胖一点。
如今,她连那一点点的婴儿肥都已经没有了,她不需要逼他说她还可以再胖一点,可是,再也没有那个他来背她过水坑,这六年的那么多那么多的水坑,都是她自己一个人一个一个跨过去,可能会满身泥泞,可能会摔得很惨,但是她知道,即使她摔得再疼,弄得再脏,她都不能哭,不能逃,那都是因为,再也没有他。
本来以为,用六年来忘记一个人,绰绰有余,可惜到了今天才知道,原来爱了,即使给他六十年,他也忘不了。说句实话,他如今的一切都是拜她所赐,要不是她将他仅有的那一丁点的可怜的自尊踩在脚底,他也许不过是个优秀的技术员,平平淡淡的领着每个月固定的工薪,过着简单的日子。
他永远记得他拿着那颗他用大学四年的全部积蓄给她买的戒指,满心期待的向她求婚,认真的给她一生的承诺,她却只是瞥了一眼,对他说,她不会嫁给他,她的老公,一定要是人中龙凤,有钱有势,而他不过是她用来打发无聊的免费劳工。
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当他荣耀归来,好好的嘲弄她一番,直到她低头认错,他再把她紧紧藏在怀里,给她她要的生活,如今的他,已是人中龙凤,有钱有势,可是她却早已嫁做人妇。若是她真的能嫁个有钱人,如了愿,他的心也不至于如此的疼,如今的她却是嫁了个凡人,日日为生计奔波,要是她早知道她会嫁个凡人,当年她又会不会选择他呢?
“莫堰那个傻瓜,愣头愣脑的死脑筋,有这么好的保送机会竟然不想去,这可是麻省理工的硕博连读啊,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机会。不过,他不去也好,导师说他要是不去,这个名额肯定就非我莫属!”在食堂里,那个男生的话,她到如今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这六年来,她一直都在想,她替他做的这个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如今看到他,她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
莫堰,六年前的那个秋天,你的飞机划破天际,直冲云霄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我未来的每一个水坑,都将要独自跨过,我未来的任何一个终点,都将不会再有你。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