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冬的时候,小忆回了一趟老家,说是老爸要她回去祭拜祖宗。这一去就是七天。回来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她脸上不同于往日的色彩,浮动着淡淡的甜蜜。
暖暖的午后,我趴在桌子上一页一页地看着小说,那些凄清的文字总是能够让我感动。而小忆双手拖着下巴,笑得一脸甜蜜,那大大的眼睛此时却弯成了两道细细的线。笑着,脸却忽的多了两道红晕,“漠漠”她说,“我想,我恋爱了。”
冬日的微光打开了一扇窗,我盯着小忆,一字一句地说:“小忆,你终于开窍了。”
我想,如果不是遇到我,小忆的童年会更完美。
小忆是很神经质的那种女孩,大大咧咧的,不拘小节,瘦瘦小小的却好打不平。记忆中,每次我被人欺负,小忆总会跳出来,把那些坏孩子一个一个的打跑,却不顾自己早已是鼻青脸肿。我说小忆你这是何苦呢,她擦了把鼻涕口齿不清地说:“漠漠,我要一直保护你。”我说小忆你疼么,她说漠漠我不疼,一点也不疼,边说边傻笑着,口水从她的嘴边流下来。我用衣袖一点一点地帮她把嘴角擦干净,我说小忆你真是个傻瓜,嘴角都肿了你还说不疼。她呵呵地傻笑着,倒也没有反驳什么。
记忆中,小忆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
或许,小忆天生就有一种领导的才能吧,日子久了,那些孩子倒对小忆毕恭毕敬起来。每次看着小忆带着那群孩子到处乱串,我就有种安心的感觉,因为我终于得以安生了。
房子后边的大草坪是我们的“秘密基地”。每当放学之后,小忆就领着她的孩子兵们到草坪的各个地方“寻宝”,真正的宝贝是没有的,然而孩子们就是容易满足,偶尔捉到的一只蚂蚱或是蝴蝶都能让他们兴奋上半天。而我,只是静静地趴在草地上,在软软的草中,一笔一划的写着作业以至于老师总是无奈地问我为什么写的字总是像波浪般起起伏伏。
童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的“秘密基地”也由一个发展成了两个—我的房间和她的房间。而我也早已不再写着蝌蚪状的文字,而是秀气的小方块字。
秀气这个词是小忆说的,因为她的字如其人,大大咧咧不拘一格。其实小忆的字并不丑,反而很洒脱,很大气,我想,若小忆生在古代,应该就是一位很有名的豪放派女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