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今年上海的高考作文题目是〈他们〉,哈哈哈,容我大笑三声先,不愧为中国最开放的城市之一:)于是我一颗腐女之心蠢蠢欲动,禁不住小试牛刀一下。
写这样的文,纯粹个人爱好。判卷老师如果看到这样一篇文,应该会当场吐血,并且有把作者一脚踢飞的强烈欲望。心脏不强者慎入,小心有雷。 呵呵~~~
以上
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就发誓要嫁给他。
可当我终于如愿,我才知道我错了。错得不可救药。
在他生日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那个男人。
那天晚上,月光很好,他说来我家吧。我们一起吃了我亲手做的蛋糕,窝在沙发上看烂俗的台湾偶像剧,我们靠得很近,我仰起头,有点紧张,有点期待。短暂的空白过后,是他小心翼翼的吻。他微凉的唇有奶油蛋糕的味道。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跌跌撞撞闯进来的。我看到他穿着破旧的牛仔裤,脸上有细密的汗,头发很乱。尽管不修边幅,依然看得出是个好看的人,好看到让人过目不忘。
他挑着嘴角笑,不好意思啊打扰到你们了!借个地儿避避风头。说完熟门熟路地边往卧室钻边说,你们继续,继续啊。
他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只听“唉呦”一声,我注意到他胳膊上有一道道的青紫,有些地方还划破了口子。
你又闯祸了!你能不能让人省点心呀?到底怎么回事!他轻声斥责,可脸上却写满了急切地关心。
欠了点钱,那帮孙子,又没说不还。他满不在乎地说。
又是高利贷!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用钱从我这拿呀,你就不长记性!
得得,比我妈还唠叨。他不耐烦地甩开他的手,随意地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盒子,今天生日是吧,刚被人追着跑的时候正好躲一店里,就买了。说完钻进卧室,嘭地一声关上门。
他打开那个盒子,里面是一个手镯。那是卡地亚的新款,限量版,价值不匪。我想迟钝的他一定不懂,于是很恶毒地没有说破。他合上盖子说我什么时候戴过这东西呀。
他谁呀,真不拿自个儿当外人。我看着那扇紧闭的卧室门问。
打小就认识,八年了,发小。他漫不经心地说。
哦,原来是青梅竹马。
他从盒子上移来视线,警惕地看着我,说什么呢,都是男的。眼神闪烁。
第二天我看到那个手镯出现在他的左手腕,直到我离开他,从未取下。
那个人第二次出现在我的视线,是我们拍婚纱照那天。
那天他接了一个电话,于是匆忙跟我说一声抱歉,来不及脱掉礼服就奔了出去。后来我才知道电话是医院打来的,因为受伤的他手机里存的第一个号码就是他。
我随后赶到医院时,看到那个漂亮的男人右胳膊包得像粽子,吊在胸前,左手插着输液管,正在笑呵呵地吃穿着结婚礼服的男人剥的桔子。
我说你能消停会不?纸老虎依旧是一成不变又毫无意义的训斥。
他们先打我的!他咕噜咽一口桔子,你不知道,当时那大汉一刀挥过来,还好我机灵,伸胳膊一挡,不然准就破相了!他讲得眉飞色舞,好象刚刚被砍的不是他自己。
你不招人家,人家凭什么砍你,怎么不砍别人?对,你怎么不报警!?他丢下喂了一半的桔子,拿起电话要报警。
别别,别介!最烦警察了。再说这事儿我也不太占理。他急着拦他,我说无聊找个妞儿吧,哪知道她是老大的马子啊。得,给人废条胳膊,真不值!
你就可劲儿折腾,我下次要再管你,我,我名字倒着写!走!
他拉着我摔门离去。关门的一瞬,我回头依稀看到那个永远玩世不恭的男人脸上出现一丝从未见过的落寞表情。
这个美丽而麻烦的人完全搅乱了我的生活。
在我们买好机票准备去夏威夷旅游时,他因为淋冷水澡发了高烧,于是他去照顾他,计划搁浅。
情人节时,他提着大包小包冲进来,抱歉的说他欠房租被房东赶出来目前身无分文无家可归,要求我们收留一下。
。。。。
他总是在每个重要的日子“恰好”出现,每次都伤痕累累,狼狈不堪。可奇怪的是,每次见到我他总是一幅踞傲的表情,脸上带着意义不明的笑容,好象狼狈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我。
而他每次都赌气说下次再也不会管他,可每次却又都放下手头一切重要的不重要的事,以最快的速度奔到他身边。
如果我是傻瓜就好了,可惜我不是,也不准备一直这么装傻下去。
当他的手机忘在了我家,而他又一次打来时,我想是我们该正面交锋的时候了。
我跟他说,你总是把自己搞得那么可怜的样子来搏取他的同情,你觉得有意思吗?
如果能留在他身边的话。他平静地说。
我倒吸一口气,你看过金枝欲孽吧。你真的很像里面的可笑的妃子,为了见到喜欢的太医而服食慢性毒药,直到再也承受不起自己所下的毒,直到死。真是愚蠢透顶。
我听到他竟然笑了,半晌,他说,可惜他不是医生啊,不然这个方法倒真可以试试看。
疯子!我怒不可揭,摔了电话。
我承认我输了,所以决定放手。我是典型的天蝎座女人,爱得绝决,容不得半点杂质和莫棱两可。
当我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他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放手。
我提出分手的时候,他说,别这样,我哪里做得不好,我改。
没有用。我摇头,你问问自己,爱得是我吗?
他低头不语,搓着已经发红的手指,半响终于说,也许我做得不好,但我真的会努力爱你。
我冷笑,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用“努力”这个词的。这一瞬间我甚至有点同情那个人,用尽全力爱上的,竟然是一个不敢诚实面对自己的懦夫。
收拾东西离开前,他拥抱了我。他说,对不起,我真的很想爱你,我也很努力的想要爱上你,可是。。。他的眼泪灼得我肩膀生疼。我拍拍他的后背,说,祝你幸福。他说,这并不重要。
我知道他曾试着爱过很多人,我不第一个,但愿是最后一个吧。到头来我以为来之不易的幸福竟是他逃避的借口,多么可笑。但我不恨他,相反有点心疼他,这个傻孩子,竟然连有没有幸福都不介意。
我在离开这座城市前打电话给他,说出来喝一杯吧。他说好。
这是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喝酒。竟然完全没有别扭和不自然,或许我们骨子里是一种人,不然也不会同时飞蛾扑火地爱上同一个人。
你爱他什么?我直截了当地问。
不知道,他笑,可能爱他不爱我吧。
他晃一晃手中酒杯,琥珀色的酒把他的瞳孔映得忽明忽暗。他幽幽地说,我爱了他整整八年,可他就是不肯爱我。真佩服我自己,我是个没耐心的人,还从没有为一件事坚持过八年。之所以坚持下来了,可能就是因为他一直不肯爱我,怎么都不肯爱我。
也许不是不肯,是不敢。为什么不告诉他,畏畏缩缩可不像你会做的事。
这么多年了,他又不是傻子。他想面对的话,不会等我说。如果他不想,我也不该给他添麻烦,对吧。
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可以那么骄傲,因为他自信,自信没有人比他更爱他。我自愧不如。
我付了帐,走之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对了,我要走了,你们的破事儿我再也懒得掺和了,自己好自为之吧。
我还真是伟大。我在心里说。努力走得头也不回。
五年后
当我已经有点记不起当初我一眼爱上的那个男人的面容时,当我刻意把某段混乱的记忆封存时,很不巧地,我又见到了他。
因为是参加会议,他穿着正装,还是一样的好看,但已经没有当初桀傲的姿态和天真的表情,多了一份平和和温顺。想是生活一帆风顺。
我说,好久不见。你和他,还好吧?
他挑着嘴角笑,开完会一起出来喝一杯吧。
他依旧为自己要了一杯琥珀色的酒,看着他晃动酒杯时认真的表情,依稀觉得,好象一切都未曾改变。
他说,你走后我也离开了。太累了,死赖了他八年,烦也烦够了,不是你的怎么也不是你的,再赖下去只能招人恶心了。
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可以潇洒,也不是我一个人懂得放手。
还是一个人吗?他问。
快结婚了,你呢?
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了,肯爱我的人多的很,我都快记不清他的样子了。他试图微笑的嘴角弯起一个难看的弧度。
我端起酒杯碰了碰他的杯子,说出了五年前就该送出的话:祝你幸福。
他低头,怎么会有幸福,再也没有幸福了。
午夜的街头,醉酒的我们像两个疯子,我们放肆地笑,大声地说话,说我们当初都爱的那个男人,说他爱听的音乐,说他爱吃的小龙虾,甚至说他睡觉时习惯的姿势。原来,那段荒唐的岁月我们都不曾忘记,原来,他就潜伏在我们心底某个柔软的角落,一不小心开了锁,就迫不及待地奔涌而出,原来,这些年我天真地以为我的离开成全的是他的幸福,到头来成全的竟然只有我自己。
分别时,我们很默契没有交换电话,甚至没有说一声再见。我们以为这样就可以再也不见,若无其事地假装忘却,然后过新生活,好象一切都未曾发生过。
当初急不可待地想抓住的,然后又迫不及待地想逃离的,到头来,终于各自散落在天涯。
也许他们是对的,若不能相濡以沫,倒不如像这样,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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