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事情当然是张展介绍案情,我当然是故作高手状在倾听。不过当张展说完第一句话,我差点没骂死他,因为案情很简单,只是死了一个人。读者肯定以为司法机关又在草菅人命了,死了人还不是大事,那什么是大事。确实,死了人是大事,但在新江市却不是大案。新江市每年由新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新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公诉的一审案件就600多起,还不包括二审的,其中占了大半是死人案件,其中10多件还是连环杀人、抢劫多次致多人死亡的案子,何况每年公安那里无人认领的无名尸首多了上天,连查明是自杀还是他杀都来不及。举个例子,今年九江镇到江门市的九江大桥突然断裂,掉了几辆车到西江,上级命令在沿江打捞,结果在江门市下游捞上9具尸体,可以证实身份只有3具,连江门这样一个经济比新江差一个等级、治安比新江好一个等级的城市尚且如此,新江出个人命案就不足为大了,甚至不是什么事情。在我们这里,刚到公诉工作的新人,都是从办人命案开始练手的。更要命的是如果每件人命案都要检察院提前介入,那我们公诉科再增加300人都忙不过来。不过听他说完就沉默了,沉默的原因有两个,一个就是案情确实重大,一个就是自己最近应酬太多、喝醉太多,政治敏感度小了。先说第一个原因,死者说案情重大,原因很简单,死者是新江市新都区区委书记的儿子,名叫李轩,新江市新江大学的学生。读者看到这里肯定感到不公平,因为我刚才讲了,人命案不是大案,但书记儿子的人命案就是大案。你们算说对了。现阶段的中国有很多事本身就很多不公平,这只是其中之一。先说明,我的小说没有帮政府、共产党宣传正面形象的义务,但也不会丑化政府、共产党(愤青们可以抛弃幻想,拒看本小说),因为我自己本身就是执法者、党员,更是这个权力体制下的受益者,我只是在真实描述出现实社会的一些情况。况且案情本身也很复杂,案件的背景更复杂。首先,案件发生在学校里,并且是新江大学的学生公寓中,死者李轩是中毒身亡,中的毒鼠强,吃下去之后3直接秒杀的那种。死者李轩当时在与6个朋友在他自己的公寓内喝酒。既然是死者是吃了可以秒杀人的毒药死的那么,那么死者生前吃喝的东西就要好好描述一下了。死者与6个朋友当时在喝珠江纯生啤酒,每支750毫升玻璃瓶装,7人当时大约喝了28支,还剩9支,其中有7支没有打开了,2支已经打开,其中有一支打开里面的还有一点酒,另一支刚打开,倒了100毫升左右。经检验,在那支刚开啤酒里发现了毒鼠强。同样检验出毒鼠强还有死者喝酒的专用杯子,那么在场的6人都有作案嫌疑了。问题又来了6个嫌疑人里,一个叫王川,是新江市下属一个县级市市长的儿子,也就是县太爷的公子;一个叫陈宏兵,是新江市大湾区区长的公子;一个叫张小锋,是新江市副市长的儿子;还有3个分别是:区键,新江大学学生会主席;李锋,新江大学法律系的学生会主席;何一标,学生,。这三人是与死者同一个宿舍的舍友,据说关这个四人宿舍的4个人关系很铁,正是由于李轩的暗中运作,区键、李锋才能在学校如此拉风。现在头号嫌疑人是张小锋,他与死者生前的关系不好,据说因为女人,一个叫甄晴的女人,但该女人现在警方还在查找,因为她不是学生,是一个公司的职员。张小锋与死者的关系差到什么程度呢,据说差到准备要在新都大学纠集人马上演“蛊惑仔”。但这只是据说,实际情况是张小锋他爸张运宜副市长同志要争取进入几个月后换届的市委常委班子,而李轩的老爸李浩辕书记同志刚好也是常委里的老资格,于是老爹下令小锋同学要与李大公子搞好关系,不然零花钱就要减半。于是小锋同学经陈宏兵同学从中斡旋,主动到死者的宿舍寻求双方关系正常化,宾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决定双方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之后喝酒庆祝。
写到这里读者朋友估计又疑窦丛生,首先一帮达官贵人的儿子不去北大清华上学,不去出国,跑到清江大学混啥。确实在沿海地区很多大官、有钱人的儿女都喜欢出国,但在广东他们绝对不喜欢到外地上大学。因为儿子宝贵,放在身边好照顾,广东生活好,气候宜人、自来水充足,有福不享难道将儿子送到北方去吹沙尘暴,4、5天没水不洗澡不成?家里有钱有权,北京里官大的太多,自己一个副厅级照不住。最关键是这几个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新江人,自从广东靠租借土地搞工厂致富之后,新江市本地人每年从土地租赁的收入就可以分得10多万,这些大官的儿子从出生之日估计分得的钱每年不会少于20万。况且现在到哪里不是读书,北大读可以拿本科,新大读照样的本科,所以本地人很少外出读书的。其次有人更不解的是,副市长不是常委成员,反而一个区的书记是,有点反了吧。没反,确实这样。新江市下设3区4市,其中新江区与新城区是本市税源,市财政的70%来源于上述两区,于是两区的区委书记成为市委常委不足为奇,有钱就是爷。但新江市下设9个副市长,分管51个局,只有1个副市长是常委,俗称常务副市长。得到这个头衔不容易,他可以从九个副市长里拔尖而出,稳坐新江市第五把交椅。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前四把分别是: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后面还有什么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军区司令员等,后面的坐次依据各人履历、关系排列名次。
“在场的6人都是嫌疑人,但凶手真正要杀的人是谁,我现在还搞不清楚”张展介绍了案情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凶手真正要杀的人不清楚?什么意思”南科有点发急了问。这么简单的问题也不懂,我在心里说。其实张展说的是,现场有7个人喝酒,最后只有一个人死亡,说明凶手是有针对性下毒,不是想将在场的人全部毒死。但现场的环境是,如果直接在死者杯子里下毒,那肯定是喝酒过程中下的,因为毒鼠强是秒杀性毒药,不存在慢性发作的问题;如果提前下毒,那么李轩就提前死亡,绝对支撑不到喝掉20多瓶啤酒之后的;如果在酒桌上下毒,依据李轩那种洁癖的性格,根本不允许别人伸手往他杯子里放东西,何况一张小书桌上还有其他5个人盯着,凶手这样下毒,还不如直接动刀子爽快。如果是将毒药放在酒瓶里,在倒酒时下毒,那么凶手又如何确定刚好打开瓶盖的啤酒就可以倒给李轩呢?因为倒酒都是随机性的,谁喝完了谁倒,可以自己倒可以别人帮倒,如果事前将毒下在酒瓶,万一喝到毒酒不是李轩,而是其他人,那不就杀错了;更恐怖的是如果凶手要杀的不是李轩,而是由于这个原因杀错了,他还有可能继续杀人。更何况,酒是新开的,刚好帮李轩倒完酒之后,其他人的杯都满了,这样毒酒就不可能添加给其他人,凶手也才没有杀死其他的人,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凶手的故意安排还是机缘巧合?
南科长不明白这中间的推理也不怪他,这个干政工出身的领导,协调各种关系还可以,业务能力确实不敢恭维,但老爹为了让我可以尽快在检察院出头,通过关系将他安排当科长,于是业务能力很强的我就可以顺利在业务上顶替科长做决定。因为科长业务不熟悉,关系的案件的事情他不敢乱拍板,只有征求专业人士意见,当然鄙人的意见肯定是专业意见;当然更恐怖的是如果他不采纳我的意见,很可能就只能作个主任科员了。在张展竭力向他说明之后,南科才长出一口气,说了一句,“那两个大少爷可不能再死了。”靠,这个死官僚居然冒出这样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