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9日中午一时许,衡阳市松木工业园下辖松梅村花叶塘村民组张世明。因前些年为支持园区建设将厨房、卫生间等生活必备设施拆除,现因生活所需,于是对房屋进行所需改造。随即工业园管委会五个青壮年执法人员阻止施工,在这期间竟然对年近半百的张世明暴力围殴。更有甚者手持国家明令禁止的器具对张世明进行攻击。致使张世明身体多处受伤,经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生鉴定,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并带有头晕、胸闷、无力等症状并留院观察。我想问一问你们,暴力执法这是作为执法人员该有的素质吗?
此五人在围殴张世明之后,强行将其拖拽上所谓的执法车辆,致使张世明右腿膝盖处严重擦伤,衣服也被扯烂,经妻儿劝阻无效并扬长而去。我又要问你们:你们是公安部门吗?你们有随便抓人的权利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要告诉你们,你们身为公职人员现在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的人,你们还有资格执法吗?野蛮粗暴的行径,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动用私刑。这样的行为是与创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我本人不同意,广大的人民群众不会同意,我们的国家政府部门以及上级领导同志更加不会同意。
以上两件违法事件过后,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们又乘车跑到望城路口,将已经由园区备案的的三间活动板房全部捣毁。造成经济损失数万元,这让本来经济不宽裕的家庭只能是雪上加霜。请问这又是执的哪家法?动作之迅速让人瞠目结舌。违法行为干的像你们这样“有声有色”的还是头一次见到。并且还是执法人员。你们就不怕老百姓戳你们的脊梁骨吗?我相信上级领导没有同时也不会让你们这样“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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