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立案前把索要彩礼的物品退给婚介机构,这个事情就不以骗婚为由了?当天开始请律师写状子到送去法院,最短一个星期。受理三个月起步会接到法庭的电话。但这件事,全国力度的宣传最快最快按三天立案算行不?男女方是婚介所介绍的,说明都有想要结婚意愿才交资料,人家婚介所才给两方撮合的。不愿意你问人家要彩礼等东西干嘛?!说是订婚给了彩礼戒指等,在农村普遍是不是就属于事实婚姻了呢?不是农村的不能乱说。没有感情基础不愿意跟对方身体接触。在对方强奸你的时候,呆在什么地方?有多少人在?这个地方只有男女双方吗?为什么?你反抗了,不愿意未婚夫跟你身体接触,当时那一刻那十万块和戒指在哪里?!没有感情基础就不要靠婚介所介绍,自己找不行吗?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男方是在耍流氓吗?!单单这件事受害者有罪论是否可以成立?!不管什么原因,男方强奸女方判他三年以一般情节强奸最低标准是合理的。以上都是我个人的观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