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的焦点在于喂养流浪猫是否构成饲养关系。我理解判决的逻辑:即饲养小动物无关乎爱心善良,本质上是个人爱好,有些人爱有些人不爱,真有那么多爱心怎么不去定点捐助贫困生和孤寡老人呢,实际上还是养猫的时候获得了爱好上的满足感,是受益人自然需要承担过失责任,不可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权利和义务一定是对等的。所以判断是饲养关系很正常啊,也给网上这些爱心泛滥的人提个醒吧。流浪猫狗或者随意放生动物真的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看过一个视频有个人挖了一个水塘记录了一整年水塘的生态,一开始是死水,慢慢开始长草长虫,又开始有鱼有鸟有小动物过来饮水。结果第二年就所有动物绝迹了,因为来了一只流浪猫。真心希望国内的小动物弃养和饲养的处罚和准入门槛都抬高一些,太多随便养两天就弃养的人了,也太多只想捞钱的宠物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