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往美好了说,应该说社会是需要正义的能量的吧,先说这个女士,虽然说是避免浪费,想要药物再利用,但是,转卖的毕竟是处方药,之所以分处方和非处方,就是因为处方药是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危险性的吧。而且说实话,转卖的钱数是不到三百元,还是在对方明确自己是吸毒人员的情况下,拒绝毒品人人有责吧,这位女士还回复了自己卖给他没问题么之类的担忧的询问,明显是明白对方是吸毒的,买这些止痛药是替代毒品吸食的,这怎么说呢,往大了说就是没有社会责任感吧,因为自己的一点利益就完全不顾及社会准则和道德标准了,往小了说就是脑子不好使,为了三百元把处方药卖给吸毒的,实在是不理解,辩护的时候该女士说自己不知道网络用语,其实这辩解有点苍白无力,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的情况,90年代初的时候正式网络刚刚兴起的时候,各种港台片也是盛行的时候,那时候国家对网络以及片源的管制并不严格,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手段和敏感词的禁忌,要说溜冰是什么不知道,有点牵强了。纯属强行辩护罢了。
这个吸毒的也是很奇葩,咱别说有没有钓鱼执法的嫌疑吧,就算是为了奖金等个人利益,钓鱼执法吧,这个转卖处方药的群也不是他自己建的,也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吧,吸毒的都能钓鱼执法了,这也是有点无间道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