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10月18日至19日召开“20恒大05”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事项触发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恒大地产集团表示,将于2023年10月18日-19日召开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两项议案,议案一为《关于变更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议案一提到,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召集人应当至少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的要求,并修改临时议案提交及公告时间为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之前1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17日15:00前),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议案二为《关于调整“20恒大05”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其中,关于“20恒大05”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10月19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0月1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议案二申请将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调整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10月19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0月1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根据“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本期债券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的利息支付时间,已调整至2024年4月19日完成支付。本期债券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应于2023年10月19日支付。
现申请将本期债券2021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调整至2024年10月19日完成支付(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发行人未能如期完成上述利息支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0恒大05”于2020年10月19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21亿元,票面利率5.80%,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原址:
https://new.qq.com/rain/a/20231017A02YTK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