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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职场] 【转】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能补签吗?这篇讲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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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山奈。
麦麦离家出走中!8.29结婚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8-16 0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能补签吗?这篇讲明白了!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

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关系成立。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均可作为参照凭证


劳动者个人需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明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如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劳动合同必备哪些条款?什么情况可以约定服务期?

01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02劳动合同由谁留存?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劳动者一定要记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03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录用通知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怎么办?


案 情 简 介
2022年5月,黄某收到A公司发来的录用通知,载明待遇为月基本工资17500元+绩效工资7500元。入职后,黄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构成为月固定工资17500元。

2022年10月,黄某提起仲裁申请,要求A公司根据录用通知约定额外支付3个月的绩效工资22500元。A公司称根据劳动合同约定,黄某的工资标准是17500元/月,并未另行约定绩效工资。A公司认为录用通知只是要约邀请,其内容不构成双方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

仲 裁 结 果
仲裁委驳回了黄某的仲裁请求。

案 件 分 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条可以看出,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的录用通知不能完全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属于民法领域中合同法下的权利义务约定,通常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要求。本案中,A公司签发录用通知在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后。关于工资的构成,当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同于录用通知内容时,应当理解为双方通过劳动合同修改了录用通知的内容,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

实践中,若面临录用通知中约定的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样的情形,劳动者又应当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呢?

录用通知与劳动合同产生冲突,主要有两种情形:第一,录用通知与劳动合同对某一内容的约定不一致。这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同一问题协商一致作出了新约定,此时应适用劳动合同条款。第二,录用通知中约定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体现。此时就不能完全依据形成时间来确定适用哪份材料,而要看录用通知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继续有效。若用人单位并未明确约定录用通知的有效期,则录用通知中的相应内容并不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而自然失效。相反,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说明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录用通知失效,或说明双方权利义务以劳动合同内容为准,那么录用通知相关内容就不再具有约束力。

劳动者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当仔细比对劳动合同与录用通知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若有,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否则就会被视为接受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提出异议时应当注意保留证据。用人单位在发出录用通知之后,应避免出现擅自单方变更录用通知内容的情形,如降低职位、减少薪酬等,这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不能顺利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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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凌。

    派派币 +5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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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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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此微夜
原名:独爱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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