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资本市场,推“T+0”怎么就这么难,推“T+0”时机已成熟 来源:华夏时报 “已在内测T+0单次回转交易?多家券商回应:未听说过”,这是8月8日媒体有关报道的标题。近日,呼吁推T+0交易制度的呼声渐高,但各方“答复”都是矢口否定,没有大变化。但笔者认为,活跃资本市场,推“T+0”时机已成熟。 其实,说推出“T+0”时机已经成熟,这说法也不陌生,几乎在股市低迷期,或者熊市徘徊时间久了,都有类似的呼吁声在市场上空响起,尤其是2013年8月16日,光大乌龙交易事件发生之后,呼声尤高,这些呼声还叠加了对市场公平被侵蚀的担忧。因为光大证券(18.790, -0.39, -2.03%)利用T+1的交易漏洞,利用股指期货T+0交易机制和ETF变相T+0交易机制,当日把乌龙交易70亿元买入的180成分股部分转化成ETF卖出,并做空股指期货完成了内幕交易,“规避”损失8721万元。当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光大证券因为自己的内幕交易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机构可以T+0“套保”,而当日因为乌龙交易追涨买入的普通投资者却只能站在高岗,等待解救者早日到来了,光大乌龙交易之后,新华社曾发文《光大“乌龙”事件凸显中国中小股民困境》。改变交易规则,推出T+O的呼声是后浪推前浪。今年8月16日,是光大乌龙交易10周年祭,10年来有没有机构利用ETF“偶尔”变向T+O?笔者相信一定会有的。通过改革切除弊病,不应该再拖了。 光大乌龙之后,有两件事对T+O的延迟推出影响较大:一是熔断制度被叫停;二是注册制改革快马加鞭。笔者认为,目前推出T+0机制的时机确已成熟。原因不难罗列,主要有三: 其一、T+0是活跃资本市场“立竿见影”之策 针对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的综合施策,民间开出的“方案”不少,有着眼未来的,譬如如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提高分红比例等;有立足当下的,譬如降低印花税、降低融资融券要求,平衡IPO发行速度等。 从交易端改革看,T+0交易制度具“特殊”功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提供便捷、灵活的投资手段。增加交易活跃度,推T+0交易制度可谓是 “立竿见影”之策。 其二、活跃资本市场,信号明确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是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资本市场提出的新要求。在7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这一提法再次被划重点,足见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重视程度。 对于这一“新要求”,专家的观点高度一致,评价积极正面。这些评价不难百度到:“这个提法其实在历史上是很少见的”“如此直白提出活跃资本市场的明确要求,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有针对性而且强有力的”…… 7月24日至25日,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座谈会指出证监会要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中央及证监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的发声,股市以红盘回应,9个交易日,上证指数上涨131点,上涨超4%。“牛市来了?”,朋友圈里的问候,改变了方式。 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证监会的“态度”和“决心”,让更多的投资者解读为“牛市真的要来了”、“改革牛”久违了。 紧随证监会表态,有关政策落地有声。8月4日,证券行业深夜定向“降准”,预计将释放超300亿元资金。8月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历史上曾兼任8家上市公司独董,被称为最忙独董的估计是不会再“忙了”。 对证券行业定向“降准”,市场积极回应,但感觉还不够解渴,8月5日股市冲高回落,也似乎是这一理解的折射,周一、周二股市继续震荡不前,这也是“不解渴”的反应。 其三,市场已具备推出T+0基础 之所以迟迟不推T+0,重要的原因是对T+0交易带来市场潜在风险的恐惧。上世纪九十年代,1992年5月,上交所对交收制度和涨停作了大跨度的修改,取消涨跌幅限制,实行了T+0制度,1993年11月,深交所实行T+0制度。从实行T+0到1995年1月1日取消,股指震荡波幅剧烈,沪指波幅为378%,深圳指数波幅达162%,1992年5月21日至23日,股价3天内暴涨570%,1992年5月21日,上证指数从前日收盘的623点暴涨到1334点,创下了涨幅历史记录。 股市大幅波动,中小投资利用受损的锅,大都让“T+0”背了。但剖根问底,T+0制度不该全背锅。当时市场容量小,沪市1992年只有不到百只股票,极容易引起暴涨暴跌,又叠加不设涨跌幅,这些都应该算是“幕后黑手”。 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A股上市公司已经超5000家,总市值超过85万亿元,个人投资者交易占比从长期超过80%下降到60%左右,同时穿透式监管也已经威力凸显。在如此规模庞大的、规范相对透明的市场,再利用T+0兴风作浪,已经变得极为不可能。 不可否认,T+0会带来一定的市场波动,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是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笔者建议,率先在沪深300成分股或科创板中实行T+0交易制度。 目前的股指期货基本是以沪深300成分股为标的,在沪深300成分股中推行T+0,可以在股票交易和股指期货交易中形成“无缝对接”,防止跨市场套利,有利于体现三公原则的精神,有利于维护普通投资者利益。另外,沪深300成分股是蓝筹股的代表,是大盘稳定的“定海神针”,不容易产生巨幅波动。 科创版是注册制改革的先行先试者,投资者已经经过放开涨跌幅限制等波动的考验,投资者较为成熟,另外科创版对投资者适当性门槛管理制度,也利于市场稳定。 为了进一步对防范T+0交易后股市波动,可以进一步借鉴海外成熟市场的做法。海外通常采取做法有:T+0交易限定在信用账户内;要求账户内自有权益不得低于2500美元,才能够在五个交易日内发生四次以上T+0交易;单日只能实行一次T+0交易。 (作者:华夏时报执行总编辑,经济学博士 肇南) https://finance.sina.com.cn/china/2023-08-09/doc-imzfpyuf8282819.shtml[ 此帖被殷九离在2023-08-13 15:1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