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不光会打仗,还会做生意,岳家军一年赚158万贯
提到岳飞,我们第一反应就是“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军神”“军事家”之类的词语。作为南宋四大中兴名将之首,岳飞一生力主抗金,发起了4次北伐,收复了大片国土。
可你知道吗,岳飞还是一位经商高手。
古语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一支军队的钱、粮、衣料、军器等后勤保障,永远是放在优先位置。此外,为了提高军队战斗力,朝廷还需要发放激赏钱等临时性津贴,奖励有功官兵。然而,南宋建立之初,财政状况非常不稳定,难以负担庞大的军事开支。
同时,各路军队的数量不断扩充,需要的钱粮供应越来越多,给朝廷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
以岳家军为例,在1133年时,这支军队月用钱约123000贯,米约14500石。到了5年后的1138年,这支军队的月用钱56万贯,米约7万石。5年之间,岳家军的钱粮剧增数倍之多。
当岳家军打了胜仗后,朝廷也是舍得给奖励的。1140年岳家军进行第四次北伐,收复颍昌、淮宁府后,朝廷奖励5万绢银,10万贯;岳家军收复郑州,朝廷又奖励20万贯;郾城大捷后,朝廷再次奖励10万贯。
朝廷一方面想尽办法为各路军队筹措钱粮,另一方面又出台政策允许各路军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岳家军、韩家军、刘家军等能够自己找点钱,补贴军用,朝廷的压力就会得到减缓。
其实,军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非南宋的发明。早在汉朝时,朝廷就在边疆地区进行屯田。卫青、霍去病等名将都有在边境屯田的经历。1136年,宋高宗任命岳飞为营田使,第二年又升任营田大使,这种兼职,就是方便岳飞开展屯田和营田,解决军队的后勤供应问题。
《金佗稡编》记载:“及京西、湖北之地始平,即募民营田。……行之二、三年,流民尽归,田野日辟,委积充溢,每岁饋运之数,顿省其半。”岳飞在收复了京西路和湖北路后,在这一带利用荒芜的田地招募流民,开展营田。
岳飞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局限于屯田和营田。他曾经任命李启担任回易官,专门负责军队的所有经营活动。李启“有心计,能斡旋财赋,惟著布衣、草鞋,雨中自执盖步行,佐飞军用甚多”。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记载,在1142年,“先是,琚奏岳飞军中利源,鄂州并公使、激赏、备边、回易十四库,岁收息钱一百十六万五千余缗,营田稻谷十八万余石。”这是说,当年岳飞奏报朝廷,鄂州14库一共获利1165000贯,稻谷18万石。此外,鄂州典库、房钱、营田杂收钱,襄阳府酒库、房钱、博易场收入415000贯。一年下来,岳家军共计赚了158万贯,可以为岳家军提供3个月的钱粮。
当然,军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有弊。如果有人在生产经营活动里中饱私囊,将会败坏军纪,造成贫富差距。南宋名臣真德秀就曾经指出:“主帅剥偏裨,偏裨剥队伍,有日给千钱而不足衾絮者,有月禀数斛而不饱糟糠者。以此饰苞苴,以此买歌舞,于是乎兵贫至骨矣!”
好在岳飞清正廉洁,在个人品质上无可挑剔,岳家军在做生意获得的收益,全部用在军队的后勤保障里,岳飞分文不取。事实上,岳飞自己经常拿出俸禄来补贴军用。
岳飞屯戍江州时,购置田7顷88亩,地11顷96亩,水磨五所。岳飞将这些田地租出去,每年进账约210万文,即2100贯。此外,岳飞建造了151间商铺,每年能带来180万文(1800贯)的收入。
对于岳飞的生产经营能力,宋高宗赵构非常羡慕。后来,宋高宗和秦桧构陷岳飞时,就猜想他家里有很多积蓄:
上谓桧:“闻飞军中有钱二千万缗,昨遣人问之,飞对,所有之数盖十之九,人言固不妄也。今遣琚往,纵不能尽,若得其半,亦不少矣。又岁计所入,供军之余,小约亦数百万缗。”
然而,当宋高宗派人抄了岳飞的家后,失望了:“岳少保既死狱,籍其家,仅金玉犀带数条,及锁铠兜鍪南蛮铜弩镔刀弓剑鞍辔,布绢三千余匹,粟麦五千余斛,钱十余万,书数千卷罢了。”
这是说,岳飞家里,除了宋高宗赏赐的金玉犀带数条外,所有现金、兵器、布匹、粮食加在一块才9000贯(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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