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乘客所说属实,那司机很过分了,索要的超出了失物的价值,若只是空车或快递费,我觉得是合理的,至于感谢,看人了。
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相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不清楚,只单单对新闻所述来说啊。
其实就我个人的想法来说,司机要求的5、600元不太符合常理呀,感觉不是恶作剧就是生活中气不顺正好遇见了就顺便恶心人爽一下,有那种自己反正失物已经上交到公司了,我虽然瞎几把扯淡又没拿你钱更没贪下犯法的感觉。
不过说到底还是因为制度的原因,不完善,太多漏洞可钻,而且现在社会很多事件都还是卡在人情制度顶端法律制度低端的模糊线。
像前面朋友说的,建立一个失物招领中心不就得了,其实我也赞同,但是其中又牵扯到了负责人、记录人员,就只这个,工资谁来发?
不是没人想得到,而是没人愿意去抗下,事多钱少易挨骂,也没有利益。
总之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