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简介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
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
最早生活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西从贝加尔湖,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入侵,鄂伦春人中的一部分,从黑龙江以北陆续南迁到大小兴安岭,现分布在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南木、黑龙江省十八站,白依那、黑河、逊克、嘉阴等地、人口已达6千余人。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现在他们已经实现了定居的生活,告别了狩猎,成为森林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者。鄂伦春人心灵手巧,能够利用桦树皮制作出精美的手工艺品----衣、鞋、盒、篓、桶、箱,甚至是轻巧的桦皮船。这些物品上有美丽的图案,轻巧耐用,精致大方。
鄂伦春族的节日
灯节
鄂伦春族的灯节在每年的正月十五,类似于元宵节。这一天,各家都要吃团圆饭,并进行一些诸如赛马、摔跤、唱歌、跳舞等文体娱乐活动,彻夜狂欢。
抹黑日
鄂伦春族正月十六有抹黑脸的习俗,据说抹上黑脸能驱赶邪气和鬼怪,一年里平平安安,也叫抹黑日。
这一天,大家早早起来,两手抹上锅底灰,男女老少走家串户,相互抹黑脸。这样据说可以驱邪避鬼,保佑一年平平安安。但是,一般儿子、姑娘、儿媳不能给父亲抹黑脸,儿童则可例外;大伯与弟媳之间亦不能相互抹黑脸。如今,这一活动已演变成一种交流感情的游戏。
春祭
春祭是鄂伦春族萨满集会日,一般在农历四月间举行,具体日期和场所由威望最高的萨满择定。届时场所由萨满助手二神指挥布置,先砍下三棵碗口粗细、高低均等、生长茂盛的松树,间距两丈左右并排埋好,再用灌木将三棵松树围成圆圈,树上挂吊各色布条和彩线。人们或赶车或骑马,带着各种兽肉和皮张,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将奉物虔诚地挂在树上,希望得到神灵保佑。然后大家围坐一圈,诸萨满在圈内按指定位置打坐请神。萨满和二神一唱一和唱请神歌,有的人也随声附和。萨满身体开始慢慢抖动,缓缓站起,继而越抖越快。二祌点燃香草,拿在手中不断摇摆,香气飘向四面八方。
神请到后,萨满们还要紧敲神鼓,边跳边唱:“万能的神灵呀归拉雅,已经显灵了归拉雅,作孽的妖魔呀归拉雅,已经逃走了归拉雅。”谁的歌声动听、舞姿变幻多、身体抖动快,谁就会受到众人敬重。这时,萨满开始代表神灵向人们祝福:“猎手闻到神香归拉雅,都是募日根呀归拉雅,骑手闻到神香归拉雅,驾马可入云呀归拉雅,歌手闻到神香归拉雅,歌声更迷人呀归拉雅,老人闻到神香归拉雅,安康精神爽呀归拉雅,女人闻到神香归拉雅,灵巧又善良呀归拉雅,孩子闻到神香归拉雅,聪明又健壮呀归拉雅。”随后,萨满还要将神送走,他们唱着:“马吃夜草长得壮雅戈耶,诚心供神寿命长雅戈耶,鸟落密林才欢畅雅戈耶,实心敬神好景长雅戈耶。”歌声渐轻,舞步渐慢,至此,跳神结束。人们开始围着寒火吃肉喝酒,尽情欢乐。如有因故未能参加此次活动的萨满,可另择吉日再次举行。现在鄂伦春族已不再举行春祭活动。
篝火节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
傍晚,全乡男女老少全部出动,在山下的河边沙滩上点起一堆堆的篝火。先是向火神祭祀,鄂伦春族的男女老少都要面向篝火磕头祈福;然后,就是鄂伦春人的大聚会了,杀狍子的,烤鱼肉的,煮“手把肉”的,那场面比过年还热闹。男女老少围坐在篝火旁边,边吃边喝。夜幕降临,大家酒足饭饱后,就围着篝火跳起了欢快的鄂伦春舞,热情好客的姑娘们跑上前把客人也拉入了她们的歌舞阵容,一时间,掌声、歌声把“篝火节”欢乐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祭月亮
祭月亮是鄂伦春族祭祀节日,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举行。祭祀时将画有月亮的神像挂在“马路”中心,神像要对着月亮。将剥了皮的野兽放在供台下面,兽头对着神像。然后向神像磕头并祈求神保佑人马平安、打围顺利,孩子不生病等等。随后将野兽的心血涂抹在神像的嘴上,再将兽肉煮熟,大家共食。上供的野兽绝对禁止用带爪的,否则会触犯神灵,遭到兽爪抓挠以至大病临头,如有狩猎数日打不到野兽者,猎人便在月下放一个清洁的盆子,然后对着月亮叩头,祈求月亮神帮助猎获。第二天清早去观察盆子,盆内出现什么兽毛就意味着猎获什么野兽。
送火神
送火神是鄂伦春族传统节日,每年腊月二十三日各户单独进行。鄂伦春族十分崇尚火神,一般禁止向火上倒水、吐痰,不能用刀子或其它铁器扎火,否则认为会触怒火神。平时吃东西前都要向篝火中扔一些,表示敬神。他们认为,腊月二十三日是火神上天的日子,家家都做“老考太”敬供火神。用两种米煮成半稀半干的饭,捣碎再和上油,先盛出一碗奉献给火神,再倒一些于篝火中,并向篝火叩头,然后,全家共食“老考太”。此节现已不盛行。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在的鄂伦春族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过中秋节、端午节、新年等节日。
鄂伦春族的风俗习惯
鄂伦春族的日常习俗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男客要让到鄂伦春人居住的仙人柱中"玛路"铺位(正对门口的位置),女客让到“奥路”铺位(仙人柱中左右两侧的位置)。
长者在鄂伦春族中受到小辈的格外尊敬。出猎途中碰到长辈,小辈人要很快下马,牵马迎上前去,请安问好,老人说可以走了,年轻者才能上马。出远门打猎前,要给老人请安,归来后要先向老人问好。平时吃饭先请老者就坐,喝酒、吃肉都要先请老人动手。遇事要先与长辈商议。
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导致鄂伦春人多神崇拜。鄂伦春人认为,自然界的山川树木,风雨雷电和日月星辰都存在着神灵。出猎时每遇到古树、高崖、洞窟都以为是山神“白那恰”的栖地不敢喧哗,要叩首供肉,祈求平安丰收。
鄂伦春族的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鄂伦春族婚俗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以父权为主。母权制残余表现在某些情况下舅父的权威作用;求婚认亲后,男方可以在女方家住,双方成年可以同居,甚至有的孩子出世后,才过彩礼正式成亲。家庭的财产继续权归男子。
鄂伦春族的服饰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狍皮为料,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因为狍皮不仅经久耐磨、防寒性能好,而且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皮厚坚固,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他们的皮袍叫“苏恩”,大襟、袍边、袖口用浅色簿皮镶边。女式皮袍上绣花和项圈,很讲究。皮裤叫“额勒并依”,膝部饰有图案绣花。鄂伦春人的的狍头皮帽“密塔哈”最具特色,用猎物头皮原样做成,保留狍角和双耳,眼珠部位嵌以黑皮。桦皮船鄂伦春人除了用桦皮做一般的生活用品外,还能用它造船。桦皮船宽约1米,长约5米,窄而长。桦皮船用松木板做成两头翘起的骨架,用大张没有孔洞的桦皮做船底和船帮,全船不用一根铁钉,而是用松木削成钉,用以加固各部位。这种船可乘坐二三人,用单桨划行即可。划行时声音极小,划着它出猎,有利于接近猎物将其捕捉。
鄂伦春族的建筑
“斜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它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成的很简陋的圆锥形房屋。斜人柱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他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豹皮或桦树皮,一架夏可防雨,冬能御寒的“斜人柱”就建成了。斜人柱的顶端要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出烟,又可采光。南侧或东南还要留出一个让人出进的门。斜人柱上的覆盖物要根据季节的更迭而变换。冬天气候寒冷,多用豹皮覆盖。一架斜人柱约需豹皮五六十张。到了春天,天气渐暖,就可以换盖桦树皮了。斜人柱多搭建在山坡的背风向阳处,而夏天则多搭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
斜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鄂伦春族的丧葬
鄂伦春族讲究安葬迅捷。在葬地选择上,一般要选择土地平坦,靠近森林和河流的地方,树有根,水有源,意味着子孙后代永续不断。
安葬方式有几种,其中最古老的葬法是风葬。风葬又可具体地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树杈卡尸葬,一是吊棺葬,一是相棺葬。最原始的一种风葬是选择3、4棵树,借树杈搭上横木,横木上铺上树枝,把死人放在上边盖好。后来亦实行土葬。土葬用的棺材与汉族相似,但较为粗糙。如果没有棺材,可在土坑中用木杆做成方框,然后放入尸体、盖上木杆再埋上土。对因急病而死的青年人和孕妇都实行火葬,方法是将棺木放在架起的柴堆上烧,心脏部位尤其要烧透,否则他们变成鬼后会缠绕家人。水葬则用于因溺水而死的人。一般是先将死者用过的帽子等物扔进河中,然后将棺材放入水中,任其漂流而去。
鄂伦春族禁忌
1、鄂伦春人对火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禁忌:不许随意向火堆泼水、扔脏物、吐痰,或用刀、棍等尖锐的东西向火中乱捅,以免触怒和伤害火神。
2、鄂伦春族至20世纪中社会形态还有原始氏族公社残余。“哈拉”“乌力楞”是他们的社会组织形式。“哈拉”相当于姓,同一个“哈拉”的人是同一祖先的后代,血缘关系很近,所以严禁同一“哈拉”内部通婚。
3、鄂伦春族称呼老者要用尊称,不能直呼其名。
4、鄂伦春敬畏熊,称熊为“雅亚”(祖父),“太贴”(祖母)或“阿玛哈”(舅舅),不能直呼其名。
5、狩猎生产的禁忌,如,出猎前不要说要猎取几个野兽,否则什么野兽也打不着;用狍哨引诱打到的狍子,不能割断脖子,否则以后就再也引诱不到了。
6、妇女在仙人柱内不能坐玛路席,这是供神的地方;妇女不许铺熊皮,铺了要流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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