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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心情涂鸦【每日话题】登记审核帖
https://www.paipai.fm/r7420068/ 近日,一则新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孙先生在某书店遇到一个女孩便一见钟情,但没有要联系方式非常后悔。
于是每天来书店等已经将近50天,这期间全靠借钱生活。
10日,男子来到法院,欲起诉该女子来寻人。但法院不建议他起诉,起诉也将不予受理。他说不行再想别的办法。
这样一个事件,很多媒体都是打着“浪漫”的“一见钟情”的字眼来报道的,看的我及其不适,这分明就是利用“浪漫”为幌子,以“一见钟情”之名,进行无底线的搜寻,这不是痴情,并有“骚扰”之实。
真正健康与平等的追求,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知道“钟情”的界限。这种有恃无恐的“一见钟情”,不要美化,更不能推波助澜!
真心希望这个女孩子不会被这位孙先生找到!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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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明日12点整
心情话题,精彩不断,明天不见不散。[ 此帖被伍六在2018-12-12 12:4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