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罪为名》 作者:罪恶倾城
作者的简介:人性本恶。如果你不曾失去,就不会对这个世界感到无望。以罪为名,一场正与邪的较量。通过法医学、侦查学、犯罪心理学、行为侧写等等专业手段,直观最匪夷所思的恐怖凶杀案。
小说的情节梗概:在三年前,一宗轰动全国的分尸连环杀人案,手法离奇、没有指纹,警方找不到任何线索而请来了“警界神话”慕森(主角),而他对这个案子的执着与固执导致了他未婚妻的死亡,而他在亲眼目睹了自己未婚妻的惨死后,被凶手以手术刀避开要害刺伤几十刀,受激失忆。在这三年的修养过程中,他晚上都会梦到当初凶手所营造的地狱。三年后,他在一起案件中恢复了记忆,并拜托知己(莫子棽)催眠自己来回忆当初的地狱,想要找出哪怕是一点点的线索能将之绳之以法,最后却只通过行为侧写得到了一个极为完美的人设(清瘦高挑。苍白俊美、年轻又受过高等教育,有着极高的素质和修养、强大的心理素质、不寻常的骄傲与自信,身材比例完美,注重细节)并回忆起了凶手脖子上的火焰纹身。慕森以纹身的形状给凶手起了一个代号“L”,而在慕森准备再次追查这宗案件时,一个来自L的宣战,开始了这场正与邪的“游戏”。
慕森因L的变化
慕森在L的指引下,见了太对的罪恶。有从完全的好人、因各种社会问题而被激发出的杀人犯如陆长风、王冲、董华;有因外界条件刺激、自身信仰崩溃而从杀人中获得快感如食人魔白峰;有纯因心理变态心理扭曲,在恋尸、性虐、虐杀中获得快感如张越明、丁鹏等;更有如L一般,高智商、高情商,自傲自负,自诩为死神、路西法,成为正义使者来惩罚所谓的恶人。
慕森在小说初段,便极为不喜警方、或者说官方为顾及颜面的破案流程,他在乎案件、在乎真相,享受破案时的头脑风暴、享受与知己莫子棽的默契交流、享受真相大白于天下的结果。但他绝对不会喜欢被L牵着鼻子、从东忙到西,不断耗费脑力、体力,最后得到的只是一个无法挽回的结局。L在罪犯作案时已经察觉,L拍照,L留念,L与他们交流,甚至可以拿到罪犯们的战利品再用于与慕森的游戏中,但他却从未阻止这些罪行的发生。他只是旁观,就像他自己作案时那样,不带有任何情绪,没有一点慌乱、紧张、自卑或者愤怒。慕森破案,破了各种类型的连环案件,是为了阻止,从根本的源头上停止这些悲剧的发生,但L给出的案件“游戏”却是慕森永远无法阻止的。对于L来说,这六百多章节的累累罪行,是游戏,但对慕森来说,是一种长期的折磨,无力反抗。慕森不喜欢警方的处理,却因为L与警方合作,在文初,慕森是一个绝对站在黑白界限中白的一方,但经历这些案件,L成功的将他拉到了边界线上。在文初,哪怕是他的未婚妻被L杀害,自己也被L刺激到失忆,但字里行间,慕森只是表现出了想要抓住L的急迫心情,但是在文末,慕森亲自拿了熗,想要亲手击杀L。他只作为警方顾问出现,只与莫子棽相交,随着情节推进,他也渐渐信任了吴爱国这类以前他一直不屑于交流的经查,甚至让四肢发达的吴队长也参与到他的计划之中,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被逼到底线了。
L的变化
L的形象从一开始便是自负自傲、高智商高情商的罪犯,深网中他自诩为路西法死神的他,不屑于为金钱杀人、不屑于大出风头,没有表演型人格,以他的眼光,世上人类大约都是蝼蚁,他凭借自身“兴趣爱好”而杀人,在深网中为了“玩耍”而以命和财开设赌局,未尝一败,直到他在深网中因慕森的插手导致了赌局失败。他也因慕森而改变,从目中无一人、到将慕森放在眼中,认为世上只有慕森一人能作为对手存在。
也许有人会觉得,慕森和莫子棽很像福尔摩斯和华生,慕森和L很像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文初也有提到过,但他们是不同的,至于哪里不同,文中就有答案:)
[ 此帖被雨~纷飞在2018-07-06 13:0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