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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胡歌
为你写书:我挺喜欢老胡的,喜欢他的幽默,喜欢的帅气,喜欢他的调皮。有老胡的地方肯定会有霍建华,就像网友说的:是胡不是霍,是霍躲不过。如果可以,不想写关于娱乐圈的文,可以写着高干文,老胡生长在书香门第之家,父母开朗,老胡活泼可爱。有天碰到老霍,爷爷是老司令,老霍有自己的公司,背景比较雄厚。老霍与老胡在同一个幼稚园毕业,鉴于老胡的活泼可爱有点过头,在幼稚园时尿床单诬陷给老胡,弄坏别的小盆友的玩具诬陷给老胡…这些老胡都可以忍,终于忍到毕业了,再也看不到老胡时老霍开始有点怀念贱贱的老胡了。也就是有点怀念而已…
27岁的老胡找工作,碰巧在一个咖啡厅见到了老霍。当然,没心没肺的老胡没有认出他的小同学,而老霍第一时候就发现了,不打算上前去寒暄。看到老胡去柜台询问人家要不要招工时,老霍起身去给老胡一张名片,让他明天九点去凯瑟大厦报道。转身就离开了。
隔天,老胡拿着名片去大厦,前台见到他立马前去带领他去找老霍,序幕拉开了,老霍开始要报仇了…有爱的故事也开始了。[ 此帖被墨色玄离在2017-06-14 09:0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