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喜欢干净清爽的东西。在闺蜜对化妆开始感兴趣到彻底沉沦,一直喜欢素面朝天。对于男生刚开始有朦胧的好感时,不喜欢张扬的,不喜欢华丽的,不喜欢流行的,只在心里暗暗的喜欢那种长的清秀的人,夏天一袭简单的白衬衫,在阳光下似乎如半透明的羽翼,扇动出淡淡皂液的香气。
然而,生活就是上学、考试、上班···这样毫无特色又环环相扣的冲来又荡去。或许是心中埋藏的一点不甘,在生活的选择中,在不经意间来到这座陌生而又丝毫没有浪漫的城市。普通的工作,平凡的际遇,一般的收入。自然而然的,认识了同龄又同批的同事——P。在当时也好,即使现在也好,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自己与他走到了一起。一切也是平常:吃饭、散步、接吻·····争吵····
那是一个寻常的夏日,调休的我无所事事的漫步在罕有行人的路旁。不知道是不是中午随意在路边摊大吃的结果,忽然腹痛如绞。佝偻成一团勉强打电话给P,这个城市唯一的依靠。接下来到底有多久已经完全湮没在疼痛与惶恐中,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绝望与无助。为了不让汩汩的汗水流进眼睛而勉强抬起头来,刺目的阳光下看见一个白色的影子——那是公司的制服。P正奔跑而来。白得耀眼的身影似乎将黑暗彻底割裂,却因为纯然的一色反而让看的人眼前发黑。随着大步的跑动只看到上下分明的起伏,撇开其他,似乎一团白光在奔腾跳跃。那瞬间的悸动甚至让我忘记了疼痛。心中的委屈这才一下子浮了出来,与泪水一起喷涌而出。
于是在饱受伤害,在被分手,在再未尝试爱情的若干年后,在衷心希望如有机会再不相见的现在,仍然清晰,如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