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小明就住在了黑巷最大的夜总会中。他不知道他原本是哪里人,也不知道原本叫什么名字。
他是被人贩子带到黑巷中后又被黑巷最大的夜总会买走的。
一般能被这种服务型行业买走的人都长得不错,更何况,小明是个男的。
根据把小明养大的张姨说,小时候的小明长得很是可爱,那双明亮的大眼睛让夜总会当时的掌事人张姨一眼就看中并带走。
张姨原本是打算把小明当成娈童养的,但因为小明越发长得像她夭折的孩子,她就把小明带到身边来,当儿子一样养着。
即使长到十五岁,小明也如小时候一样单纯,并没有因为在夜总会长大而染上了红尘味,只是他从小到大从未走出过黑巷。张姨不愿意让小明出去黑巷,她怕他知道自己的“身世”,怕他厌恶了黑巷。
因为,黑巷是全区最乱的一个地方。这里的人龙蛇混杂,有来自其他地方的人,却很少原住民。黑巷,只有被外面所抛弃的人才会来到这里定居。刚开始就是由于贫民才建立起来的,说是巷而已,实际上十分大。因为上面的人已经放弃了黑巷,黑巷也渐渐成为了黑帮人员口里的肥肉,他们在这里任意地贩卖禁药、军火。在上面的人察觉前,黑巷已经容不得他们看管了,它成为了全区最大的黑市。
而对于小明来说黑巷是个很神奇的地方。
每天他都在这里生活,学习。张姨不允许他到夜总会里面帮忙,但小明还是会在课余时间在夜总会后勤帮忙的,而这些时间也让他知道了很多关于黑巷的事情,毕竟鱼龙混杂,后勤的人总是八卦的,也不顾小明经常聊着黑巷的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