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员报考四六级须知
报名资格
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
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
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CET-4或CET-6考试未及格者,可以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凡已取得CET-4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4考试
凡已取得CET-6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6考试
ps:必须至少持有大专文凭方可报考,没有通过四级考试不能报考六级。
报名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和工作证(或介绍信),参加六级考试的还需要出示四级英语证书。每年一月、六月两次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都与在校大学生一样,考试通过以后国家颁发过级证书。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北京、上海和武汉分别设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考生可以向他们打电话咨询具体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中心( 1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 外语系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1)
邮政编码: 100084
电 话: (010)62788621
传 真: (010)62771651
分 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考试中心( 2 )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2)
邮政编码: 200030
电 话: (021)62812759
传 真: (021)62822634
分 管: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
考试中心( 3 )
通讯地址: 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 外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3)
邮政编码: 430072
电 话: (027)87886790
传 真: (027)87886790
分 管: 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重庆。
北京地区考生可拨打声讯台9516888199咨询四六级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