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ment=12612402] [attachment=12612401] [attachment=12612400] [attachment=12612399] [attachment=12612398] [attachment=12612397] [attachment=12612396] [color=#FF0000]
一位男子,与别人发生了争吵,无处泄愤的他竟用刀疯狂地捅向自己的宠物和其他小狗。受到严重伤害的萨摩奄奄一息地卧在一个水泥台上,除了头部,这只白色的狗全身被鲜血染红,它低垂着脑袋,眼睛里透出求生的欲望。旁边一只黄色的小金毛犬也是浑身鲜血,一动不动,已经死亡。
[/color][u][size=4][/size][/u]
[b][size=3][color=#6600CC]
对这种人渣,我真是无语了,他就根本不该作为人来到这个世上,简直是丧心病狂,这样虐待动物烂人,如果不犯法的话,真该将其千刀万剐!
可是现实社会上偏偏就有这种不能称之为“人”的人,只是有些丑行被暴露出来了,有些仍隐藏着而已,前一段时间,我看了一个新闻视频,讲的是有一个小学的男教师体罚学生,大家知道这个为人师的家伙怎么做的吗?它(我不用这个“他”)将那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弄得肛裂,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这种这种伤痕,有脑子的人不难想到,哼,结果,男孩的奶奶发现了,当时小男孩上厕所的时候屁股痛,私处还流血,所以哭着告诉了他的奶奶,奶奶这就有了一丝疑问,原来男孩已经痛了好几天了,后来到医院去检查验伤,验伤报告上明确的写着“肛门撕裂”的字样。
他的父母找到学校,大家猜猜那个老师最后怎么样说,它(我不用这个“他”)竟然说是用拳头打的,可笑不可笑,卑鄙、下流、无耻、杂种……捡最难听最愤慨的词来骂一句这种贱人。
最后到法院去,居然只判了罚款几百元,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社会中真实发生的事件,说到这里,我又在想,如果那个男孩的家里不是普通的条件,而是高干,富二代之类的,这种事还会发生吗?如果发生了,法院的判决还会如此轻率、简单吗?我想,如果环境条件不同,那个鸡奸男童的老师不死也会脱层皮!
看到这种事,我实在是不吐不快,只恨最为一个普通的没有权利的人,无法亲自惩罚这种社会败类。
[/color][/size][/b]本文由派派txt小说论坛提供下载,更多好书请访问[url]http://www.paipai.fm/[/url]
严禁附件中包含其他网站的广告
[ 此贴被隋朝风月在2010-10-29 11:5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