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3个嫌疑犯ABC被押上法庭。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是这么想的:肯提供真实情况的不可能是盗窃犯;与此相反,真正的盗窃犯为了掩盖罪行一定会编造口供。因此,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说真话的肯定不是盗窃犯,说假话的肯定就是盗窃犯。审判的结果也证明了法官的这个想法是正确的。
审问开始了。
法官先问A:“你是怎样进行盗窃的?从实招来!”A叽里咕噜地回答了法官的问题,因为他讲的是某地的方言,法官根本听不懂他讲的是什么意思。法官又问B和C:“刚才A是怎样回答我的提问的?”B说:“法官大人,A的意思是说,他不是盗窃犯。”C说:“法官大人,A刚才已经招供了,他承认自己就是盗窃犯。”
听了B和C的话之后,这位法官马上断定:B无罪,C是盗窃犯。
请问:法官为什么能根据B和C的回答做出这样的判断,A是不是盗窃犯呢?
[post]如果A是盗窃犯,那么A是说假话的,这样他必然说自己不是盗窃犯;如果A不是盗窃犯,那么A是说真话的,这样他必然也说自己不是盗窃犯。
在这种情况下,B如实的转述了A的话,所以B是说真话的,因而他不是盗窃犯。C有意错误转述了A的话,所以说C说的是假话,因而C是盗窃犯。[/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