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寒冷的冬夜,这些天来一直异常干燥。可是,这天夜里1点钟开始却下了一场小雪,小雪夹着雨,下了一个小时左右。正巧在这段时间里,在A市近郊发生了一场恶性逃跑事件,一个醉汉驾着汽车撞了行人后驾车以最高时速逃离现场而去。
这个司机30分钟后返回市内家里,将车停进了院子里的车库内,车库只有一层尼龙板顶棚,地面是水泥,用水管冲洗了湿漉漉的轮胎,也消失了车子出入的痕迹。幸亏车身没留下明显的痕迹,连车灯也没损坏,被雨淋的车身用干毛巾擦过,又把一个轮胎的气放掉。可是,在其逃离现场时目击者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马上找到了车主。
在晚上11点,刑警找到了逃跑罪犯的家。检查存放在车库里的汽车,并询问其作案时间不在现场的证明。
“正如你所见,我的车子昨天就放炮了,今天一次也没开出去。所以,逃跑的罪犯不是我,目击者一定是记错了车号。”罪犯表白着说。
车前盖上不知什么时候留下几处猫爪印儿,是猫带泥的爪印和卧睡的痕迹。
“你府上养猫了吗?”
“没有,这是邻居的猫,或是野猫吧。经常钻进我家院子里来,在车上跳上跳下的淘气。”
“的确,如果是那样,所说的这车子昨天就放炮了的说法是不能信服呀!你可以若无其事的说谎,可猫和汽车都是老实的。”当场刑警就揭穿了他的谎言。
那么,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