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有q的童鞋都会加入几个q群,然后和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聊天。
我所加入的某个q群在3个月前改名了,还顺带的把规矩给改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这段时间忙着毕业实验,所以很少时间上网。而暑假回来后又一大堆事情等着我,所以我昨晚才好不容易空出时间上了一次网,你们说我容易么!……不好意思,有点激动了,不过昨晚的心情本来的确是挺好的,于是我打开q,想和别人聊聊天,正好和某个群里的人聊了起来。
那时,我们正好聊到我的性别问题,某位一起聊天的loli不相信我的性别,我为了显示我的真实性,连续打了四个“真的真的”,而祸端,就是这是几个字。
我打完之后,又聊了几句,这时,一个人(也许是管理员?)突然跳出来指责我,说我刚才的行为是刷屏。
我当时有一种想掀桌的冲动。
她又说,我的字体太大。
天地良心,我的字体只不过是14号而已啊!你的9号字体是不大,可是这么小的字看着还费劲,你的视力好是你家的事,可是我近视看不清楚不能用大一点的么?居然还规定要13号以下的,你以为上网的都是视力好的人么?
我不想理她,可她还一直跟我较劲,扬言要把我踢出去。
这群规真是莫名奇妙!那些一直不发言的就可不用被踢,而我们这些只是稍微发了重复一些内容的就要被踢?这是什么道理?!
这可不是我虚构的,因为群里还有着没有改过群名片(群名改了之后群名片也改了)的人,为数还不少,看得出来是没上过的;我问了群里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她说之前已经有几个因为刷屏而被踢出去的。
那时,我已经无语了。这种jp的群,我已经不想理会……我把窗口关掉,看电影去了。
看完电影回来,我发现那个群的窗口又在闪烁,我打开,看见我走后那个貌似管理员的家伙和另外一个人说,要是我下次说话的时候,字体再不调整过来,就把我踢出去。
好嘛,你们这么想踢人,我还不想留在这破地方呢!我当下立刻按下了退群,于是,我与那个群再无瓜葛。
群有群规是正常的,但这样jp的群规,我第一次见到。
望广大童鞋误进入到这种群里就赶紧退吧,不然被逼疯的就是你了。